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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疏-明-释智旭*导航地图-第8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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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初
  大慧。彼诸痴人。作如是言。义如言说。义说无异。所以者何。谓义无身故(魏云。以义无体相故。)言说之外。更无余义。惟止言说(唐云。是人不了言音自性。谓言即义。无别义体。)大慧。彼恶烧智(魏云。彼愚痴人。唐云。彼人愚痴)不知言说自性。不知言说生灭。义不生灭。大慧。一切言说。堕于文字。义则不堕。离性非性故。无受生。亦无身(二俱云。离有离无故。无生无体故)
  疏云。言说音声。乍生乍灭。耳识可得而闻。意识可得而缘。故痴人计以为有。法身实义。非有非无。不生不灭。不堕分别妄识境界。故痴人计以为无。不知无生则无所不生。无体则无所不体也。
  二显善说又二。初明说即不说。二明无说而说。
  今初
  大慧。如来不说堕文字法。文字有无不可得故。除不堕文字(唐云。唯除不堕于文字者。魏云。如来说法。依自声说。不见诸字是有无故。不著名字)大慧。若有说言。如来说堕文字法者。此则妄说。(魏云。若人执著名字说者。彼人不名善说法者。唐云。若人说法堕文字者。是虚诳说)法离文字故(唐云。诸法自性离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诸佛及诸菩萨。不说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离文字故。
  疏曰。契会法身。则语言道断。心行处灭。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故不堕文字。又文字亦即法身举体所成。法身外之文字非有。即法身之文字非无。所以终日说而无说。名为不堕文字之妙说也。世人不达实义。强构篇章。种种杜撰。庄饰文词。皆是虚诳妄说。不知诸法离文字故。不知诸佛菩萨所说所答。依自证法及本住法。非有一字可增减故。是故三世如来。一切菩萨。皆是述而不作者也。今之竞为险句以图出格者。可谓不知而作之者矣。哀哉。
  二明无说而说
非不饶益义说(唐云。非不随义而分别说。)言说者。众生妄想故。大慧。若不说一切法者。教法则坏。(魏云。法轮断灭。)教法坏者。则无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若无者谁说。为谁。是故大慧。菩萨摩诃萨。莫著言说。随宜方便。广说经法。(唐云。应不著文字。随宜而说)以众生希望烦恼不一故。我及诸佛为彼种种异解众生而说诸法。令离心意意识故。不为得自觉圣智处。(唐云。我及诸佛。皆随众生烦恼解欲种种不同。而为开演。令知诸法自心所见。
无外境界。舍二分别。转心意识。非为成立圣自证处)
  疏曰。法离文字。本无可说。而众生妄想分别。各各希望乐欲不同。见爱烦恼受病亦别。若不以四悉檀随宜为说。何由令其舍二分别。转识成智耶。若已得自觉圣智处者。何劳更为说法。又自觉圣智处。本自成立。何须以言说成立也。此无说之说。方为上顺佛意。下随群机。临济所谓我宗无语句。亦无一法与人。此之谓也。不同今人杜撰穿凿。强构词章。以炫新异也。二显善说竟。
  三劝依义
  大慧。于一切法无所有。觉自心现量。离二妄想诸菩萨摩诃萨。依于义。不依文字。
  疏曰。于一切法等三句。依魏唐二译。皆属上文。为令众生知一切法皆是自心所现。心外无有。离于能所二妄分别。故说诸法。今旣在此。则二十二字。应作一句读之。谓诸菩萨。旣知一切法皆无所有。唯是自心所现。离二妄想。则能依义不依文也。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坏第一义。亦不能觉他。堕恶见相续而为众说。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唐云。依文字者。堕于恶见。执著自宗而起言说。不能善了一切法相文词章句。旣自损坏。亦坏于他。不能令人心得悟解)
  疏曰。此先明依文之失也。诸佛菩萨以义定名。故万无一失。末世钝根以名定义。则万无一得。故云自坏第一义。亦不知法相地位及章句也。
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达章句。具足性义。(唐云。若能善知一切法相。文辞句义。悉皆通达。)彼则能以正无相乐而自娱乐。平等大乘建立众生。大慧。摄受大乘者。则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唐云。若能令他安住大乘。则得一切诸佛声闻缘觉及诸菩萨之所摄受)摄受诸佛菩萨缘觉声闻者。则摄受一切众生(唐云。若得诸佛声闻缘觉及诸菩萨之所摄受。则能摄受一切众生)摄受一切众生者。则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则佛种不断。佛种不断者。
则能了知得殊胜入处(唐云。则得胜妙处)知得殊胜入处菩萨摩诃萨。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现众色像。通达众生形类。希望烦恼诸相。如实说法。(唐云。菩萨生胜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