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虽疏。)招生(义)显。故颂先说。
此释颂中第二句也。名色。即五蕴。初蕴为色。余四为名。本。谓第八识。末。谓前七识。业种是增上缘。名疏相助。二取种是因缘。故得亲名。余如文可知。
前异熟者。谓前(一生乃至)前(百千)生(中)业(力所感)异熟(之)果。余异熟者。谓(感)后(一生乃至感)后(百千)生业(力之)异熟果。虽二取种。(熏处即生。生处即熏。)受果无穷。而业习气。受果有尽。(何谓有尽。)由异熟果。性(是无记。与善不善业性)别(故。必异世方熟而)难招。(何谓无穷。谓)等流增上。(因果)性同(故。可同时而)易感。由感(当来)余生业等(之)种(子成)熟。(故于此身)前异熟果受用尽时。复别能生余异熟果。由斯生死轮转无穷。何假外缘。方得相续。
此释颂中第三第四句也。业习气受果有尽者。如因戒善。今报人天。若不更修。报尽则堕等。
此颂意说。由(诸)业(及)二取(习气。故有)生死轮回。(可见)皆不离识。(以即)心心所法。为彼(诸业二取习气之体)性故。
此总申颂意也。初家释竟。
(庚)第二家约习气相续释
复次。生死相续。由诸习气。然诸习气。总有三种。一名言习气。谓有为法(三性之)各别亲种。名言有二。一表义名言。即能诠义(之)音声差别。(简无诠声。彼非名故。)二显境名言。即能了境(之)心心所法。随二名言所熏成种。作有为法。各别因缘。(故名名言习气。)
名是声上屈曲。性无记性。不能熏成色心种子。然因名起种。故种为名言种也。前七识见分等。实非名言。譬如由言说名。显所诠义。此心心所法。能显所了境。有似彼名之能诠义。故称为显境名言也。
二我执习气。谓虚妄执我我所(之)种。我执有二。一俱生我执。即修所断我我所执。(通于第六第七两识。)二分别我执。即见所断我我所执。(惟在第六意识中有。)随二我执所熏成种。令有情等自他差别。(故名我执习气。)
此二我执种子。即皆名言熏习。令有自他差别。故别立之。
三有支习气。谓招三界异熟业种。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爱果(之)业。二诸不善。即是能招非爱果之业。随二有支所熏成种。令异熟果善恶趣别。
有支。即十二因缘中之行支有支也。
应知我执有支(二种)习气。于(当来世)差别(之)果是增上缘。此颂所言(诸)业习气者。应知即是(第三)有支习气。(所言)二取习气。应知即是(第二)我执。(第一)名言二种习气。(由其)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说名取。供等余文。义如前释。
第二家释竟。
(庚)第三家约障支相续释二。初正约三障释。二以障摄有支。(辛)今初
复次生死相续。由惑业苦。发业润生烦恼。名惑。能感后有诸业。名业。业所引生众苦。名苦。惑业苦(之)种(子。)皆名习气。前(惑业)二习气。与生死苦为增上缘。助生苦故。第三(苦)习气。望生死苦能作因缘。亲生苦故。颂三习气。如应当知。惑苦名(二)取。(惑是)能(取。苦是)所取故。取是著义。业不得名(为取。)俱等余文。义如前释。
发业烦恼。即无明支。润生烦恼。即爱取二支。嗔等非不发润。取其尤者言之也。感后有业。即行支有支。所引众苦。即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
(辛)二以障摄有支三。初标列指广。二别释有支。三结属颂义。(壬)今初
此惑业苦。应知总摄十二有支。谓从无明乃至老死。如论广释。
十二皆名有支者。此支助有。故名有支也。
(壬)二别释有支三。初正释支体。二料简支义。三诸门分别。(癸)今初
然十二支。略摄为四。一能引支。谓无明行。能引识等五果种故。此中无明。唯取能发正感后世善恶业者。即彼所发。乃名为行。由此一切顺现受(之)业。(及)别助当(受之)业。皆非行支。
识等。即等取名色六入触受也。别助当业。即能招别报之满业也。
二所引支。谓本识内。亲(能)生(起)当来异熟果摄(之)识等五(支)种(子。)是前二支所引发故。此(五支)中(之)识种。谓(即当来)本识(之亲)因。(识中种子。唯)除后(六入触受)三因(其)余因(种。)皆是名色种摄。后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后(六入触受)三(法)种(子。)或(可以)名色种总摄(识中)五因。于(五因)中随(其)胜(者)立余四种。六处与识。总别亦然。
名色总摄五因。随胜立余四种者。谓以名中所摄胜者。则立识触受三支及六入中之意入。色中所摄胜者。则立六入中之五入也。六处与识总别亦然者。或六入种总摄五因。于中随胜立余四种。或以识种总摄五因。于中随胜立余四种也。
集论说识(支不惟是所引。)亦是能引(者。彼以)识中(所持)业种名识支故。(至于)异熟识(之)种(子。则属)名色(种所)摄故。(缘起)经说识支。通(于)能所引(者。则以)业种识种俱名(为)识(支)故。识是名色(所)依。非(同集论以识种为)名色(所)摄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