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转运司将本路合买发上供银委官置场,依市价收买,如或价高,所买数少不及祖额祖:原作「租」,据本书食货六四之四七改。,即乞朝廷量行蠲减。」诏札与福建路转运司从长相度,务要便民,限三日申尚书省。
五月十一日,户部言:「乞将处、台州上供钱物并依江东、西不通水路已降指挥,计置轻赍起发赴行在。」从之。
六月二十七日,金部言:「欲将鼎州建炎四年
合发上供钱物免放,其绍兴元年分上供之数,自来年为始,分限三料带纳。其今年上供钱物,疾速依条限计置起发前来行在送纳。」从之。
七月十四日,诏:南康军今岁合发上供纸,并特与放免一年。
十月十三日,都省言:「江西吉、筠州、临江军上供粮斛,累年并无起发数目,今岁丰稔,秋苗理当措置。」诏差仓部郎官孙逸前去同本路漕臣韩球于逐州催纳,先次起发三十万硕,各差逐州通判、兵官一员管押,赴镇江府权行交卸。其合用舟船,如官纳不足,仰本路安抚大使司协力那融应副,仍限至十二月终起发尽绝。如有已受纳到早米,亦仰疾速起发,祗备应接行在支遣。令户部常切催促,如限内依数起足,其韩球、孙逸并管押官一例推恩;若出限不足,取旨降黜。及差郎官一员、密院准备将两员前去受纳,令别项桩管,非奉朝廷指挥,不以是何去处,不得支动颗粒,并沿路不得拘截。如违,并重寘典宪。」
十一月八日,度支员外郎胡蒙言:「愿诏诸路监司,凡管下租赋利入拘催趁办未足额,不许截拨上供。其一路一州一县物斛钱帛应合输行在之数,敢有违欠,以慢法禁罪之。限满,委省部 刷以闻,严行惩戒。若残破州县之吏有能劝课耕残:原作「州」,据本书食货六四之四八改。,辟田产,使租赋渐复元额,措置征商榷酤,而收息至于增羡者,并具寔保奏,优与进擢,以示激劝。或监司州县沮抑,许诣台省自陈。庶几咸知国
用为急,财赋必辐辏而至,军事虽未息,费用常裕,如无苛敛以蠹民,则邦本自固矣。」诏札与诸路转运司照会。
十七日,江浙荆湖广南福建路都转运使张公济言:「逐路州郡依格上供之类,常是出限不足,欲乞应诸路州军财赋出入,并许公济取索点察。其合拨上供钱物,如限满有欠缺不足之数,从公济取拨本路所管转运司移用钱依条补足解发;如逐州上供钱未足,漕司不以移用钱补发,别作名目支使,欲许公济按劾,具事因申取朝廷指挥。」从之。
三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江东、西、湖北路绍兴元年二年未起上供纸数元:原作「二」,据本书食货六四之四九改。,并特与权行倚阁;绍兴三年合发数目,一半权折纳价钱。」
二月二十日,户部言:「检会去年七月二十日都省言,提点铸钱官王 申请将 铸年额上供钱内,每年权借留一十五万贯充回易钱本,限次年内先次起发赴行在赴:原作「起」,据本书食货六四之四九改。。本部契勘,在法上供钱物不许官司陈请截留,借兑支拨。欲令本司将截留过钱数立便尽数起发。」从之。
八月四日,户部尚书黄叔敖言:「政和东南六路直达粮纲起发条限,难以遵守,即今车驾驻跸临安,诸路岁额上供事须权宜别立季限。今乞两浙路分两限拘催,收桩数足,上限今年十二月终,次限次年二月终;江南东、西、荆湖南、北并分三限,第一限本年终起发,第二限次年二月终,第三限五月终。如违限桩发不足,从本部具数申朝廷乞
赐施行。」从之。
四年二月二日,诏广南东、西路转运司当职官各降一官,吏人从杖一百科断。以户部比较绍兴三年未起上供钱物,本路拖欠最多故也。
六日,户部尚书黄叔敖等言:「今岁大礼赏给,乞两浙等路上供和买紬绢以十分为率,八分起发本色,二分折纳价钱。」从之。
二十七日,诏蕲州绍兴四年已前合起无额上供钱物,并与蠲免,以本州岛言兵火后财计未足故也。
同日,左朝散郎王缙言:「广南东路每岁上供,例买银轻赉,而近年坑场不发,银价腾贵,及至行在,支遣类损元价十之三四。契勘榷货务召人入纳筭请盐钞,有掯留盐本等钱数不少,今不若令算请广东盐钞之人一并入纳掯留等钱别项桩管起发,充本路上供之数,预约度一岁入纳之数下转运司,于诸州上供钱内拨还盐事司。」诏令户部勘当,申尚书省。
四月二十一日,臣僚言:「切见广东上供白金岁输十万两,朝廷虽尝令广东相度从便上供见缗,然而转输当用舟航,顾募之初,匪易护送,必遣官吏,交纳之际甚艰,繇是州郡莫敢任见缗之责。伏见近岁取广东漕司盐改为钞盐,钞法既行,而常患乏盐,尚有三分之一留充漕计。今若将上供钱银旧数蠲其难办之额,定其寔纳之数拨与本路为漕计,而于漕司一分盐内会其价直取之,以益钞盐,使偿上供之数,则商贾自以见缗输于行朝矣。」诏令户部勘当,申尚书省。
七月十三日,温州言:乞将今年未起上供紬以衣绢代发,从之。
五年正月五日,诏罢湖南转运司上供额斛折纳价钱并催纳本色。
三月十八日,前荆湖南路提刑司检详官文浩原书天头注云:「『官』一作『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