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與歡喜。法說中千二百人。身子為首。慇懃三請。菩薩眾中。彌勒為首。佛口所生子。大數有八萬。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道。譬說之初。身子為中根人請。又總為四眾請。傍為下根請。文云。善哉世尊。願為四眾。說其因緣。法許云。汝已慇懃三請。豈得不說。譬說許云。當以譬喻更明此義。因緣許云。我及汝等。宿世因緣。吾今當說。法說竟。身子歡喜。譬說竟。迦葉等歡喜。宿世說竟。樓那歡喜。又合譬文云。令諸子等。日夜劫數。常得遊戲。與諸菩薩。乘是寶乘。直至道場。故云。為欲等也。若不下二揩定。古有難云。若菩薩索。菩薩應領解。領解既無。故知不索。文句答曰。汝不聞。法說竟天龍四眾皆領解。其非菩薩。謂是何耶。
以至下三結示。經云。如彼長者。見諸子等安隱得出火宅。到無畏處。自謂財富無量。等以大車而賜諸子。
問臨下。三克示三車虗實問。
答實下。四方便二義俱通答。圭山曰。因同而宗異。此義實為玄也。然文句曰。今佛與世。四十餘年。始顯真實。而上來具引者。是則用夫彼文。成此之義。妙之至也。二教義差別。教者因也。義者果也。因果不同。故云差別。於中三。初正明。下文曰。或教義俱教。以三乘望一乘故。或教義俱義。以一乘望三乘故。
是故下二引證。亦不下三遮謬。亦同二乘俱不得故者。演義曰。羊鹿是虗指。出門不上車。牛車若是實。出門即合上。牛車亦不上。明三皆虗指。約法說者。昔指三乘。三界門外。二乘出三界。無有真實證。菩薩出界。豈有真實證。俱無實證。名不上車。明知三乘皆是權設(尋教至義即教理二量)。
三所期差別四。初正明。文句曰。本求羊鹿水牛。期出分段。今得白牛。盡於變易。過本所望。豈不歡喜。是故下二引證。亦不下三遮謬。
良以下四結成。
四德量差別二。初同教二。初示相。謂宅下三中大乘。而露下一乘。又彼下准知。
此等下二結指。復古記曰。同者。同前諸教三乘。故名同也。此為同教得名所以。即能同名同。今不取者。若作此解。則與集玄曰。但於別教。法體之內。約於一分。似頓實義。立為同教。何異設使真如章。同教門者。則與三乘義同。則不合引善財。見三千塵數知識。以三千知識。太一列屬別教。如自海水。故況義同。言非同教得名所以也。今釋曰。同猶通也。為通三乘。故名為同。云云。
又彼下二別教二。初示相。又彼等者。亦三中大乘。太一曰。一相孤門。下文曰。隨機少說。一相一寂。一味理等。非窮盡說。
此則下一乘。大師曰。理無孤起。必眷屬圍繞。又曰。以自為主。望他為伴。重重無盡。
是故下引證。
無量下牒釋。
此義下指經。非華嚴宗。無有斯理。
此約下二結指。
五寄位差別三。如本下初引示寄乘。然彼經論。約寄諸乘。顯諸地不同。今此却約寄位。顯諸乘差別。皆以等者。祖曰。初地明施。復顯人王。即是人乘。二地十善生天。是欲天乘。三地八定。是色無色天乘。故以初三為人天乘。四地初斷俱生身見。觀於道品。同須陀洹。五地四諦理。終寄阿羅漢。六地觀緣。寄於緣覺。七地一切菩提分法。方便涉有。故寄三乘之中大乘菩薩。八地已上。以得自在。故寄一乘法。
若大下二進退折理。若大等牒計。七地下進析。又不下退析。是故下配析。
問若下三結問會釋。即第十五卷。二乘等者。指就勝門。
六付屬差別四。初引經示教。利喜者。國師曰。示義教行。既得義利具解行。故成喜。
解云下二釋義。大即菩薩。探玄釋多劫六度曰。此同法華中。若不信此法。當於如來餘深法中。示教利喜。小若愚法。即異時三乘。
亦不下三遮謬。
是故下四顯宗。
七根緣受者。差別即根器機緣受行之者。於中二。如此下初引示。佛陀三藏曰。漸教之機。縱使三阿僧祇修滿。若更迴心。得入頓教大乘信位。若不迴心。以不信不聞故。名一闡提。
解云下二略釋。文處可見。
八難信易信差別二。初引示。清凉曰。三乘之信。展轉難得。況於一乘。明文昭然。權實有據。解云下二略釋。信滿攝位。如行位中列。
九約教顯理差別二。初引示。唐經曰。若有眾生。心下劣。為彼演說聲聞行。若心明利樂辟支。則為彼說中乘道。若有慈悲樂饒益。為說菩薩所行事。若有最勝智慧心。則示如來無上法。探玄曰。以此文證。知有一乘。及頓教三乘差別。清凉曰。既特云最勝智心。示如來法權實明矣。故纓絡經中。說十種善。前九依三乘人。各成三乘。第十名佛乘種性。謂初聞佛法。即發佛心。唯觀如如。修佛智慧。終不為彼悲願纏心。一向不起二乘作意。今第九地。正為悲願。纏其心故。此云慈悲樂饒益。明文若斯云何不信。
解云下二略釋。等者。等初教染淨即空。云以此等者。經又曰。佛子。此菩薩善能演說聲聞乘法獨覺乘法菩薩乘法如來地法。疏曰。此法師位。能隨機宜說權實。即三乘一乘。解脫差別。各含教證。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