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不得再造。理实应造。众议定方可。若仍前妄自兴造者。一间罚银五两。
厨楼封锁。不得已。白众议处。辄开。罚钱五百文。
茶品即用山物炒米盐豆白果杨梅油灼之类。间或市买。止可枣栗糕饼之类。故办贵细物品者。罚钱三十文。其品以三四为常。五品为极。过五。每一品罚钱三十文。本山僧茶。分散各单。开桌罗列者。每桌罚钱五十文。施主特设不论。又单上摆茶杂话者。罚钱三十文。分散各单。不聚谈者。不论。
设斋以四果四菜为常。五果五菜为极。过五。每一品罚钱三十文。
寻常日用。二日菜。一日腐。有斋不论。凡生菜干菜干瓜干茄干羊豆干刀豆干萝卜之类皆可置办。乃至设斋。亦只用腐等常品。不必定买贵物如香菌蘑菇之类。其故为丰富者。罚钱五十文。采野菌食者。罚买菜三百斤。
轻藐黄米。必买白米者。每白米一石。罚钱三百文。凑买黄米。
过分用油酱等。计价罚钱。一倍二。
可生食物。故费柴汤煎煮者。计价罚钱。一陪五。如煮栗煮枣之类。
不得拗众粥饭。年七十以上不论。病人不论。余罚钱十文。
故不食腐渣。喂畜。及卖与养猪家者。罚豆。一陪五。僧食之余。恐成坏烂。施放生所者。不论。
茶房取面汤无度。及二板后用壶取茶归单吃者。俱罚钱十文。茶头不举同罚。身至茶房立饮者不论。七十老人并病人不论。印房不论。
夜间不得煎煮。大寒月止可作姜枣汤而已。烹炮。罚钱三十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