在都史多天變身往彼自在宮中。自在宮中成正覺已知足。化身即下閻浮亦成正覺。法爾菩薩要如是也。然未見文。 章。成道離三魔者。
煩惱.死.蘊三種魔也。
章。降魔伏一者。
天魔也。
章。離之別立者。
攝論以其出家與彼苦行成道別故。故別離出家也。言示厭俗者。釋其所以。 章。經依出家至合建立者。
經約出家本為修行。故攝彼論出家。 章。行道證果至故離別者。
經據行道。證果降魔三種有別。故離出降魔。 章。說在人中除成佛身者。
人本有身即成佛故。所以除之。但言三也。 章。二最後身三坐道場等者。
餘經論言最後道場皆唯在佛。
章。無分別智觀其真理者。
菩薩等無分別智證真理時。名見佛身。 章。其深除者。
有本除字為微字者。悞。煩惱體總盡。何得言微。 章。若望化身一因二果者。
俱前位種名云一因。正果殘果名為二果。問。豈可化身不由金剛定前無漏種引。而不取彼為引因。答。談實化身初起之時。亦由彼引。以後類所現之身俱依現在種子為因。金剛前時亦已無故。今據長時多分說也。 章。他受用變化通共不共者。
望所化生所現之身。名共不共。若多有情屬一佛者。此化身名為不共。若一有情屬多佛者。其所現身名之為共。即百千佛共化一生。百千佛身共在一處。而似一身不相障礙。談實各別。如眾燈明遍似一身。名之為共。章。正智正為法身了因餘二助等者。此中二智。望彼三身因果通說。若唯約因者。且如初地前證真如理名為法身。後得未起。如何後得名之助也。若唯果者。果無加行。如何為化助因。以此故知因果通說。章。行應得故者。
由行其行應證也。有本化字。誤。 章。菩提心者。
欲願也。
章。界圓滿因者。
界者果也。
章。說此三因各感三身者。
即一一因能招三身。
章。無著釋至欲願等者。
乍觀此文為言釋此。云何住等問詞尅實釋。彼經答詞如是住等。 章。彼經宗至亦受用因者。
彼經宗說。此三種為法身因。然彼經中亦說福智二相法身。此三亦可為報身因也。若不爾者。經中福智二相法身以何為因。 章。方便能起作利益無盡者。
中言說他受化身起方便利益有情。以三為因。亦復無失。然文錯。應勘餘本。 章。然親得者法身即非者。
報化二身於四因中通親非親。法唯非親。故別簡中。 章。嚴淨佛土皆三身因者。
即無垢稱經說六波羅蜜.四攝法等皆淨土因。此因亦即三身因也。如彼疏說。 章。是故處處如如方便者。
化身處處轉於法輪。即是證真如之方便也。或可化身是如如方便因也。 章。與智冥合者。
智字錯也。合是理字。或是真字。或與字上脫理字也。勘餘本也。 章。此顯等流者。
即報身也。法身流故即此法身。金光明經亦名法身。故得等流分。或相續故名為等流。 章。受法身聖財最增勝故者。
此會意云。自受用身受用聖財最勝。故名為自利也。他受用身令他受用聖財勝故。受用財等。故從自受用亦利他攝。思之。 章。然能證因至假說差別者。
從能證因。假說法身為差別也。 章。不由依止無差別故者。
但由意樂及於業因無差別故。得無異名。不據依止無差別故。名為無異。 章。無量依止差別轉故者。
此解不得約依止說無異所以。
章。初地自見百千界一盧舍那者。 十地所見皆名盧舍那。今言盧舍那者。即是梵網經言。我今盧舍那也。然准彼經。言盧舍那是二地菩薩所見。言千世界等。應撿彼文。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下末(終)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