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後亦同。說三歸故。答。彼前已受更不立之。但說戒相。唯師言故。不可立表。此中未諍有心無心。但論立表。有心非表亦不立故。
章。又自受既不請師等者。
問。此上標舉自受之者為定何戒。若苾蒭戒。時違瑜伽次前之文。彼文前云。或復有一唯自然受。除苾蒭律儀。何以故。由苾蒭律儀非一切堪受。乃至云云便無軌則。樞要.義燈皆同此說。故成相違。若近事戒。其近事戒如彼經中亦有揀擇。同苾蒭故。若菩薩戒。云何次下復例之云。其菩薩戒准此應知。若所住戒豈唯爾耶。答。准於占察善惡業報差別經說。通於七眾皆許自受。問。豈不與前聖教相違。答。如前聖教說聲聞人入眾之法須要從師。其占察經說其菩薩發菩提心受具足戒。
乃至正學皆許自受。故不相違。彼經明說發大心已自誓而受。不發大心即不許故。問。其自受者亦對佛等有乞辭不。若有乞辭如何相狀。又復云何彼五十三次下文云。若自受者唯有意表。若無語言誰熏所依。又菩薩地說自受已。復云啟白請證等。皆如前說。答。若有若無二義卜之。且一義云。其詞亦有云大德處及以僧處云佛菩薩餘詞並同其五十三。為不表師。名唯意表。雖對於佛先已知故。非始表故。又一義云。更別無詞唯作羯磨。初便熏依畢已增長。
亦是前後但無別詞。其菩薩地但例已後。啟白請證及以供養。故置等言。非等已前一一皆具。諸說表與無表同時。約期可爾。論念不然。表即從初。無表在末。非一念故。其義深遠不可思議。非宜妄卜。示忻似比自他益之。盜其詳之。
章。後若現行等者。
樞要亦云。少多作彼事。便成不善業。成業道處必是表故。 章。雖生彼家等者。
瑜伽之文不作縱奪。但是直說。先成不律儀後成業道。今作遣疑。恐疑既成。不律儀者應已成表。以此通之。雖得無表未得成表。未曾作故。先但心故。今准於此。可以瑜伽五十三文辨不律儀配菩薩戒因緣法業。如是四義。其發心者名之為因。次樂忍等者名之為緣。以別於輕無此相故。此略不引樂忍之文。或即此上總名為因。為名利者名之為緣。緣者為也。彼論次云。又於此活命事重。復起心欲樂忍可爾時說不律儀者。又此活命即當彼業。是活業故。即活命中成其法則。
名之為法。有軌度故。如是具足彼經四義。名不律儀之重者也。問。云何不律先得無表。答。極麤猛故。初便增長。未至根本不成業道。不得表業。問。若有必不至根本者。招於何果。有無罪耶。答。成別報業。若善不善一切皆爾。
章。或發祈願者。
此者有語。次句遣使。後句身業。或亦有語。 章。是事如是持者。
無答法言不須有心。
章。答言能持時得者。
有答法語必須有心。故知二戒有無心別。問。文雖如是。其理者何。答。從眾僧乞所有羯磨但白眾僧令其聽許。故其受者不須有心。不令聽故。但呼大德僧令聽故。其受戒者。師先己體堪任其戒。只是集眾令印忍故。若菩薩戒創從師受所有羯磨。白受者云。善男子或法弟聽。竟已即問。汝能受持否。答云能受即便得戒。不言能受即不得戒。如何無心。又聲聞戒羯磨文中唯敘來由。其甲(某甲某甲)受具足戒。不言戒相。不牒所持。故通無心。其三聚戒牒三聚故。
既是所持。聽之自忖能持即答。故非無心能知於此。
章。先邀期心今滿足故者。
此通釋前二種之戒。此中不言有心無心。 章。眾僧和合此時具故者。
此釋前來聲聞戒也。此亦不論有心無心。但成末後得戒之理。 章。雖由前位起業熏種等者。
此下兩縱。應親問云。前熏種時云何未得。法事竟後既或無心云何猶增。不別縱此一齊奪之。此初二句是縱。前位乞戒之時雖熏所依似合得戒。超次二句先期之下奪之。意云。彼未滿故未得增長。未得無表。今羯磨竟期願滿故。方始得戒。言法事竟時雖無心等者。此縱後位。自羯磨竟至未捨來運運增長。雖或無心或三性心不合增長。復用先期之下奪云。先期願滿而作羯磨。從初念後白羯磨竟。得戒之初乃至未捨亦得增長。不失期故。此通二戒。皆言無心。
但明增長。不唯初得直至未捨。故菩薩戒亦通無心。若論初得及羯磨時。與聲聞戒有無心別故不相違。有憑此文說菩薩戒通無心得。謂羯磨時許無心者。不知此文云初念後。不但初念。何證於彼。有將唯識疏文所說無心得戒證三聚戒無心得者。此言非也。彼疏明云。從僧乞得乃至示法云沙彌得。義燈亦只舉云沙彌。何以證此三聚戒耶。彼文定是說聲聞戒。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