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今天下吏员有限,每一官之阙初授已替并见任者率有三人,故使除授益艰,能否共滞,若不稍为更改,恐久不胜其弊焉。欲乞权罢在朝文臣知杂御史以上、武臣观察使以上每年所举京官,其在外安抚使以下至通判逐年所举京官县令,各量本处在任吏员多少,于旧数十分内量减三五分,候员少即依旧。臣伏思朝廷更张法制太甚之弊,盖有材者不患见遗,侥幸者则所不欲,况今来只是减损臣僚所举人数,即不得增添选人考第、举主,在人情亦无所觖望,乞委近臣参酌施行。
」诏在京文臣知杂御史以上、武臣观察使以上,每岁许举幕职州县官充京朝官二人,今后并罢。
治平四年二月十一日,神宗即位未改元。枢密院言:「寄班祗候及十年合落职者,如曾犯公罪徒以上及私罪状情理重者不迁资,公罪杖于磨勘年限内减三年,私罪情理轻者减半,请依旧例。」从之。
三月,诏:「臣僚将孙作男奏授官,后因陈首降资改正,所有磨勘与通理自磨勘来年月外更展二年。」
九月十三日,刑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刘述以久不磨勘,特命为吏部郎中。
神宗熙宁元年五月,诏审官西院大使臣因酬奖得减年磨勘者已过合减年限,许陈乞后次收使者听。若无陈乞,即行磨勘减外,残零年月不复收使。」
二年二月十三日,枢密院言:「河北转运司言,左藏库副使、知安肃军陈昉久不磨勘劳 ,恬静难进,乞与升擢。」上曰:「右职若 朝士养名,特加奖进,则今后
竞习惰安,以为高尚,非便也。俟其依格自陈,即与施行。」
十四日,权河北转运副使、兵部员外郎张问以十年不磨勘,命为礼部郎中。
八月八日,御史中丞吕公着言:「伏见英宗朝文臣磨勘转官例展一年,至少卿监以上,更不磨勘迁转。其武臣横行以上旧例四年一转,使臣五年一转,初出官三年便转,当时并不曾比类施行。又仁宗朝尝着令正任防团以上非有边功不得转迁。后来冲改,但及十年以来曾历外任即许迁转,亦不曾与少卿监以上比类施行。」诏大使臣至正任及横行改转年限令两制详定以闻。
十二月,审官院言:「国子监博士苏兖合该磨勘。勘会兖是同知院苏颂弟,嘉佑编敕知院臣僚有亲戚者其差遣磨勘并牒同知院官施行。俱是亲戚,即具申中书施行。」诏更不回避,审官院、流内铨今后应差注升迁本司官亲戚合回避者无官可牒送,并依此施行。
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审官西院言:在院磨勘差遣人未审依与不依审官东院例引见。诏今后磨勘大使臣依例引见,更不告谢。
十二月二十九日,知大宗正丞事李德刍言:「近据宗弟等状奏,各称自嘉佑五年十二月内磨勘转官,至今年十二月已周一十年,合依诏条磨勘转官。检会先准至和二年八月诏:先朝旧制,皇族在班及十八年者具名取旨,今宜令中书、枢密院勘会皇族自明堂覃恩普转后十年者特具名取旨,当议依天禧元年二月宗正寺所定房院次第各与迁转,所有近因特恩改转者即须候及十年别具取旨。今来宗弟等称依得诏条磨勘转官,看详前项诏书出于一时特旨,即无今后指挥。
自嘉佑五年至今虽及十年,又缘其间两经覃恩并转官资,自覃〔恩〕后至今方及四年,乞下中书看详诏书,明降指挥。」诏自治平四年覃恩并转后及十周年者特具名取旨,近因特恩改转者即须候特转及十周年取旨。
四年二月二日,诏:「边任使臣任满合该减年磨勘者不因公事非次减罢,如在任及二年已上内合减三年磨勘者减二年,合减二年者减一年,仍并免短使,先次指射差遣。」
十七日,诏:「应在京京朝官大使臣依条合该磨勘者,令审官东西院并依外任官例,具历任功过取旨,在京者更不引见。应有将转官或减二年已上磨勘酬奖愿换堂除差遣,并听流内铨奏举。选人合该磨勘者,内有过犯人即申中书,无过犯人并一面磨勘引见。其应有劳绩虽该磨勘,候改官日并与比类元条酬奖。」
十八日,中书检正公事所言:「近据宗弟等奏各称自嘉佑五年十二月内磨勘〔转〕官后至今已是十年,依得诏条磨勘转官。检会至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诏书:自覃恩或特转后及十年者特具名取旨,各与迁转,即无今
后指挥。近诏自治平四年覃恩并转后及十周年特具名取旨,与前降诏敕指挥一般,缘并系特恩,即非定制。今来据宗弟等攀引克继体例,及称治平四年正月赦书节文,文武职官并与转官,合磨勘者仍不隔磨勘。看详上项赦书称合磨勘者不隔磨勘,缘宗室即无立定磨勘年限。其昨降敕文称祖宗元系磨勘至观察使止,缘自有十年取旨指挥以来,宗室合转官者即亦须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