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已忍。還(某甲)比丘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白已。求懺者居中向上一拜。問訊。長跪。合掌。懺悔主以衣還彼手中。而作是言)。
此衣。憑眾僧前作法還你。似同新得。再莫要離了。
(彼接衣已。仍如前令一人。為彼持之于傍立。和尚復當警策守持。勿令輕易。知事人呼云)。
起立。至誠禮謝和尚三拜。(尚云)普禮僧足。兩邊齊合掌。
(拜已。問訊。傍立。知事人復云)。
大眾頂禮和尚。(尚云)免禮。
(大眾各次序散。其懺悔者。持三衣隨懺悔主徃屏處。如上卷第九篇中儀文。受已。以衣送回。知事人引彼到方丈再禮謝和尚已。然後徃各處禮謝大眾畢。復拜過知事人。方回)。
十三有緣轉付法
佛言。若眾僧多難集。此比丘有因緣事欲遠行者。應問言。汝此衣物與誰。隨彼說便與。是中有一月衣。急施衣。過後畜。長鉢。殘藥長衣。此五長戒。依此法還之。作法者。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畜(眾多若干)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是衣與(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故畜(眾多若干)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僧今持此衣。與(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誰諸長老忍。僧持此衣與(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此比丘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持此衣與(某甲)比丘。(某甲)比丘當還(某甲)比丘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如未成衣。應言。長衣財)。
十四經宿還衣法
作前方便(答)還長衣羯磨。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持是衣還(某甲)比丘。白如是。
大德僧聽。(某甲)比丘。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僧。僧今持此衣還(某甲)比丘。誰諸長老忍。僧持此衣還(某甲)比丘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還(某甲)比丘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十五四三人懺法
(佛言。若向四人懺者。捨財文同於上。懺罪須口和。三人不得用單白。還財得作直付羯磨。如上白法。若欲在三比丘前懺悔者。應至三清淨比丘所。如前懺法。〔其〕修威儀。如是捨言)。
諸大德聽。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我今捨與諸大德(一說)。
(作是捨已。乞懺畢。主法者隨意指示罪。初名種。先請懺悔主。其請詞。及檢過。從生八品有無。并發露禮僧等儀式。皆如前僧中無異。其懺悔主應問餘二比丘言)。
二長老。若長老聽我受(某甲)比丘懺悔者。我當受。
(二比丘答云)可爾(答已。懺悔竟。還衣當如是白)。
二長老聽。(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此衣已捨與我等。若二長老忍者。今持此衣還(某甲)比丘。(二比丘答言)可爾(對二人懺法亦爾。惟除二字為異)。
十六對首懺衣法
(佛言。若在一比丘前懺悔者。至一清淨比丘所。應如法懺。今時行事。對首懺多。故須明立定式。使披尋者易為照練)。
捨衣法
(應將一比丘。至自然界中。或戒場上。將所犯財。並束一處。〔其〕修威儀。如是捨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離三衣宿(或云故畜眾多長衣)。犯捨墮。今捨與大德(一說)。
(餘詞如上。懺悔主應為分別罪名種相。名。謂六聚差別。種。為畜長。離衣。三十事異。相。謂一多不同。故律云。一名多種。住別異也)。
後懺故妄語非時食二單墮(三法)
先懺從生法
(儀式文詞。盡如前作。此唯是對首悔過。不同僧法為別。如求懺者。具修威儀。當作是說)。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非時食。犯眾多波逸提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經僧說戒默妄語。犯突吉羅罪。經夜覆藏。隨夜展轉覆藏。並犯突吉羅罪不憶數。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云)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
次悔默妄語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經僧說戒默妄語。犯突吉羅罪。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一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若未聽戒。則無此罪。及二品從生)。
後捨本墮法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非時食。犯眾多波逸提罪。今向大德。發露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敢覆藏。願大德憶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三說。受懺者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爾(一叩而起。其故妄語罪。如覆藏篇中懺。餘單墮法。例此可曉)。
○第九懺可呵法篇(二法)
初分別罪體法
可呵法者。謂比丘在村巷中。從非親里尼。自手受食食。或食尼指授食。或受學家食。或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