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凡人生子。三朝。满月。百日。周岁。往往取诸众生宰杀烹炮。陈设宴会。此虽杀繇父母。与儿无干。而事起有因。罪亦难免。念亡儿者。永断杀业。庶俾今魂不堕三途。来生得获长寿。
复有二事当戒。
一。小儿每每有擒捉蝇蚋螟蠓之类。或投之蚁聚。或掷之蛛网。孩幼无知。以资戏乐。父母喜而不禁。乃至伤害种种微细虫豸。难以尽言。皆夭命因。不可不戒。
二。孩子无知。或骂父母。或骂尊长。父母喜而不禁。虽属戏掉。皆夭命因。不可不戒。
求子
凡人求子。或许神福。或作佛事。神福杀生。理甚乖谬。不必言矣。佛事则如前诵经礼忏。及造佛造殿上幡上袍斋僧布施等事。然佛大慈悲。只是要人为善。若但作如上福德而不为善。则虽多费钱帛。未必能满所求。略开二事于后。愿力行之。
一。慈受深禅师拟寒山诗云。老翁死却儿。昼夜捶胸哭。痛心彻骨髓。叫云我孤独。何不返思量。恣啖猪羊肉。羊岂不思儿。猪亦有眷属。然则杀他子求己子。于理顺乎。于心安乎。永断杀业。必生好子。
二。冯商命该无子。以还妾一事。天送三元。故知无子不必他求。但自广修阴德。积德深厚。必生好子。
复有二事当戒。
一。今人己所生子。抚摩爱惜。如护眼珠。义男女等。视同土芥。恣意鞭挞。己所生子。膏粱肥甘。百味充足。义男女等。饮啖粗恶。或至忍饥。己所生子。绫罗锦绣。备极庄严。义男女等。破衲遮身。不免寒冻。彼亦父母所生子也。奈何偏心不公一至是乎。天地不容。鬼神怒目。理应无子。纵其得子。子必多凶。不可不戒。
二。有于老年或取少女以为姬妾。我既管他不了。他须怨我特深。怨气所积。损德消福。理应无子。纵其得子。子必不贤。不可不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