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汲井輪(道教只知今此世界未成時一度空劫。云虗無混沌一氣等名為元始不知空界已前。早經千千萬萬遍成住壞空。終而復始。故知佛法中。小乘淺淺之教。已超外典深深之說)。
(得四教相望。前前淺。後後深。此小乘教。乃淺中之淺也。若對人天。則亦次深。然不對彼以人天教未出三界故)。
都由不了此身。本不是我。
由不了非我。所以深著我見。起惑造業。生死輪迴。
不是我者。謂此身本因色心和合為相。
此身云何本不是我。謂我無實體。本因色心和合成故。圓覺經云。眾生無始。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妄緣六塵影像者)為自心相。眾生不了。妄計為我。離色心外。誰是我者。
今推尋分析。色有地水火風之四。心有受(能領納好惡之事)想(能取像者)行(能造作者。念念遷流)識(能了別者)之四。若皆是我。則成八我。
問曰。色心和合。即是我身。那言不是。答曰。妄情執著則似有之。觀智分析。則知本無。良以愚法聲聞。不了即色明空。要須假想慧數。析法。方知是空。故云推尋分析也。色有等者。色以質礙為相。然色通形顯。長短方圓等。謂之形色。青黃赤白等。謂之顯色。地水火風。名為四大。此之四法。周遍一切有為法中。故名曰大。圓覺經云。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涶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暖氣歸火。動轉歸風。四分分之。色在何處。心有等者。前色蘊名色。此四蘊名心。蘊者。積聚為義。積聚多法。成一蘊故。受以領納為相。別有三受。謂苦樂捨。或復有五。更如憂喜。想以想像為相。攀緣前境。追憶往事等。行以遷流為相。然有與心相應。不相應。異。且相應者。小乘心所四十六法。(比大乘欠五法。如下文中具列。)中除受想二法。餘皆是也。不相應者。有十四種。謂一得。二非得。三眾同分。四無想異熟。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命根。八生。九住。十異。十一滅。十二名。十三句。十四文。識以了別為義。小乘唯一意識。若皆云云。總結。謂色有四大。心有四蘊。分析成八。若皆是我。豈非八我耶。
況地大中復有眾多。謂三百六十段骨。一一各別。皮毛筋肉肝心。脾腎。各不相是。
此析色無我。言地大以例餘三也。三百六十段骨。猶是麤說。若從麤至細析者謂四支五根。漸漸分析。一切析作四分。四分析作十六分。析至極微。名隣虗塵。皮毛下。論約相顯。易知。內外各舉其四。各不相是一句。總前多法。既不相是。誰是我者。又前水火風大。應準例析之。水大易知。火風二大。雖各是同。依根說異。如呼吸奔走欠伸之類。亦各用別。然泛明色蘊。有十一法。謂五根。(眼耳鼻舌身也)五境。(色聲香味觸也)及無表色。今但說身。故不言境等也。
諸心所等。亦各不同。見不是聞。喜不是怒。展轉乃至八萬塵勞。
此析心以明無我也。心王所有差別業用。故曰。心所。然小乘心所。都有四十六法。總成六位。謂一徧大地法有十。所謂一受。二想。三思。四觸。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勝解。十三摩地。此十遍一切心。故名徧大地。二大善地法有十。謂一信。二不放逸。三輕安。四捨。五慚。六愧。七無貪。八無嗔。九不害。十勤。此十唯屬善性。故名大善地。三大煩惱有六。謂一癡。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昏沉。六掉舉。此六依五六七識而起。唯是惡法。通見修斷。故名大煩惱。四大不善有二。謂無慙。及無愧。此二無惡不造。故名大不善。五小煩惱有十。謂忿覆嫉慳惱害恨諂誑憍。此十但依第六識而起。唯修所斷。故名小煩惱。六不定法有八。一悔。二眠。三尋。四伺。五貪。六嗔。七慢。八疑。此八通於善不善無記。故名不定。此上法數行。相廣長。具如別釋。但今論意。欲顯此中。無實我故。若欲細辨。恐致亡羊。言見聞善怒者。見聞易知。喜怒即儒宗所謂七情。(喜怒憂懼愛惡欲)亦不離前心所法等。論中別舉令俗易知。言八萬塵勞者。即八萬四千煩惱。略舉大數云爾。謂依根本十惑。一貪。二嗔。三慢。四無明。五疑。六不正見。七身見。八邊見。九見取。十戒禁取。然一惑有力。復各成十。十惑成百。計分三品。上品重故。分上中下。即成三百。中下不分。但各成百。總為五百。於自五塵總起五百。於他五塵總起五百。名本一千。又於自他五塵一一別起五百。即成五千。依別迷四諦。苦集滅道各有五千。故成二萬。并本一千。為二萬一千。依貪嗔癡。及等分行。各二萬一千。故成八萬四千。取坌汙義故。擾動義故。名曰塵勞。廣如別釋。
既有此眾多之物。不知定取何者為我。
析色析心。既有眾多。定取何者為我乎。
若皆是我。我即百千。一身之中。多主紛亂。
此約即蘊以明無我也。
離此之外復無別法。
此約離蘊以明無我也。
翻覆推我。皆不可得。便悟此身但是眾緣。似和合相。元無我人。為誰貪嗔。為誰殺盜施戒。(知苦諦也)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