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引众多异见道理。而竟不能显其极微实事之体有其差别。
此释又形别物析至极微等文也。已上破外色为所缘缘竟。
【(论)彼所缘缘岂全不有非全不有。若尔云何内色如外现为识所缘缘。许彼相在识及能生识故外境虽无而内色似外境现为所缘缘。许眼等识带彼相故即从彼生具二义故】
据内境体谓立自宗所缘之事若也。总拨无所缘境。便有违世(及违)自许宗过(以)四种缘性(是)于(大乘)经(中)说故。
此先释非全不有之义也。
此中内声为显不离于识而有所缘。言境体(色)者。是所取分。是识变为境相之义。然在识(之)外(分)别分而住将(此相分)以为(所缘缘)境(虽得不违自宗而于)违世之过如前尚在。由诸世俗共许于境在外而住(故今)应云如外(以免违世之过也然)此(相分实)不离识其所取分如外而现(愚夫不达)云我见(于外)境生其(见执)慢想(然而)实(惟是)此(内所变相)为因如于眼识现其(空中)发等(岂有识外之实发哉。)外境虽无(凡愚妄计)谓实(今大乘正欲遣)无其(所执)在外之境(以)非(根识所)了性故。以理究寻(决)不可(谓)了其自体(者)定在于外(姑无论心外的确无境)纵令许彼实有外相然(既在外决)非识(所能)缘(以)非彼(识之)相性故非(于识上曾有)极微相现(岂得以极微为所缘哉。今必)如似外相显现之时。此即是其所缘缘也。
此释内色如外现为识所缘缘二句义也。言识外别分者。识有四分自证分及证自证分名内二分。见分相分名外二分。非谓在识外也。余可知。
彼相相应故。由若与相理相应故者。此(相分)即是此(识所变)如(亲)因(缘)性等(决不离识)由与自相理相应故。复显(自识变起)所缘差别体相(不同)如云识有彼相故等明不假藉外事为境如情所计境相随生(也)又(即彼)情(之)所计(心外有境其实)若离于识(亦必)非外有故此之境相(的确)元不离识。由此名为内境相也。(故)此(颂)中内声(但)言不离识(耳)本无其(识)外(之境)望谁为内。
此释许彼相在识之义也。望犹对也。余可知。
及(能缘之识)从此(相分境)生(以)有此(相分)方生(见分故)或可从此(之言)由第七(识与前)五(识)义有别故(第七非我计我缘于非量。今前五是现量识但缘性境)由非离(于性)境得有其识是故有此(相分性境)方乃识生(盖第七缘带质境其相分从两头生故名为二法合)不言第五(亦是)二法合故。
此释及能生识故之义也。
明其所缘(与带相及能生二支)道理合故(方)显(真)能立也。此即但以(本识中)共相之境为其能立(而显五识不缘外境)若差别者。其仳若南不缘外事(即可)于其梦位以为显示。如说二种为一能立(一者)识有彼相(二者)复是识生缘此二用方成一量。
此总结成能立。兼结不约第六识辩之意也。共相境谓器界五尘及浮尘根。若南此翻为智。仳若南即指第六识言。第六所缘非心外境约梦喻之。即可显了故不须辩也。
【(论)此内境相既不离识。如何俱起能作识缘】
且复纵许有其内相。但观外境妄有相故言无他相。如情计境生其领受境之相状列在于内(犹如镜中)将为应理(然)如何(既即)是彼(识之)一分(而)得作同(时)生(识)之缘。其所取分离适无故斯(是识)之一分(而)复还生(于)识。便成自体相违之过。复还是彼一分性故(喻)如能取(之)分(一般岂以能取可生能取)斯乃便成匪能生性(又若云)但由外相染识而生。此即相分与识同起非(可谓)二(既)同时(而仍)有因果(相生之)性如牛两角(岂有一因一果之理)又匪于其不异之事同在一时(乃可)以同伴声而合说之(今)亦非于识(外)别说有境斯乃(元非二物)如何(可)名同伴性(耶)。
此余乘难问之辞也。
【(论)决定相随故俱时亦作缘。或前为后缘引彼功能故。】
理实如是然由相状差别力故。猜卜为异而宣表之。由有见分相分之殊。遂将此识而有差别。
此大乘答释也。
若如是者。缘性亦应但是所执。非分别事有自性体。斯乃应成非真缘性。
此余乘复难也。谓若如是见分相分。但由猜卜表宣者。则此缘性亦应。但是徧计所执。非可谓分别事有自体性。斯乃应成非真缘性矣。
此罔相违由其缘义。于余所执差别之境。亦共许之。如等无间灭同分之识为断割时。此识亦以四种多缘而为缘也。
此大乘再答释也。谓分别事虽无体性。不违得作所缘缘义如余所执。空华幻梦等差别之境。虽皆无实。但是自心所现相分。皆共许作所缘缘故。又如等无间即灭之心心所于其同分之识于前后断割时。虽非异物即以前灭意为后念之等无间缘。当知此识亦以四种多缘而为缘也。四种即前文所云四缘。而增上缘又非一种。故名多缘应立。量云。同体相分是有法得为所缘缘。宗因云。同分为断割故同喻如等无间缘。已上仅释决定相随故俱时亦作缘二句之义。余皆未释或梵本未来。或立所缘缘竟故不必释也。
相宗八要直解卷第七
音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