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行使阙。缘州军占吝窠阙,要差权官,不依限供申。欲乞并将见任人已满,差下应赴任人未有申到到任文字,从本部先次 刷使阙差注,庶使在部待次者不致留滞。」从之。
十二月十六日,吏部侍郎韩(省)[肖]胄言:「本选掌行小使臣校尉差注、酬奖、转官、升复资序等事,自来惟据凭名籍簿参照行遣。近以遗火,文字散毁,欲乞将在部小使臣校尉,限十日具家状一本,赏出身以来文字,赴部点对编类。在外委通判,限一月取索见任并寄居待阙官,各具出身文字并脚色,具状申部,以凭照使。」从之。
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司谏唐辉言:「吏部侍郎右选主事,旧制
满一年三季,通入仕三十年者,补承信郎。今乃有满年乞降等补将仕郎,它部皆(授)[援]以为例,隳废成法。欲乞并行改正,已补者与免追改,今后不许妄请。」诏考功依旧法补将仕郎,余从之。
四年正月十二日,诏:「诸县镇酒税有不及三万贯场务者,见有大使臣去处,并差小使臣。」先是,县镇酒税多随阙注拟,以大使臣通差。其岁入有不能(友辨)[支办]监官俸给者,又有添差官,更须别行措置。郎中朱异为言,送部勘当,故有是诏。
四月二十九日,诏:「应呈试中材武五事之人,并依旧法,除与免短使臣升三季名次外,作材武行使,仍在任获盗恶被赏升名之上,呈试武艺得减年之下。」先是,小使臣校尉呈试材武五事中,及随军被赏之人,一例酬奖,无以甄别。试中材武孙悫、刘克勤乞依旧来材武格推赏,侍郎郑滋以为言,故有是诏。
同日,诏:「应差下大使臣替小使臣,其小使臣并依旧法满三年为任。」先是,尚书胡松年言:「本部小使臣除堂除辟举满二年为任外,其注拟人合依旧法。」故有是诏。
五月一日,诏:「诸小使臣缴到去失及无干照或补注文字,并不许作材武注授。」先是,诸监押、巡检、校尉、堡寨驻泊等缺,依条差材武人,而小使臣缴到去失付身,给到文字并随军守城名色补转者,并陈乞作(戟)[战]功等材武收使。吏部言便作战功告示,即恩例太优于常调,故有是诏。
六月十六日,吏部侍郎郑滋言:「本部待次亲民六人,监当五百人,乞将应亲民窠阙若今后合使条限,虽在部亲民人少,而监当应入人多,并行依限 刷,出榜召人指射。」从之。
九月十五日,赦:「应小使臣参部违限,合罚重难纲运人,限一月许参,特与免罚。应使臣且与短使及未得差遣者,并仰于所属投状,与收入住程及合得差遣。」
五年三月一日,诏侍郎右选依旧差郎官二员。先是,以减员例并,侍郎晏敦复以为言,故有是诏。
四月二十七日,诏:「小使臣所历资序人,二年为任,并去替一年使阙。」从侍郎晏敦复请也。
十年九月二十一日,臣僚言:「顷者献议之臣,立审量之说,在建炎则有十八项,在绍兴则有二十四项,其后又有九项,书之史册,遂彰先朝过举。顷罢审量,士大夫莫不欢呼,然有司犹执靖康元年十一月指挥,应泛滥补官,若句身祗应应奉有劳,或待诏减年出职等,如合参部之人,并在武举等人名次之下,不得通比分数,仍先注远地差遣。若用诸般恩例,亦不许入近地。又绍兴八年三月指挥,小使臣因应泛滥补授名目之人,虽已经关升,不许注授亲民等官。
窃详两项,与前日审量名异而实同。今既罢审量,而吏部执此,使待次之士留滞滋久,乞已经关升者许注亲民及收使分数恩例。」从之。
十八年八月六日,
诏:「今后小使臣校副尉身亡,即于所寄居或见任州县实时申官取索付身,分明批上身故月日,于付身告敕等文字背后用印讫,给还本家,仍申吏、刑部、殿前司诸监司照会。」先是,使臣赴任远方,有其家衰而暗卖付身、诡名承代者,有不幸身故、明(聚)[娶]其室而冒名影带者,或有付身头尾,或存印纸后截,改易姓名,撰造初补,其弊百出。肇庆府通判王次张以为言,故有是诏。
二十七年十月二日,诏:「从军该奏荐有任校尉,吏部已给差帖人,可自转承信郎以上日理年限放行。」
二十八年,权吏部侍郎刘章言:「小使臣校尉差遣,目今见使去替四年阙,除逐旋 刷注拟外,见有待次八百余员,所榜亲民监当止二百一十九缺,乞将见使阙条限更行探使半年刷阙差使。所有宗室添差厘务及岳庙使阙条限,亦乞探使半年。」从之。
二十九年六月七日,吏部侍郎沈介言:「小使臣校尉盖当非次阙,依条牓及五日,限满无人指射,即作经使阙。又无应格人,榜及半年,方(详)[许]破格差人。见今在部官常不下千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