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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导航地图-第190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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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有正法外,自余贼盗元非作过经断配人,所居或与主家隔远,初不知情,止坐以不觉察之罪,不得籍没家财。」从之。
七年二月十三日,广西提刑徐诩言:「昨降指挥,诸路州县自今如有盗贼窃发稍甚去处,仰本路提刑实时躬亲起发前去,措置收捕。窃见一路兵权尽在帅司,惟土兵、弓手隶提刑司,其去本司远者二千余里,近者亦是五六百里,若仓卒起离,本司必须徒手而出,何济于事 乞拨本路见管摧锋军一百七十人及其它将下或 用等兵,(揍)[凑]成五百人,隶提刑司,庶得朝夕阅习,及其未甚猖(蹶)[獗],便可掩捕。」从之。
七年三月十八日,诏:「自今承直郎以下捕盗合得转一官与改次等合入官,每岁以八员为额。若合得减三年磨勘与循一资,余一年磨勘,候改官毕日收使。其干道赏令,内承直郎以下捕盗改官条令,敕令所依此删修。」
八年闰三月十三日,新知建康府范成大言:「海道荒(查)[杳],界分不明,时有寇攘,并无任责。臣昨将明州管下诸寨各考古来海界,绘成图本,及根括沿海船户
以五家为甲。如一船有犯,同保并科。亦已攒写成册,并藏在制司。如遇获到海贼,即检照犯人船甲根株究治。乞行下制置司,令于所隶州县一体施行。」从之。
九年四月四日,诏:「自今盗发所临,其帅守不能先事弹压,仰三省、枢密院具名将上,先议责罚。如平定有劳,却行推赏。」
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福建路安抚提刑司奏讨捕汀贼姜大老等立功官属、将佐军兵。诏赵汝愚、延玺各特转一官,赵希曾转一官,余人各转官受赏有差。
十二年二月三日,进呈知平江府(兵)[丘] 言:「停藏海贼王齾郎等二十七户住屋尽行拆毁,仍将妻属出界,不令并海县分居住。」上曰:「今后停藏劫盗人除断罪外,并令拆毁住屋,移徙家属。」
四日,广西经略安(府)[抚]司言:「琼州乐会县管下白砂洞首黎人王邦佐等聚集黎人五百余贼作过,及与地烂陈洁雠杀,保义郎陈升之部领兵 前去抚谕,各得宁静,及捕获杀人军贼林知福等。乞特赐推赏。」上曰:「黎人聚集作过,万一抚谕不定,必须获罪,可与减三年磨勘以旌赏之。」
三月十六日,枢密院言:浙东勘,余姚、上虞县劫贼王齾郎等,系许浦、定海、平江、秀州等处官兵次第捕获。诏各令所属将实有劳 之人逐一保奏,不得泛滥。候到,从枢密院参照元案,如无异同,取旨等第推赏。于是浙东提刑(兵崇)[丘 ]除直龙图阁,赵师夔转一官,余各以次转官资。
十二月四
日,诏承节郎、延祥寨正将郑华特转两官资。以福建路安抚使赵汝愚言:「华深入大洋与贼接战,生擒贼首蔡八等四十二人,夺到被虏三十人。华有捕贼活人之功,乞赐酬赏。」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诏守阙进勇副尉、惠州海豊县驻札官陈章赠承节郎;男兴祖特补进武校尉,差充训练官,仍赐钱五百贯。巡检张亨祖、县尉洪铸各降两官资,放罢。以广东路经略安抚潘(时)[畤]等言:「海豊县凶贼行劫,陈章将带驻札官兵与贼接战,杀伤死亡三十余人。绿章所带兵太少,身被重伤身亡。其张亨祖、洪铸不发弓兵会合讨贼,妄称守护仓库,端坐廨舍,乞赐降黜。陈章以少击众,体被重伤,殁于王事,有男兴祖,材武出众,颇有父风,乞优与推赏。
」故有是命。
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诏:「兴州都统吴挺,肃清奸(究)[宄],销患未形,可令学士院降诏奖谕。」以枢密院言挺管下诸州累年招收强盗数多故也。
九月二十八日,广西安抚司言:「莫记因越狱逃入化外,犯边作过,守臣王侃密作措置,选委 用刘大明亲书批字,先以诚意谕令蛮酋,不动声色,生擒莫记,得正典刑。乞优加旌赏,使之再任。所有王侃一时选差擒获莫记往来宣力之人, 用刘大明,进勇副尉、权经略司准备将领、思立寨驻札陈端,乞赐甄录。」诏王侃特转一(员)[资],减三年磨勘,候令任满日令再任;刘大明特补进义副尉,陈端与转三资。
十四
敌,杀退蕃贼,守寨无虞,委是劳 。故有是命。 年十二月十四日,知黎州姚艮特转一官,余以次推赏。以四川制置司奏姚艮等躬亲前去体究蕃贼侵犯安静旧寨,与贼
敌,杀死官兵作过。上官黄三被首领 十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枢密院言:「昨汀州宁化县管下有贼人上官黄三等,与三溪寨兵(扬)[杨]斌捉获,盗贼首夏陈师被首领李朝卿杀获首级。奉旨,扬斌特补进义校尉,李朝卿补进义副尉。汀州续申杨斌生擒贼首,委有奇功,乞不拘常制优异推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