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若无为非是有法为此论中等之一言。但摄前五识身不必摄于意识。
若尔根识引生所有意识。斯乃如何。
此因前文所云。此于自聚不能缘故而设问也。谓若云意识不能缘五色聚。则五根识所引生之意识。岂亦不缘五尘境耶。
非此共其根识同时。或复无间皆灭色等为所缘故。或缘现在此非根识曾所领故。斯乃意识自能亲缘外境体性。此则遂成无聋盲等。复违比量知有别根。
答曰。非此引生意识共其前五根识同时。以既名引生必有先后。此之意识或复但以无间皆灭之。色声香味触为所缘故。盖色等五尘唯心所现。初生即灭不容暂留。故引生意识但得缘彼落谢影子非现量也。又恐问曰同时意识。岂不许缘外五尘耶。今遂释曰。或许同时意识缘现在境。然此意识既与五识同起。便非能缘根识曾所领故。设许意识缘彼五尘。斯乃意识自能亲缘外境体性。不假前五根识。此则遂成无聋盲等。复违比量知有别五根之用矣。
正显同时意识亦自变相而缘决无亲缘外境之理。设许意识能亲缘境。则聋盲等亦有意识。何独不能缘声色耶。又意识既自能缘外境。则五根发识功能亦为无用。
此遮增色是所欲故。然于意识不复存怀眼等诸识。色为依缘而方有。故无表但是不作性。故自许是无本意如此。
增色谓所执心外五尘也。言此论所以。但遮增色者。以是余乘之所欲故特须破之。明其外所缘缘非有。然于意识不复存怀。良以眼等五识必以色根为依色尘为缘而方有。故至于意识所缘无表色法。但是不作性。故自许是无不同所计外五尘境本意如此。故不须约意识辩也。
此于所缘将为现量是所取性故深履邪途故为此正意遮所缘性因便方遮斯所依性同时之根功能之色将设许之。
此申明遮彼所欲增色之意也。彼所执心外增色复有二种。一者所依根色。二者所缘尘色。而今先破所缘者。以此等之人妄于所缘。将为现量以为实得外境。深生取著踏履邪途。尤可悲痛为此正意。但遮破彼妄计五识所缘微尘和合之性。直待后文因便方更遮斯五识所依根性。今于同时之根功能之色。且将设字以纵许之也。
言外境者。彼执离斯而有别境。此显其倒显彼执有异事可取故言境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