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物化身理亦有十者。
應十地小脫而化報身。理合有十種。非是化身名為化。 章。德用既異名亦應別者。
有本云。德用無異。無字悞也。 章。唯所證理等者。
舉所證理。證智而有十別也。有言。唯所證者。唯字悞也。 章。十地之稱即報身名者。
十地之稱即是十種報身之名。依能證智分十地故。有本云。十地之攝者。攝定是稱字。 章。弟子一意故現一相者。
弟子意願但言見佛。佛形一相名一意也。問。何故佛地四句之中亦應亦化。云為地上現種種身器。豈不相違。答。此他受用。一佛對弟子故恒現二相。此身不滅。然更別起種種之身。為令弟子起種種類身。故今言一相據彼恒身。弟子樂者。前言種種約別起者。亦不相違。問。前四句種種身與諸初而有何別。俱現種種故。答。彼存佛身別化種種時。佛形即滅故。故有別。問。今者何故十佛以後更明三佛身。所明增減不次。答。因前具明十種。彼報乘前便故。
兼辯三身。
章。入所知相者。
即後三性名為所知。
章。多聞熏習是出世心種子者。 此無漏種一阿僧祇。藉彼有漏聞熏習故。彼能生現。故說彼種名多聞熏習。非彼種是多聞熏。 章。若諸習氣至遍計相麤重者。 此難意云。習氣總持一切種盡。即此習氣復名遍行麤重。明智種中而無無漏。不得名麤重故。 章。決擇分善修道斷者。
初言斷者。總之中決擇分善。當修道斷意證決擇通有漏故。且舉顯相。據實亦得通見修斷。如北洲等見道已後不重生故。名為見斷。即不生斷也。此亦應爾。 章。然得建立至道諦攝故者。
談彼二德無漏種也。言道諦者。釋彼無漏之所以。 章。都無現行文新熏種子者。
都無有教文說現行新熏生種。或可文字合是更字。撿餘本。 章。至修道位至生中現行者。
問。此道中品種子為是本有為不是耶。若是本有者。種即有多。如何說言本唯一品劣滅勝生。若非本有。依何而有。答。不是本來有中品種子。下品種子生見現行。現行現成見下品種。同一剎那。即此現種落滅已種已。引起後念種子。後念種子名為中品。此中品種生修道也。如第十六心現行。種一時滅所引後種。名中品種子也。或於無學亦准知之。
章。無所依者。
無有漏第八也。
章。前之同類至後同類果者。
約後不能引於同品。不障引於勝品之果。引於何同類。答。以性同故。不約品也。 章。如是地地下中上者。
還唯一品。同前見道。轉三行相。 章。法爾種子皆有三品者。
見.修.無學三品。法爾而有。准此。地地三品不同種子。法爾而有。亦自別。 章。前中下種至故名轉齊者。
問。前中下品既不相續。何名轉齊。答。如修道位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熏成種已見道下種。後念所引種子起時又成中品。與修道齊。下品之者即後滅修。望無學亦復如是。言齊勝者。說轉成者應斷不續者。說彼本中者。捨無常色自類之中品下品說。問。轉齊二中何勝。答。轉齊者勝。一三道之種各別。不雜二三僧祇劫所修無漏轉成上品。以為佛故。若轉滅者。三大劫中所修無漏。臨至佛果悉皆捨棄。理為不可。轉齊之家亦復不違經論所說捨劣無漏。
章。令有漏善感十王果者。
正感十王之業。地前時造。
章。聞似法義理者。
由不親證。但識心似法似義之理現也。 章。知法已等者。
由前變化似法似義故。而能了知諸法色。更勘知字。 章。能證智起至受用身因者。
即能證知所現相好而熏成種。及重成種後漸增勝為報身因。 章。所證理明者。
由所證理得明淨故。故為法身。 章。於無量煩惱至亦無疑故者。 於彼在纏及於出纏。二藏中皆見疑者。以此為因得二身。 章。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者。 以此教法獨諸佛法有。外道等無。所以持者福德能成第一體也。 章。餘謂受報至生因故者。
釋頌餘言。報化二身莊嚴相好皆生因生。 章。雖十法行至略不說餘者。
此中總意。十種總能為三身因。總受持自利演說利他。勝故偏說。此中又錯。地字應是他字。上脫利字也。受處十行者。處者在也。持說處在十八中勝。 章。非諸種子不聞緣者。
為不取種子而為了因。一不能聞故。二不緣故。唯取現行。現行能聞教受持。演說為因也。不同生因。生據親生。故取種子。 章。先菩薩位至後方下生者。
先在菩薩十地滿位。欲成正覺先作一身。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