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佛同時。
章曰。一乘法義成佛。共一切眾生。同時同時(〔具十〕)成佛。後後(〔具十〕)皆新新斷惑。亦不住學地。而成正覺也。普賢菩薩行願亦爾。三乘即不然。
解曰。出現品曰。我今成正覺。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我今入涅槃。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何以故。一乘法體凡聖本有性無二故。同時具足。無前無後。新新非舊。就用說斷惑。則一斷一切斷。約實體則無可斷。以本清淨故。不住漸次學地也至相曰。今此一乘。一念即得。具足一切。偏通諸位。委如諸法相即自在門說。是知圓別一乘法義成佛。乃顯本真本成就事成佛也。不同三乘說理成佛也。故文揀曰。三乘即不然也。已上二科。収歸一乘宗本想念頓成竟。
△第九顯同別中各具同別義。文二。初別教中具同別。
章曰。又別教之中。亦有同別。由多即一。是其同也。為一中多。即是別也。
解曰。別教中具同義者。即同時具足相應門也。以教義理事行位因果等十對事法為首。皆各總攝一切。成一乘無盡陀羅尼法。無有前後。參而不雜。故曰由多即一也。同時具足。同時顯現故。是其同義也。別教中具別義者。即一多相容不同門也。以一教義。具攝因果理事等十義門。又隨一門中。即具攝前因果理事一切法門。如彼初錢中。即攝無盡義者。此亦如是。故曰為一中多。雖一具多。而多非即。各自差別。故賢首結曰。然此一中。雖具有多。仍一乘即是其多耳。故知別教一乘法體。具多別義也。是故十玄緣起。十門無礙。初門多即一。是同義。次門一中多。是別義。以此同別二義。為法界緣起。一乘實德無障無礙也。故本經云。菩薩善觀緣起法。於一法中解眾多法。眾多法中解了一法等。
△二同教中具同別。
章曰。同教之中。亦有同別。一乘三乘同一善巧。是其同也。各為據機別。即是別也。
解曰。同教者。同字一言。立同總名。此總同教。自具同別二義也。初有同義者。約教攝乘。故以同教一乘中。同有諸教一乘。故謂同。頓教絕相一乘。終教平等一乘。始教密意一乘。有八密義意一乘。委如至相問答中顯也。二者有別義者。約法攝乘。各為據機別名別也。有絕相一乘機。有佛性平等一乘機。有蜜意一乘機。有聲聞機。有緣覺機。有菩薩機。諦緣度等三法三乘機別也。此之一三教攝法攝。同一善巧。長養機緣。無不周盡。故曰。同教之中亦有同別也。已上二科。收歸第九同別中。各具同別竟。
△第十顯真俗雖殊。道合一體。文二。初貶凡情偏計過。
章曰。有情眾生所知之境。則無上來所明諸義。何以故。為是偏計故。
解曰。凡情迷性。不達徧知。心境相違。真俗成異。則無上所明同別融通諸義。故徵顯曰。何以故。為偏計執過故也。
△二歎聖智通合德。
章曰。前德云。惟一實之淵。曠嗟萬像之繁雜。真俗異而體同。凡聖分而道合者。此則先人已通斯趣耳。
解曰。文顯義通。總歎先覺之人。理通遺智。亡言虗懷。則道合一真也。故前德什師又曰。亡言者可與道合。虗懷者可與理通。冥心者可與真一。遺智者可與聖同。已上二科。収歸第十真俗雖殊。道合一體竟。兼前十科。總収歸第二正說同別分竟。
△三流通指廣分。
章曰。上來所舉。略開一乘宗序之狀相也。其間三乘法相次第。明義取解法式。列名出體。釋得名所以。辨寬狹。明位地。障治相擬。通局隨義。分別具緣多少。問答釋疑等。具如諸章及諸論也。
解曰。文明意顯。但指三乘法相。具孔目諸章。及粱論智論等。諸大乘論。一一廣明也。上來釋章文竟。
次辨三師偽說別教如右。
第一豫師易簡記曰。中間三教。雖皆為三人所得。終頓二教。會泯歸一。同得佛果。即是一乘。始教三乘。修因各異。獲果亦殊。此唯三乘。屬於權教。今此對三乘。乃唯始教權門也。問華嚴□□□異諸教。何特揀權三乘耶。答曰。今此文意。蓋為學□□□□□大乘之外。別有一乘。權實混知。故辨差別。評曰。□□□□□□□□□□□□□□□□□□□揀會之殊。錯引五六兩祖之文。曲設問答。抑斷華嚴。首引中間三教等文。此是五祖正立教中。特顯華嚴別教一乘為本。別前四教三乘為末也。昧祖正意。却乃擅加雖字縱之。臆說終頓會泯歸一。同得佛果。即是一乘之說者。又昧六祖會通。四教之文。不曉終頓。同泯二乘。為同教一乘。此師不明本末失。不明揀會失。抑別類同失。獨揀權三失。從茲迷教眼。已上總非說。皆因四失矣。
第二復師折薪記曰。此一乘者。是華嚴逈別之別。此門外三車。通中間三教。乃至曰。證知三乘。是法華前諸經。豈不通中間三教耶。評曰。法華教旨。唯會始權終實。不會頓三。何以臆說門外三車通中三教耶。此違至相一乘三乘義章十對法。就法華三對後結曰。上件法門。攝下諸教。頓屬其上分本教義。漸從其末義等。本教是華嚴。漸末是一代諸眷屬經也。次昧清涼會通。法華教旨。唯會始權終實。亦不言會頓也。三違圭山釋。未曾聞見覺性鈔中。問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