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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撰述大小乘释经部华严部疏-华严经疏注-唐-澄观-第174页

 六願七行。並通自他。上皆依法。後三依人。
  以一切菩薩為依同一智慧故。
  勝侶智同。
  以供養諸佛為依信心清淨故。
  淨心供養。以成福德。
  以一切如來為依如慈父教誨不斷故。
  長稟慈訓。以成智嚴。九十唯佛。究竟能為所依處故。又前五自分。後五勝進。六廣菩提心。七廣三四五。後三廣第二。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勝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為如來無上大智所依處。
  由依上十成佛大智。為一切所依。斯為勝益。豈可不修而得。亦名勤修。
  △二奇特想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奇特想。
  前依因緣。以成諸行。今依勝想。以攝善根。翻妄想源。次所依故。並出常想。受奇特名。即上文中。常欲利樂諸眾生等。利益想也。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於一切善根生自善根想。
  以他善同己善者。隨喜於他。情無彼此故。互為主伴。相資益故。同體性故。即我所行故。自他相即故。
  於一切善根生菩提種子想。
  一毫微善。皆是佛因。故法華中。舉手低頭。皆已成佛。
  於一切眾生生菩提器想。
  下至闡提。皆有佛性故。
  於一切願生自願想。
  義如初句。
  於一切法生出離想。
  思益云。知離名為法故。
  於一切行生自行想。
  亦如初句。
  於一切法生佛法想。
  諸性相法。皆佛所證。故文殊云。我不見一法非佛法者。皆不可得故。諸軌儀法。皆佛所流。涅槃經云。外道之法。亦是如來正法之餘。
  於一切語言法生語言道想。
  因言契理。而理非言。故名言道。
  於一切佛生慈父想。
  佛以覺他。令悉圓滿。故為慈父。
  於一切如來生無二想。
  如來即諸法如義。故無有二。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勝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無上善巧想。
  無想之想。名善巧想。
  △三行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行。
  以依前來勝想之解。造修大行。想唯在心。行通三業。空想不行。亦無成辦。即上文中修學處也。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為五對。
  所謂一切眾生行(至)一切求法行咸悉修學故。
  下化上求對。若準晉本。此脫第三善學一切戒。
  一切善根行悉使增長故。
  止惡進善對。
  一切三昧行一心不亂故一切智慧行無不了知故。
  妙止深觀對。
  一切修習行無不能修故一切佛剎行皆悉莊嚴故。
  修因嚴剎對。
  一切善友行恭敬供養故一切如來行尊重承事故。
  敬友事師對。
  △四結數。
  是為十。
  △五顯修勝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無上大智慧行。
  △四善知識四。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善知識。
  行起必依善友。故次明之。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令住菩提心善知識(至)一切佛智所入善知識。
  未知之善。能令知故。未識之惡。能令識故。凡所順益。皆我善友。故十皆益也。上十信云。即得親近善知識是。
  △四結數。
  是為十。
  △五勤精進三。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勤精進。
  行友既具。必須策勤。於此十事。離身心相。而進修不雜。故上文云。勤修佛功德。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教化一切眾生勤精進(至)皆悉歡喜勤精進。
  △四結數。
  是為十。
  △五修益。
  若諸菩薩安住此法(至)如來無上精進波羅蜜。
  △六心得安隱五。初總標。
  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心得安隱。
  進成二利。故獲心安。由自利故。得智心安。由利他故。得悲心安。即上文云。增上最勝心。
  △二徵數。
  何等為十。
  △三列釋。
  所謂自住菩提心亦當令他住菩提心心得安隱。
  上一行本。次二離過。
  自究竟離忿諍亦當令他離忿諍心得安隱。
  無諍三昧。離一切諍。
  自離凡愚法亦令他離凡愚法心得安隱。
  越凡小。凡謂凡夫。愚即愚法小乘。次二進善。
  自勤修善根亦令他勤修(至)住波羅蜜道心得安隱。
  次三證入。
  自生在佛家亦當令他生於佛家心得安隱。
  入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