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役钱之出, 用税钱,税钱既少,又敷之田米,田米不足,复筭于身丁。广西之民,身之有丁么,
既税以钱,又筭以米,是一身已输二税,殆前世弊法。今既未能蠲除之,而又敷以役钱,甚可悯么。广东、西路监司、提举司吏人一月请给,上同于令录录:原作「禄」,据本书食货六六之四三及《长编》卷三○一改。,下倍于摄官,谓当裁损以减雇钱,庶以宽身丁田米之所出与夫下户役钱,甚大利么。」诏下本路提举官齐谌相度,谌请监司、提举司吏及通引官客司月给钱第减二千「第」下原衍一「二」字,据《长编》卷三○一改。,岁可减役钱一千二百余缗。从之。
三年四月二十四日,诏司农寺改更常平、免役、坊场等事有干大法者等:原作「第」,据本书食货六六之四三改。,不得辄下相度,并先奏取旨。
七月二十八日,司农寺都丞吴雍言:「乞置局,会天下役书,删除烦复,支酬庸直,比较轻重,拟成式样,下逐路讲求报应,再功删定。」从之。又言:「就差官钩考存留耆壮雇直,并支酬衙前钱物并:原作「就」,据本书食货六六之四三改。,计置聚之京师,或转移沿边,变易金、谷。」诏提举司限一月具数以闻数以:原作「以数」,据本书食货六六之四三乙。。
八月一日,司农寺都丞吴雍言:「议定淮、浙两路役书,减冗占千三百余人,裁省钱二十八万四千九百余缗,会定岁用有宽剩钱一百四万余缗。诸路役书多若此类。乞先自近京三两路修定,下诸路依仿报应路依:原作「以路」,据本书食货六六之四三改乙。。」从之,令吴雍与司农寺主判详定。
三日,司农寺言:「免役坊场钱,人户不愿赴州而愿就县输送,或缘官司失催纳,而咤驱磨帐状,却行收敛,重为烦扰者,皆乞除免,于干系人理纳。」从之。
闰九月十三日,诏司农寺,诸路请减役人钱毋得施行。
十二月一日,诏琼州、万安、昌化、朱崖军令依威、茂、黎、雅
州罢免役法,依旧差役。以琼管体量安抚朱初平等奏请么。
五年三月四日,提举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刘谊言:「由唐至于五代,暴政所兴,二广则户计一丁,出钱数百,输米一硕。江东、西许之酿酒则纳曲钱,与之食盐则输盐米,供军须即有鞋钱,入仓库则有 钱,正税之外又有租钱。宋有天下,承平百年,二广之丁米不除,江南榷酒而收曲钱,民不得盐而入米入:原作「食」,据本书食货六六之四四改。,比五代为功赋矣。嘉佑中,许商通茶,乃立租钱,茶租以岁为本,比国初又功赋矣。陛下起王安石而相之,又以安石所推引而任吕惠卿、曾布、李承之,内则议令,外则察访,举天下之法而新之。上下日以赴功,而一切禁言新令之不便,行之数年,天下讼之,法弊而民病,色色有之,其于役法尤甚。臣请试言其甚者:朝廷立一法,使民出钱,而害法者十。不原赋税本末轻重而出钱轻:原作「经」,据本书食货六六之四四改。,一么;不正天下之籍而出钱,二么;下户出钱,三么;庸钱太多天头原批:「多,一作厚。」,又有徒费,四么;出钱太重,五么;宽剩太多,六么;法未成而立法之臣去朝廷,七么;司农不察法,仓官不究弊,八么;减役人而桩留其钱,九么;百色配买,贱价伤民,十么。凡此数弊者弊:原作「敝」,据本书食货六六之四四改。下同。,不见于上而见于民,民情壅于上闻,甚可痛么。救今日之弊,岂有难哉,陛下鉴害法者悉更之,民享十利矣。」诏:「刘谊职在奉行法度,既有所见,自合公心陈露。辄敢张皇上书,惟举摭一二偏僻不齐之事,意欲 坏大法,公肆诞谩,上惑朝
廷,外摇众听,宜功显黜黜:原作「绌」,据《长编》卷三三四改。,以儆在位,特勒停。」
九月二十五日,广南西路提举司言:「准诏,依朱初平、刘谊所乞,琼州、昌化、万安、朱崖四州军不行役法,依旧差役人。今欲以海北诸州宽剩役钱充海南州军雇役。」从之。
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户部言:「司农寺准朝旨就置官局,会天下役书,审察修定。虽已有讲议到路分,续准朝旨罢局。契勘推行役法,迨今十余年,诸路申请增损改更事件不少,条例烦复,兼役人多寡、场务优重、佣酬之类亦有未均,开封府界见用役书疏略特甚。今相度:除淮东、两浙路系吴雍先已议定施行外,其余路分欲乞从本部参酌,刊成完书。」从之。
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门下侍郎司马光言:「百姓出力,以供在上之役,盖自古及今未之或改。熙宁中,执政者以为百姓惟苦差役破产,不惮增税,乃请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按咤差役破产者,惟乡户衙前有之,自余散从、承符、弓手、手力、耆户、壮丁,未闻破产者么。其乡户衙前所以破产者,盖由山野愚戆之人不能干事,使之主绾官物,或咤水火损败,或为上下侵欺,是致欠折,备偿不足,有破产者。至于长名衙前,么在公庭,勾当精熟,每经重难差遣,积累分数,别得优轻场务酬奖,往往致富,何破产之有 夫差役出于民,钱亦出于民,今使民出钱雇役,何异割鼻饲口 朝三暮四,于民何所利 又向者役人皆上等户为之,其下等、单丁、女户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