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千难行苦行,经三大阿僧企耶,积集广大福德智慧二种资粮,获最后上妙之身,安坐无上胜菩提座,于四念住善住其心,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现证无上正等菩提,如是名为诸佛出世。过去未来现在诸佛,皆由如是名为出世。
二、说正法教。谓即如是诸佛世尊出现于世,哀愍一切诸声闻故,依四圣谛宣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所谓契经、重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如是名为说正法教。诸佛世尊及圣弟子,一切正士,皆乘此法而得出离。然后为他宣说称赞。是故说此名为正法,宣说此故名正法教。
三、法教久住。谓说正法已转法轮已,乃至世尊寿量久住,及涅盘后。经尔所时,正行未灭。正法未隐,如是名为正法久住,如是久住,当知说彼胜义正法及作证道理。
四、法住随转。谓即如是证正法者了知有力,能证如是正法众生,即如所证,随转随顺教授教诫,如是名为法住随转。
五、他所哀愍,他谓施主,彼于行者起哀愍心,惠施随顺净命资具所谓如法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如上名为他所哀愍。
附南阎浮提士夫特殊之福德十六正修之附讲。
一、特能殊胜亲近供养如来等。
二、特于般若波罗密能起作意。
三、于无生法忍能得。
四、于所应作之菩提,及能作菩提诸法,能无所缘。
五、十善等及无色之修习悟人,易作易得,特别超胜。
六、邻次诸天。
七、自能镇伏诸魔势力。
八、与导师及相同之士夫一处住。
(一)、学处悉皆清净,一切相俱足方便善巧。
(二)、具足成就如来之种性。
(三)、能得佛果之因相具足。
(四)、与波罗密反背方面。心意不生。
(五)、色等及俱有之观察心非炽然生。
(六)、波罗密法能普摄正知。
(七)、一切圆满成就能得。
(八)、正等圆满菩提相近转成。
戊三、劝发修行之心。所谓思维大事者,如上等(有暇身圆)名为解脱法缘最要之素,若仅为存命或引乐除苦而修行者,不必定具如是胜缘,若欲依止正法修行,或特欲修利他大乘道者,于此胜缘务求圆满。虽然,此最难得者也,是故最当胜解。能作此佛道成就解脱依止,复能引导众生入道,发生广大力用,现生堪能者,唯人乃能。上界诸天之身定无新得圣道者,欲界诸天多成放逸无暇,余则诸龙、阿修罗、非天、非人、金翅鸟王、持明似人腹行等皆有修行之障。虽在人中亦唯南洲有三宝四众处所是又更为希有。虽然得成南洲人身又多不能受行十善,迷于五欲,转瞬仍入恶劣下生,我今此身圆满,眷属良善,而复能行布施、持戒、有忍智力,可能修行止观禅诵,而不精进奋力,因小失大,舍却倒手之菩提妙宝,诤取无常败坏毒秽之物,终谢一死,空无所获。复当再再思维经言,人身失去不得者如大地土,复得人身者如爪上土。盲龟浮木,难能再遇。如是等义住心审观,以此观慧增上力故,而能令心坚住善法,策心、持心、发勤精进,踊跃欣乐。速行趣道。
复次,总依四法如理策进之决定要则。
一、除苦得乐,唯赖正法。
二、趣入正法之道,唯有依于内外圆满现世之身。
三、身是无常决定必死。
四、前前推后后,终不能起修行,应要当下就修。
复次,若能生起暇满难得胜心者,则必依于净戒律仪而为根本,辅以施供,增加无垢净愿而作迥向,殷重行之必定引生一切善法修行也。
以上修心次第中甲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等三已竟,以下明乙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即三士道次第)。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内又分二
戊一、道之总建立。(以此引生定解)
戊二、道中心要正理。(以此摄持正行方便)
戊一、道之总建立。分二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者。如来出世总因为其利益一切有情,故凡所说正法,亦唯利益一切有情。或令闻法现生增上,或令闻法究竟解脱,乃至究竟菩提。
欲得成就现生增上生缘众事俱足之法,或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唯图生死乐中希求利乐,当知彼是下士。(或是凡夫,或是外道。)
为证解脱仅出生死,及欲以此更求佛果者,依声闻缘觉之教厌患有为诸苦之方便,唯求自利解脱,或兼利他方便之道,知彼必是中士,或共大乘(次等)之中士
以修佛乘一切种种智之方便,依秘密大乘及波罗密大乘,由大悲故为尽一切有情诸苦,希得成佛,学修六度及二次第者,知为上士。
复有殊胜下士者,不以现生为重,希求后世,善起圆满成就二利。
三士之定名者,依摄决择分云:“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三聚)净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