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十一月六日、九年十一月九日南郊赦书并〔同〕此制。
八月十二日,册皇太子赦书:「应命官展年磨勘,除犯赃罪若私罪徒外,并与免展。」七年二月八日册皇太子赦书同此制。
十一月二十三日,吏部言:「左朝请
郎、新权知韶州汪杞乞磨勘。勘会杞昨乞推赏系六十九岁,户部行遣迂滞,致年及七十,有碍磨勘。切虑日后亦有似此年已七十(三)[之]人,故称年未七十之前官司行遣留滞,巧妄陈乞,因诱冒滥。勘会欲遵依见条,今汪杞即不碍磨勘年限条法。」诏吏部特与放行。
十二月二日,诏:「武略大夫、忠州防御使、带御器械赵志忠昨寄资日,于绍兴二十三年三月磨勘转敦武郎,后来磨勘特依徐伸等前后例,自转授日起理磨勘外,余剩月日仍许接续收使。」徐伸磨勘在绍兴三十一年,其后带御器械王 、甘泽干道二年七月并特磨勘,皆用前例也。
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吏部言:「右承直郎、前崇信军节度推官兼司法张果之乞磨勘,虽考第举主及格,缘曾犯公罪杖、冲替,依条合自朝廷指挥。」诏改次等合入官。
三月十七日,宰执言:「吏部长贰措置选人改官引见,令立班移近轩陛,一一宣名。其间圣意或有所疑,即乞指名宣谕吏部侍郎,令同至都堂审验,有不中选,取旨别作施行。」因上曰:「如此施行,全在卿等尽公,方得其实。」洪适等曰:「(阶)[陛]下既指定姓名,虽臣等子侄亦岂得容私 如果非才,即与改次等,或更一任回改官,仍重行谬举之罚,庶冒滥改官者鲜矣。」
十月十四日,诏:「诸路州军应起发粮斛纲运差见任曹职官。如不足,差见任
文武官或寄居待阙官曾经到部付身圆备人管押。一万石一千里以上无失欠,减二年零八个月磨勘;一万五千石以上,纽计地里推赏,转至一官止。」
三年正月二十九日,吏部言:「武德郎谭羽昨任武节郎,因募押袁州上供苗米,得减十年磨勘,乞于见任武德郎上磨勘收使。缘昨承绍兴二十九年五月敕旨:今之贪官爵者例求纲赏,以迁官荫子,自今应转朝奉大夫、朝奉郎磨勘,无得以恩赏迁,见今遵守。谭羽见官武德郎,乞收使纲赏改转大夫,合即荫补,与转朝奉大夫事体绝同。」诏依文臣初旨施行,敦武、武翼郎依此。
十月七日,臣寮言:「乃者吏部有请引见并行在职事官及外路就任改官人以百员为额,四川换给改官人以二十人为额,已颁旨施行。以郡计之,东南约三郡,则改官者二人;四川约六郡,则改官者二人。其多寡不均,灼然可见。欲望将引见并行在职事者、外路就任四川换给人通以百二十人为额,并以取会圆备上钞日为先后之序,庶几远近均一。」从之。
十一月三日,南郊赦书:「应命官下班祗应、校副尉因罪特旨及依法合该展期或展年磨勘、降资殿降名次展年参选、罚短使之类,并场务亏欠展任,并特与放免。」六年十一月六日、九年十一月九日南郊赦书并同此制。
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吏部言:「右监门卫
大将军、和州防御使士穆昨差大庙,行事迟缓,特降一官,今乞磨勘。缘外官武臣降官以前历过月日叙官后不许通理收使。士穆系南班环卫官,依宗司专法,即不该载降官不许通理磨勘之文。」诏士穆许通理降官以前历过月日,令吏部放行磨勘。
十月三日,吏部言:「右宣教郎、知绵州巴西县丞程敦(不)[本]缴告,因磨勘侵用丁忧月日转右通直郎,乞改正别磨勘。寻照文按绍兴三十一年七月眉州申发敦本磨勘前连家状并亲书格目状等,并系写是年七月已放行,其磨勘内有丁忧月日,不应收使。昨陈乞,即系隐匿丁忧月日。」(照)[诏]程敦本特降一官。
十二月二十六日,诏右千牛卫将军士矩特转右监门卫大将军。以堂兄宣州观察使士歆乞用覃恩回授也。
五年二月二十二日,吏部言:「准诏宗室士矩换元旧南班官日历过磨勘转官,特许以两官比换南班一官收使。今士矩叙陈昨造军器并覃恩转官系溥恩,即合一官,比换一官,缘无该载。」诏右监门卫大将军士矩特授蕲州防御使。
三月二十八日,臣僚言:「修武郎、故太师杨和王府书表使臣李思奇乞任满推赏。会杨存中画一止称干办主管使臣等仍旧给使奉禀再任等,并依张俊已获之旨画一,即不明言任满推赏乞依张俊。吏部放行减年,实失宜当。昨存中家许乞恩例
依张俊者非一,他日更用,不明画一,经请朝廷,既许行一事,其余亦何以却之 幸门一开,不可复遏,故当谨之于始,以塞滥恩。」从之。
四月二十七日,吏部言:「右迪功郎、前权监潭州南岳庙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