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此仙人既歸身語。何名意重。約前只言動唇口等。但結難身。若前曾引云呪詛等。合結難語。 章。但由仙人等者。
下解大意。仙人實是無有身語。 章。若如此等者。
此下即是覆其後開。合結難云。何得說名無表色耶。但唯無表成相符故。意三無表不須身語。下答直遠從他名色。如前已解。問。何不直遮如無貪等。須說遠從他身語也。答。此須歸於殺生罪故。色支攝故。不同意三。 章。於中重輕等者。
四重餘輕。七支如常。在二年內先令知此生愛樂方與授之。非正學戒。已受七支故不相違。 章。問何故等者。
此問八上所增之者。次問八合。此開之者。言離錢者。遠離名離。與下共是八上增者。八中無此故以為問。言生像者。眾生像也。更有別解。疑而略引。生即金。像即銀。 章。問何故等者。
其八戒者。五戒之上加其三種。不得坐臥高廣大床。不得故往觀聽歌舞作唱。香油塗身。不非時食。沙彌十者。此八之上加前不得捉金銀等。開此故往觀聽歌舞作唱為一。香油塗身為一。離者開也。出家招嫌故開令別。顯要堅也。不總然也。 章。問通受菩薩戒等者。
准此問意。受三聚戒亦受定道。約邀期也。 章。菩薩若起異心等者。
既名為捨。應名為闕。應名無戒。如何名具隨心戒耶。不可說言盡未來際。是此問意。 章。答以身中有種子故者。
具彼種子亦名為具。此種非是本有種子。是新修者。下第二解可生名具。不名為闕。不名失等。有作是說。菩薩通受攝得定道。故有種子及當可成。餘不為例。此即亦是思種子也。談其受時一齊受得。應思問意何問捨已。問。定道在於三聚何攝。答。名律儀故。於律儀中。且言七眾理有十善。及以定道。其近住戒近事兼之。日六是持此八戒故。五條恒持。
章。功德在故等者。
此下結答。已修不無。捨者准此。此即便是有修舊用。不爾。不盡捨者如何無表。雖非感果之用。由彼勢力種子感果。感果種子或同或異。其感果種多於無表。無表即但動發思故。 章。答有二解者。
准燈判前初文所辨是其處中。更有第三俱不發解。此律不律。故唯二解。善律無由說不發故。 章。答表即是假等者。
集玄解云。遠表實心亦名為表。 章。剎那即感者。
感是滅字。
章。是彼種類故也者。
即是前云從現得名。問。若爾。云何偏名隨心。答。准纂云。如別解脫從受已去。剎那剎那運運增長。逢緣捨已舊種不滅。非如小乘斷得名捨。但新剎那七支不生。名為捨戒。定道自然有心之時。剎那增長七支倍增。若無心已一類者。種相續而生。無新增義。說名為捨。非如別脫。一受已去。有心無心皆得增長。故名隨心。
章。問菩薩地云等者。
前得捨中有此問答。大義無別。准此。慢字前是慢字。慢即寬也。慢字已解。不知從何又為何緣重此問答。 章。若別受者等字。
別受出家。地前通五。入見但二。并在家二。十地有一。天女身故。於此隨類實爾受捨。其殺生等尚實行故。問。若爾。何故不通七眾。答。可思。此異三聚同受之者。彼必不捨。此有捨者亦有不捨。隨邀期故。集玄一解。自利心受名別受者。此言甚非。應唯說云。別受七眾名為別受。三聚之中通受七眾名為通受。
章。亦可說言不從表生者。
生不從表。發色望他。並如前已。意表能發身語。無表即此便是。又前引纂。又有動身令解等者。語示身者。並可准知。 章。問然十業道等者。
業道無表二有別者。實種假用二不同也。又有有業無無表者。假雖不感然由修力。又有從實亦說無表能感果者。義燈又云。無表業道無差別者。無表如業。應行蘊攝。攝處既別明假實異。又有別說業為有分熏。亦名為假。別建立故。 章。大乘既無等者。
已上立理。此下結問。云何從佗。兩不名色。章文無答。意已如前。既假名色何妨云爾。 章。成佛有與今不無者。
周法師云。此學應差須勘餘本。今且義解。其成佛有三字連上。至成佛有應是從他。次下四字牒今不捨。連下為難。如何更受。與猶并也。進第二難名之為與。先有不捨如何自然。 章。得勝捨劣等者。
由果初成特說此言。若論新生念念皆爾。由此前中有破小乘自然之得。畢竟但是假說自然。又或約捨有漏之者。新得無漏可別因位。因通無漏不決定故。集立問云。既說自然寧受所引。答却遠從也。今或自然亦名為受。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