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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导航地图-第432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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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调运军食等事并会议允当,然后进呈行下。仍于二府逐房各选谨敏吏三、二人专主行,庶可照应前后处分,不致重错。」
二十八日,诏中书:「自今应相度定夺分析体量勘会驱磨点检之类,并置簿催辖勾销,委检正官量紧慢给限。」
八月一日,诏中书自今堂选并归有司。
六年十月九日,中书省言:「三省六曹诸司如系圣旨指挥应速行及差除,并批时辰付受。无故违滞,随事科罪。一日杖八十,一日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诏改作十日
徒一年。
七年正月二十六日,中书省言:「尚书都省门状:刑部牒,有卖肉人擅入比部门,已送开封府。省门授事不禀都省,其使臣欲上簿。」上批:「本差内侍守门,止为与外廷臣僚无交涉,得以尽情(几)[讥]察出入。若(由)[申]解一贱隶令禀都省,则动有忌惮,何事不废。自今但干违令出入事,命官奏闻,吏史以下送所属。」
九月二十三日,诏中书省具御史台察案去年所弹治六曹诸司违法稽慢事若干,所弹允当;其违法官司若干,尝书断该罚若干,用赦恩放免以闻。
十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言:「枢密(丞)[承]旨司传宣事已得旨,如无奏禀,合作录黄,过门下省覆奏,本省更不入进文字。」从之。
八年七月十二日,诏自今待制以上磨勘止中书省拟进。
八月十二日,诏:「朝奉大夫钱曜、宣德郎御史台主簿俞瑾并为都水监丞,自今并中书省差。」
二十八日,门下省、中书省申明:「谏议、司谏、正言合通为一法。即谏官以言为职,凡有所见,并许论奏。欲乞送中书省申明行下。」从之。
九月十四日,诏中书省增录事二人。
哲宗元佑元年,诏:「辞免恩命,得旨降诏不允,只从本省送学士院进诏。」
三年十二月四日,三省言:「在京堂除差遣累有增改,而吏部阙少官多。今裁定门下中书省正言、尚书省左右司、六曹郎中、御史台监察御史、秘书省正字、馆职校理以上、寺监长贰丞、太常博士、太学博士、正录、侍讲、说书、开封府推判官、府司录、开
封府、祥符、咸平、尉氏、陈留、襄邑、雍丘知县、登闻鼓院检院、王府翊善、侍讲、记室、小学教授、知大宗正丞事、诸王府讲书、记室、睦亲、广亲宅讲书、左藏库、三京留司御史台、商税院、进奏院并中书省差,寺监主簿、太常寺太祝、奉礼、光禄(司)[寺]太官令、元丰库牛羊司、京东排岸司、诸宫院教授、太康、东明、考城、长垣知县并吏部差,俸钱依在京分数。」从之。
四年七月三日,中书省言:「内外官再任及六曹郎官于本曹易部,并初除给告,后降黄牒。」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八月九日,中书省检会元丰五年五月十三日 ,秘书丞、著作佐郎、秘书郎、著作郎、正字、太常丞、博士并系吏部差,秘书省正字以上、太常寺博士丞以上并中书省差官。
元丰七年二月十八日, 诸开封祥符知县差升朝官知州资序。
吏部契勘:「开封、祥符知县昨系罢堂选,取近降手诏,却合本部使阙差官外,所有秘书丞、著作郎、秘书郎、著作佐郎、校书郎、正字、太常博士元丰七年本部别无选差条格,依元丰五年五月十三日朝旨,系中书省差官。内太常寺丞缘准 诸寺监丞,令吏部依元丰选格拟定,本部即不见得太常寺合与不合在内。」诏:「开封、祥符知县依元丰七年、太常丞依元丰五年朝旨,并中书省差人。」
五年二月七日,诏翰林学士、两省官及馆阁今后并除进士出身人。
五月十六日,中书省班簿房准御笔指挥,省台寺监并诸路知州
军人堂除簿每月一次进纳。
大观四年六月十九日,奉御笔:「哲王求治,选贤任能,为官择人,职循政举。比来寖紊,廉耻道衰,奔竞成风,肆行请托,倚藉姻娅,占据要途,遂使孤寒沉迹于下僚,诬佞同然于膴仕然:疑误。。欲革近弊,宜蹈旧章。应行官制,以求堂除,并遵依格令施行。仍创造堂除簿,每月一次进纳。名下略声说出身岁月、历任资序。如有功过,节述切要,仍具系与不系(掌)[宰]执有服亲属。其旧法不系堂除窠阙,因后来积渐泛取,占却阙次,并送本部,令依格差注,庶示公平,以抑徼幸。
如有合行事件,一一措置,条析以闻。」
政和三年二月十八日,诏:「崇宁五年五月十六日指挥勿行,其堂除簿却令班簿房进纳。」宣和五年九月五日,诏:「今后转官及差遣有违碍者,虽奉特旨处分,并仰中书省将上取旨。」
七年六月十八日,御笔:「直秘(开)[阁]钱端义已除符宝郎,改除光禄少卿,便令供职。管勾崇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