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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相宗八要直解-明-释智旭*导航地图-第33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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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明所缘缘须具所虑所托二义。二义随缺。则不可立为所缘缘也。

  【(己)二释颂责其义缺】

  色等极微。设有实体。能生五识。容有缘义。然非所缘。如眼根等。于眼等识。无彼相故。如是极微。于眼等识。无所缘义。

  谓彼所执色等极微。姑无论其元无实法。设纵许有实体能生五识。容有缘义。然非所缘。喻如眼等。五根于眼识等不带彼相起故。如是极微亦尔。于眼等识无所缘义。云何可名所缘缘耶。

  【(丁)二破和合二。初立颂。二释成。(戊)今初】

  和合于五识。设所缘非缘。彼体实无故。犹如第二月。

  量云彼所执和合是有法。其于五识设许为所缘。决定非缘宗。因云彼和合物。但有假相而体实无故。同喻如第二月。盖第二月捏目妄见其体实无。但是意识非量境界。不是现量性境。不为生眼识缘也。既无缘义。则所缘义。亦岂得成。特姑纵之云耳。

  【(戊)二释成】

  色等和合于眼识等有彼相故。设作所缘然无缘义。如眼错乱见第二月。彼无实体不能生故。如是和合于眼等识无有缘义。

  谓彼所执心外色等和合之相。于眼识等似有带彼相起义故。设使可作所缘。然无能为生识之缘之义。譬如因眼错乱见第二月。彼第二月原无实体。不能生于现量眼识。但是意识非量境故。如是所执和合之相亦如二月一般。于眼等识无有缘义。既无缘义又岂可为所缘缘耶。

  【(丙)三结违理】

  故外二事于所缘缘互阙一支俱不应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