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頗憶念往古時誓願事否。我當爾時。行菩薩道。以五百金錢。從汝買得五莖蓮花。上定光佛。時汝求我世世所生共為夫妻。我不欲受。即語汝言。我為菩薩累劫行願。一切布施。不逆人意。汝能爾者。聽為我妻。汝立誓言。世世所生。國城妻子。及以我身隨君施與。誓無悔心。今何愛惜羅云。不令出家。學聖道也。耶輸聞已。霍然明了宿業因緣。如昨所見。愛子之情。自然消歇。乃請目連懺悔辭謝。捉羅云手付囑目連。於時母子離別。涕泣悲咽。羅云長跪。
白母莫愁。定省世尊。不久當還。與母相見。時淨飯王即召國中豪族而告之曰。金輪王子。今當往舍提婆國。從佛出家。卿等當各遣一子。同為伴侶。時諸大臣。奉敕送五十王子。隨從羅云。往到佛所。禮佛出家。
敕舍利弗為其和尚。敕大目犍連作阿闍黎。時舍利弗受敕。乃為羅睺羅。說三歸十戒。度為沙彌。 【箋】梵語舍利。此云鶖子。舍利母名。弗子。連母為名也。舍利弗母舅拘絺羅。與姊舍利論議不如。拘絺羅思惟念言。非姊力也。必懷智人寄言母口。未生乃爾。及生長大當如之何。故出家作梵志。入南天竺。誓不剪爪。讀十八種經。故稱舍利智慧第一。大目犍連。此云大采菽氏。神通第一。至今說戒闍黎作法。為尊佛敕故。
徵。佛能為一切眾生說法。獨不與羅睺羅說戒者何也。訓。佛敕舍利弗為羅睺羅說戒有三義。一。為易子而教故。二。為斷羅睺羅愛戀情故。三。為舍利弗與羅睺羅機緣相契故。是時舍利弗。承佛威光說此戒法。世尊雖不動舌。深為說之矣。 諸德福田經。沙彌應知五德。一者。發心離俗。懷佩道故。 【箋】謂發勇猛心。解脫凡俗。習佛菩提。懷佩道妙。 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
【箋】謂剃除鬚髮。毀壞相好。去世俗衣。應著法服。具佛威儀。與道相應。 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
【箋】謂斷割情愛。不相繫戀。無有適心。歸趨異姓。和合同居。無有莫心。 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
【箋】謂能委棄身命。無所顧惜。惟務一心。求證佛道。 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
【箋】謂長懷濟物之心。專志勤求大乘之法。度脫一切有情。 是名五德。
【箋】蓋出家人。具此五淨德。為世福田也。緇門警訓。此之五德。出家大要。五眾齊奉。不惟小眾。終身行之。不惟初受。僧祇律。應為沙彌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因飲食而存。【箋】楞嚴。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言。一切眾生皆因食住。檇李釋曰。段食者。謂形段。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入腹變壞。資益諸根故。觸食者。謂觸對。取六識中相應。觸對前境。而生喜樂故。思食者。謂意思。
取第六識相應。思於可意境生希望故。識食者。識即第八執持之根。由前三食。勢分所資。令此識增勝。能執持諸根六種故。
二者。二諦。
【箋】翻譯名義。一真諦。彰一性本實之理也。所謂實際理地。不受一塵。是非雙泯。能所俱亡。指萬象為真如。會三乘歸實際也。二俗諦。顯一性緣起之事也。所謂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引善示天堂之樂。懲惡顯地獄之苦。
三者。三受。
【箋】雜阿含經。受者。領納也。謂六根之識。領受六塵之境。一受。謂於六塵違情之境。而有逼迫之苦。二樂受。謂於六塵順情之境。而有適悅之樂。三不苦不樂受。謂於六塵不違不順之境。所受非苦非樂。 四者。四諦。
【箋】法界次第。諦以審實為義。從聞生解。必須藉教。詮理不虗。故云審實。一。苦諦。苦以煩惱為義。一切有為心行。常為無常患累之所逼惱。故名為惱。二。集諦。集以招聚為義。若心與結業相應。未來能定招聚生死之苦。故名為集。三。滅諦。滅以滅無為義。結業既盡。則無生死之患累。故名為滅。四。道諦。道以能通為義。道有二種。一。正道。實觀三十七道品三解脫門。緣理慧行。名為正道。二。助道者。得解觀中。種種諸對治法。及諸禪定。
皆是助道。此二相扶。能通涅槃。故名為道。
五者。五陰。
【箋】大乘廣蘊論。陰。即蓋覆。亦名五蘊。蘊即積聚。一。色陰。色即質礙。謂眼耳鼻舌身諸根。二。受陰。受即領納。謂六識與六塵相應。而有六受。三。想陰。想即思想。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四。行陰。行即遷流造作。謂因意識思想諸塵。造作善惡諸行。五。識陰。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