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不成谓于所成宗法及能成因皆有不成过也。此复二种。一者有喻而喻与宗因相违故俱不成。二者非有喻喻既非有不足以成宗。因故俱不成。先释有喻。若言声常无质碍故同喻如瓶。瓶虽是有而性无常。复有质碍故俱不成也。次释非有。若说声常无质碍故喻如虚空。此对有空论说则可。设对非有空论则空。既无矣何得论常无常。碍无碍哉。故亦俱不成也。
无合者谓于是处无有配合。但于瓶等双现能立所立二法。如言于瓶见所作性及无常性。
能立即因指见所作性也。所立即宗指无常性也。理应合云诸所作性。皆是无常同喻如瓶。方能显义。今既无合。则义不显。故亦为过也。
倒合者。谓应说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而倒说言诸无常者。皆是所作。
亦有无常而非所作者。故亦成过。
如是名似同法喻品。
此总结似同法喻有五种也。
似异法中所立不遣者。且如有言诸无常者。是彼质碍。譬如极微。由于极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遣。彼立极微是常性故能成立法无质碍无。
凡立异喻本为反显同法故。欲以无常反显常宗。质碍反显无质碍因。须立异喻乃可反显同喻。且如立声常者。或复有言诸无常者。见彼质碍。譬如极微。则此异喻于其所立常宗不遣。以彼外道本立极微是常。而今反以极微为异喻是宗。反成无常不足显常宗矣。故此异喻微尘。唯于无质碍因则无。而于常宗仍有是。于因成异喻。于宗不成异喻。名为所立不遣也。
能立不遣者。谓说如业。但遣所立不遣能立。彼说诸业无质碍故。
谓若立声常者。或说异喻如业。此则但遣所立常宗。不遣能立无质碍因。以彼说诸业无质碍故。是则于宗成异喻。于因不成异喻。名为能立不遣也。
俱不遣者。对彼有论说如虚空。由彼虚空不遣常性无质碍性。以说虚空是常性故无质碍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