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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相宗八要直解-明-释智旭*导航地图-第3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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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上已破极微上之和集相。设有缘义而非所缘。今又转成一执。谓极微上诸和集相复有别。别形相生起得为眼等识之所缘。故云执眼等识。能缘极微诸和集相。复有别生也。然此诸和集相。既仍不离极微。极微不别。则觉相亦应无别。觉相既别。则极微亦应有别。今谓觉相无别。既不可谓极微。有别亦不可。则所执不益谬乎。故下即约此二义破之。

  【(丁)二破斥又二。初约觉应无别破。二约极微差别破。(戊)今初】

  瓶瓯等觉相。彼执应无别。非形别故别。形别非实故。

  谓缘瓶瓯等之觉相。若依彼执则应更无差别。何以故。瓶之与瓯同是极微上之和集相故。则缘此和集相。何容作瓶瓯差别觉哉。非可谓瓶瓯等之形别。而觉相亦别。以形别唯在假法上有。非实极微有差别。故极微无别。则觉亦应无别矣。

  瓶瓯等物。大小等者。能成极微。多少同故。缘彼觉相。应无差别。若谓彼形。物相别故。觉相别者。理亦不然。项等别形。惟在瓶等。假法上有。非极微故。

  此重释颂义也。谓若执识缘极微和集而生。则凡瓶瓯等物其大小若平等者。彼能成之极微多少决定同故。即缘彼二物之觉相。亦应更无差别。且如有一个瓶重一斤许。乃用若干极微和集而成。复有一瓯亦重斤许。亦用若干极微和集而成。则能成此二物之极微多少既同。将能缘此二物之觉相。亦应无别矣。若谓彼形物相别故。而令觉相别者。理亦不然。以项腹等种种别形。惟在瓶瓯等假法上有。非可谓极微有差别故。既极微多少和集无别。

则觉相亦应无别。觉相既有差别。则不以极微和集为所缘明矣。

  【(戊)二约极微差别破】

  彼不应执极微。亦有差别形相。所以者何。

  上已发明极微和集无别。觉应无别。恐彼转计极微亦有差别。故令觉相差别。乃征起而破斥之。

  极微量等故形别。惟在假析彼至极微。彼觉定舍故。非瓶瓯等能成极微。有形量别舍微圆相。故知别形在假非实。又形别物析至极微。彼觉定舍非青等物析至极微。彼觉可舍。由此形别惟世俗有非如青等。亦在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