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曰。見說尚書看法華經。是否。曰。是。師曰。經中道。一切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且道非非想天。有幾人退位。書無語。師曰。尚書且莫草草。三經五論。師僧拋却。特入叢林。十年二十年。尚不奈何。尚書又爭得會。書禮拜曰。某甲罪過。
◎大同濟。訪龐居士。士曰。憶在母胎。有一則語。舉似阿師。切不得作道理主持。師曰。猶是隔生也。士曰。向道不得作道理。師曰。驚人之句。爭得不怕。士曰。如斯見解。可謂驚人。師曰。不作道理。却成作道理。士曰。不但隔一生兩生。師曰。粥飯底僧一任檢責。士鳴指三下。
◎丹霞訪龐居士。見女子靈照洗菜次。師曰。居士在否。女子放下菜藍。叉手而立。師又問。居士在否。女子提藍便行。師遂回。須臾士歸。女子舉前話。士曰。丹霞在麼。女曰。去也。士曰。赤土塗牛奶。又一日訪龐居士。至門首相見。師乃問。居士在否。士曰。饑不擇食。師曰。龐老在否。士曰。蒼天蒼天。便入宅去。師曰。蒼天蒼天。便回。
◎巖頭豁。因沙汰。甘贄家過夏。補衣次。贄行過。師以鍼作劄勢。贄遂整衣。欲謝。妻問。作甚麼。贄云。說不得。妻云。也要大家知。贄舉前話。妻云。此去三十年後。須知一回飲水一回咽。女子聞云。誰知盡大地性命。被奯上座劄將去。到人家偈到人門戶。當願眾生。入於一切。佛法之門。【箋】大解脫道人。普見千門萬戶。無非一華藏玄門。一華藏玄門。容納千門萬戶。所以識得涅槃心。悟入差別智。了却差別智。討甚涅槃心。君不見。屠門酒肆。
處處道場。柳巷華街。頭頭般若。雖然。須是全體作用。方得自在無礙。若有一絲頭不斷。便拘絆殺人。
入其家舍。當願眾生。得入佛乘。三世平等。 【箋】疏。未入。則諸家差別。入已。惟一無多。如入佛乘。無二三也 家舍。非無謂入也。謂化度之緣已熟。故曰當願。佛乘者。法華十方佛土中。惟有一佛乘是也。其餘諸乘。各執異見高下不齊。惟佛一乘。無高無下。無今無古。無去無來。無齊不齊。故曰。三世平等。
華嚴。知諸世間悉平等。莫非心語一切業。眾生幻化無有實。所有果報從茲起。 有異坐。當坐。不宜雜坐。
【箋】世尊預知末世澆漓。輕毀佛法。故制此篇。以警後學。不得與俗人雜坐。講說世諦。 人問經。當知時。慎勿為非時之說。 【箋】如來觀機投教。五時說法。不出個知時。歷代祖師。鉗錘煅煉。亦不出個知時。故知知時默者。其聲如雷。不知時說者。即波旬說。今諸方以諷刺。怒罵為說法。是則固是。未免旁觀者哂。 不得多笑。
【箋】內則。男子入內。不笑不指。 主人設食。雖非法會。亦勿失儀軌。 【箋】道人到處。即法會。主人信心。即道場。所施既信。受供宜誠。葢有不知慚愧。略無威儀。且不能增長其信心。而反生其疑謗。故制。 無犯夜行。
【箋】道人青天白日。正大光明而行。猶遭人簡點。況犯夜乎。即今王令稍嚴。不許夜行。投明須到。且道既不許夜行。如何得投明即到。聞者寧不驚惕。不得空室內或屏處。與女人共坐共語。【箋】增一經。莫與女人通。亦莫共言語。有能遠離者。則離於八難。毗尼事義集要。迦留跎夷。與親友婦齋優婆夷。互相繫意。於乞食時至其家。共牀坐。說非法語。毗舍佉母。聞聲闚見。白佛結戒。四分。若比丘。共女人獨在屏覆障處。可作淫處坐。說非法語。
有住信優婆夷。於三法中。一一說法。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於三法中。應一一治。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優婆夷所說。應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燈錄。道林。隱居太白山。路絕登涉。木石濟形。絕無營慮。奉勅住興國。未幾。逃梁山。鑿窟而住。師不以女人染緣。不面為說法。不受食。不令至室。臨終所親。有問疾者。隔障潛知。遽止之。不令面。 不得書疏往來等(同前尼寺)。 附 不得左右邪視。
【箋】古云。欲知其人。視其眸子。凡眸子不正。其心不端。 不得雜話。
【箋】雜話。剽竊流俗之言。如亂絲之絆荊棘。絕無頭緒。若鴞鳥之呌荒丘。且多怪响。未有不怨聽者也。 若與女人語。不得低聲密語 不得多語。 【箋】長阿含經。阿難白佛言。佛滅度後。諸女人輩來受誨者。當如之何。佛告阿難。莫與相見。阿難又白。設相見者。當如之何。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