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下秀州,依臣所乞,摽拨嘉兴县思贤乡草荡一围。元系范 等退佃还官,见今空闲,乞下两浙转运司行下秀州,依臣所乞摽拨。」诏依。继而,户部状:「照得
蒲察么安元许赐水田五百亩,又承今来指挥,未审合与不合更行拨赐。」诏:「嘉兴、华亭两县芦柴草荡,令两浙转运司具诣实顷亩数申尚书省。」
八月十七日,彰国军节度使(大)周仁奏:「伏 F 绍兴府萧山县长兴乡第四都踏逐到官田二段约二千余亩,数内止有一千余亩可以耕种。臣欲乞上件田亩开荒耕种。」诏送转运司,摽拨一千亩给赐。
二年二月十五日,拱卫大夫、邕州蹑察使萧鹧巴奏:「先蒙圣恩,于扬州管界摽拨到田二十顷。缘为路程遥远,今踏逐到秀州崇德县官田二十顷,乞行拨赐。」臣僚上言:「乞依旧,以扬州田赐之。」诏令两浙转运司别行摽拨。
八月十八日,诏两浙转运司副使姜诜,根刷到平江府长洲县苏台乡二十六都田一千四亩一角二十九步田,可拨赐武德大夫、忠州防御使赵良辅。
十二月一日,诏耶律适哩特更赐田一十顷,令淮东转运司于扬州邵伯镇官田内摽拨。继而融州蹑察使耶律适哩奏:「蒙恩更赐田十顷。乞降旨,行下镇江府都统司,将已拨到镇江府中军见佃官庄、营田一十顷交割,付臣住佃。」有旨:令户部看详。本部「照元令淮东转运司扬州邵伯镇官田内摽拨,即无许拨赐军庄营田明文,是致镇江都统司虽开具到耶律适哩乞拨官庄田,未曾摽拨。乞下镇江府都统司将续拨赐田一十顷,依萧琦等例支拨,付耶律适哩为业。」从之。
四
年五月七日,故赠太尉萧琦妻、荣国夫人耶律氏奏:「窃见平江府吴县、吴江县管下有营田并系官田,见系人户租佃,输官之税委是不多。欲望睿旨下所属,于上件田数内拨赐顷亩,付本家耕种,依旧输纳官课。」诏赐田十顷。
十月二十六日,臣僚上言:「伏见绍兴府诸县各有湖潴水以备旱,照得萧山县管下湘湖,灌溉九乡民田,其利甚博。近有百姓裴咏等,屡经御史台陈状,诉百姓汪念三等将湘湖一千余亩献与总管李显忠,遂将湘湖填筑为田,侵渔不已。湖尽废,则九卿之田,一遇旱干,何以灌溉 其害非细。欲乞下绍兴府差官看视,若委是将湘湖为田,令给还民间,复以为湖。如是曾给赐与李显忠,乞别行改赐。」从之。
五年二月十九日,两浙路转运司申:「先得旨,于扬州拨赐田二十顷,付太尉萧琦为业。今其家在平江府居住,令本司于平江府系官田内摽拨二十顷付其家为业。其扬州原拨田 ,却欲下所属拘收。」从之。
七月十三日,诏:「镇江府驻札御前前军统制官任寿吉、李元,昨自北界将带人马归朝,令两浙转运司下镇江府,将无违碍官田各给赐十顷。」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令袁州,于没官无拘碍田摽拨一十顷,给赐添差袁州通判韩玉。
六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右领军卫大将军王宏赐田十顷,令浙西提举常平司摽拨。
二月四日,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郭振
申:「契勘北军统领赵受、耶律宪、萧整、萧怀忠四员,各系归正。窃见耶律适哩、萧鹧巴、赵良辅等已蒙圣恩,拨赐田土。今来赵受等系与耶律适哩等事体一同。缘(准)[淮]西屯田官兵,已奉旨,令拘收归军,其退下田土,可惜荒闲。伏望指挥,于和州界退下屯田内,各拨田五顷,付赵受等。」从之。
七月十二日,起复威武军节度使李显忠奏:「契勘臣先得旨,赐田七十顷,元降指挥,令两浙转运司于浙东、西州军给赐。后缘日么,拨给未足,续准指挥,于浙东西路常平司许于应拘收到诸色官田内踏逐,经所属陈乞给赐。臣等踏逐到平江府长洲、吴江两县杜朝议等没官田二千九十一 ,经浙西常平司拨给,经今八年,不肯拨给。外又有太上皇帝所赐田,并乞下浙西常平、转运两司,通行摽拨。」诏(今)[令]常平司契勘上件田,如无违碍,可行拨赐。
十二月十三日,诏:「诸州县没官田产,虽经赐与,若民户已经辨雪,法该改正,实时给还,许别以应籍田产改拨。」臣僚札子:「臣闻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辞邑而请繁缨。孔子曰:『不如多与之邑。』陛下爱惜名器,勋旧懿亲,间赐以田,此正孔子与邑之意。然江淮荆襄,土旷人稀,与之虽连阡陌,可么;江浙尺寸之土,人所必争,而赐田之目,动以顷计,向来没官田,举以出卖,皆为民产矣。赐目既下,有司无所从出,必于近地踏逐没官田产,或以得罪,或以户绝,朝籍于官,暮入势家,拘
摭细微,无所遗漏。苟法当拘籍,上所赐与人,亦无得而辞。惟是人之得罪,不能无冤,既不幸而抵罪,生生之资,尽非其有。异时陈诉于朝省监司,幸而昭雪,所籍之产,法当给还,既为势家所得,又其名曰宣赐,已不可复取矣。臣愚欲望明诏州县,如有没官田产,虽已赐与,若民户已经辨雪,法该改正,仰实时给还。」故有是命。
七年正月十七日,龙神卫四厩都指挥使耶律适哩言:「臣自归朝之后,蒙恩与萧鹧巴于扬州各曾拨赐田土。今萧鹧巴于平江府又赐田二千 ,并扬州田二十顷,自今依旧占佃。臣乞于平江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