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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木人剩稿--*导航地图-第1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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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从天主生。故不宗事而事天主。今有无识之人。多信其教。昔云栖大师三笔。已有三辩。余不须重论矣。竹窗三笔云。一老宿言。有异域人。为天主之教者。子何不辨。予以为教人敬天善事也。奚辨焉。老宿曰。彼欲以此移风易俗。而兼之毁佛谤法。贤士良友。多信奉者。故也。因出其书示予。乃略辨其一二。彼虽崇事天主。而天之说。实所未谙。按经以证。彼所称天主者。忉利天帝也。一四天下。三十三天之主也。此一四天下。从一数之。

而至于千。名小千世界。则有千天主矣。又从一小千数之。而复至于千。名中千世界。则有百万天主矣。又从一中千数之。而复至于千。名大千世界。则有万亿天主矣。统此三千大千世界者。大自在天王是也。彼所称最尊无上之天主。大自在天视之。略似周天子。视千八百诸侯也。彼所知者。万亿天主中之一耳。余欲界诸天。皆所未知也。又上而色界诸天。又上而无色界诸天。皆所未知也。又言天主者。无形。无色。无声。则所谓天者。理而已矣。

何以御臣民。施政令。行赏罚乎。彼虽聪慧。未读佛经。何怪乎立言之舛也。现前信奉士友。皆正人君子。表表一时。众所仰瞻。以为向背者。予安得避逆耳之嫌。而不一罄其忠告乎。惟高明下择刍荛而电察焉。(一)。又闻彼云。梵网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杀而食之。即杀吾父母。如是则人亦不得行婚娶。是妻妾吾父母也。人亦不得置婢仆。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乘骡马。是陵跨吾父母也。士人僧人不能答。如之何。予曰。

梵网止是深戒杀生。故发此论。意谓恒沙劫来。生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安知彼非宿世父母乎。盖恐其或己父母。非决其必己父母也。若以辞害意。举一例百。则儒亦有之。礼禁同姓为婚。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彼将曰。卜而非同姓也。则婚之固无害。此亦曰。娶妻不知其为父母。为非父母则卜之。卜而非己父母也。则娶之亦无害矣。礼云。倍年以长。则父事之。今年少居官者。何限其舁轿引车。张盖执戟。必儿童而后可。有长者在焉。

是以父母为隶卒也。如其可通行而不碍。佛言独不可通行乎。夫男女之嫁娶。以至车马僮仆。皆人世之常法。非杀生之惨毒比也。故经止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杀。未尝云一切有命者。不得嫁娶不得使令也。如斯设难。是谓聘小巧之迂谈。而欲破大道之明训也。胡可得也。复次彼书杜撰不根之语。未易悉举。如谓人死其魂常在。无轮回者。既魂常在。禹汤文武。何不一诫训于桀纣幽厉乎。先秦两汉唐宋诸君。何不一致罚于斯高莽操李杨秦蔡之流乎。

既无轮回。叔子何能托前生为某家子。明道何能忆宿世之藏母钗乎。羊哀化虎。邓艾为牛。如斯之类。班班载于儒书不一。而是彼皆未知。何怪其言之舛也。(二)。复次。南郊以祀上帝。王制也。曰钦若昊天。曰钦崇天道。曰昭事上帝。曰上帝临汝。二帝三王。所以宪天而立极者也。曰知天。曰畏天曰律天。曰则天。曰富贵在天。曰知我其天。曰天生德于予。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是遵王制。集千圣之大成者。夫子也。曰畏天。曰乐天。曰知天。

曰事天。亚夫子而圣者。孟子也。天之说。何所不足。而俟彼之创为新说也。以上所陈。倘谓不然。乞告闻天主。倘予怀妒忌心。立诡异说。故沮坏彼主教。则天主威灵洞照。当使猛烈天神下治之。以饬天讨。(三)。

  (三笔判其以忉利天帝。为天主。忉利天人间一百岁。彼天为一昼夜。寿一千岁计人间岁。三千六百万年。此是欲界第二天。居须弥山顶。名地居天世界坏时。则同坏。何能出于劫数。其大梵天王。寿一劫半。大自在天王。同色究竟天寿。一万六千劫。世界坏时。此天不坏。以有阿那含三果圣人居住也。今此娑婆世界共有万亿日月须弥山四天下乃至梵天。故释迦如来化千百亿身。教住众生。以一日月周行四天下光明所照临。是为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