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09-戒律宗

19-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戒律宗-律要后集-明-智旭-第6页

憫含生。便可直遵瓔珞地持。設不遇師。亦得自受。如或雖希佛道。悲智未深。則須秉持梵網法門。千里無師。必求好相。更或現有明師。心存憍慢。不從求受。別向像求。斯則兩經咸所不聽。五悔終不成功。既欲遠趨極果。豈容因地不真。豪傑之士。斷不宜自欺自誑矣。
  問。大乘重在內因。今時律師。與人受菩薩戒。可知其內因真否。如或不真。名得戒否。如不得戒。則設犯十重。還以十重定其罪否。
  答。菩薩戒羯磨文中。具有觀察當機之法。若不能知其內因而妄相傳授。不免無解作師之過。彼受戒者。不善無記心中。雖不發戒。然既濫膺菩薩之名。自當依法判罪。非若比丘戒中。竟以賊住論也。
  問。懺罪羯磨中。許向小乘悔過。梵網經中。不得向未受菩薩戒者前說此千佛大戒。尚不應向說。況可向悔過耶。又云何通。
  答。小乘雖未受菩薩戒。而是住持僧寶。堪受懺悔。又聲聞人。雖未識長者是父。實是長者真子。非餘一切未受戒者可比也。至於半月說戒。遣之令出。則是布薩常規。亦是彈斥微旨。不可執此而難彼矣。
  問。梵網初輕戒中。見上座和尚阿闍梨等。應如法供養。四十一戒中。教誡師應教請二師。又五逆加弒二師成七。今授菩薩戒。云何止有一師。既得戒已。稱誰為和尚耶。
  答。若准經文。似須二師。然瓔珞地持。並止一師。又梵網受法。傳自什師。載於義疏。亦止一師。所云請二師者。恐即是請佛菩薩耳。所云應如法供養二師。及弒二師成逆。則徧指比丘戒等二師亦可。
  問。重定受戒法中。初時問答。既已發菩提願。云何悔罪之後。復令發於四弘。豈不招重繁之過。
  答。菩提心者。非止一發。惟應數發。令菩提心相續不斷。況前是審因。今是秉法。前是發心向道。今是誓鎧莊嚴。豈云重複。且如先已請師。像前復請。又如授比丘戒。屏問遮難。僧中復問。亦可云重繁耶。
  問。既謂機感有殊。授法不一。則若簡若繁。俱無乖舛。既謂增設科條。義因文隱。則直宗一轍。更為痛快。何必會三家成一式。方為契理契機。
  答。理無多致。機貴隨宜。直宗一轍。其說甚當。但根器不同。習性各別。始予獨遵慈氏羯磨。往往有嫌其太略者。既法可融通。何妨參酌。乃敢折衷。會三為一。但用經論成言。更不別加文飾。三典現並流通。想是機宜有在。聊順一時之機。匪敢執今非古。可用與否。一任後賢。
  毗尼後集問辯
律要後集(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