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文移,朝省台部系少尹以下系衔具申;寺监、本路监司,少尹以下移牒。」并从之。
同日,两浙转运副使沈夏言沈夏:或作「沈复」,或作「沈复」,诸书皆如此,不便轻改。:「皇太子领临安尹,闻已择日开府,浙西诸司见趁赴天申节上寿,候开府日庭贺。」诏开府日许就临安府庭贺。
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皇太子再具奏乞免尹临安,诏宜允。诏曰:「朕惟精于道者必兼于物,足乎己者宜及于人。故即其临事酬酢之间,于以见平日修习之效。卿志立者大,识造惟深,顾所养而可知,乃请辞而甚力。兹亮由衷之恳,爰申从欲之恩。朕以其已试可观,更
使施于有政;卿则欲通经学古,将一意于斯文。其思裕于乃身,尚益尊其所学。」五月五日,诏:「皇太子辞免临安尹,已降诏允所请,其临安府知、通、签判、推判官并复置。」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七 左右厢公事所
左右厢公事所
【宋续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五月,诏以京朝官曾历通判、知县者四人分治京城四厢,其先差使臣并罢之。凡民有 讼事,轻者得以决遣。从权知开封府韩维之请也。
九月,权知开封府韩维言:「逐厢旧置勾当使臣四员,今并减罢,其开陶渠堑委都水监,救应人户火烛委巡检司,自余事件即令勾当四厢京朝官依使臣例管勾。勘会四厢公事,惟检覆抄札、打量界至、检定贼纵由往、福田院支贫子钱最是奔走不完,若令所置京朝官逐时躬亲点检事头,区断公事,窃虑有所妨阙。乞逐厢依旧存留使臣分管前项奔走之役。」诏许留使臣两员,分左右厢管勾。
十一月十九日,看详编修条例所言:「开封四厢各置官一员勾当断决公事,内杖六十以上罪及枝蔓公事不许收接文状依旧外,取到逐厢一月之内决断事件不多,欲止令京朝官两员分领两厢决断,所是旧来四厢使臣仍旧存留,以备诸般差使。」从之。
十二月八日,诏:「京城里外雪寒,应老疾孤幼无依乞丐者,令开封府并分擘于四福田院住泊,于额外收养。仍令推判四厢使臣依旧福田院条约看验,每日依额内人给钱
养活,无令失所。其钱于左藏库见管福田院钱内支给,候春暖即申中书住支。」四年七月,知开封府刘庠乞罢勾当左右厢公事官,诏不许。
哲宗元佑元年,诏府界捕盗官吏隶本府,与都大提举司同管辖而掌其赏罚,置新城内左右二厢。
六月二十七日,权知开封府谢景温言:「京师新旧城内惟有二厢,遇夜公事解送遥远,请于新城内外左右置二厢,通为四厢,添举文臣二员,量增人吏。」从之。
四年,诏罢新置二厢。
绍圣元年四月十七日,知开封府钱勰言:「熙宁三年,初置旧城里左右厢公事所,元佑元年增置新城里两厢公事,元佑四年废罢增置两厢,今请复置。」从之。
靖康元年五月十八日,诏左右厢公事所厢官并替成资阙。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七 州牧
州牧
【宋会要】
国朝州镇有缺,或遣朝官权知。太祖始削外权,牧伯之缺止令文臣权莅。其后文武官参为知州军事,二品(以)以上及带中书、枢密院。凡开封、河南、应天、大名、真定、京兆、凤翔、河中、江宁、江陵、兴元十一府,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岛,皆置牧。天子巡狩,于其境行大礼,则州牧备奉引。
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二月,制皇兄楚王元佐特授天策上将军,依前守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行兴元牧,赐剑履上殿,诏不名。州牧自此始。
天禧元年,元佐领雍州牧,二年加兴元牧。真宗谓宰臣曰:「楚王加恩,兴化府必遣人来,重于烦扰,宜速止之,不烦上京。」兼州府两牧自此始也。
景佑二年十一月,制雍州牧兼凤翔牧荆王元俨为荆南淮南节度使,行荆州、扬州牧。二州牧自此始也。
【宋会要】
(徽宗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重太子除开封府牧)崇宁二年五月十一日,户部尚书左肤等言:「崇宁诏旨,开封府置牧,皇子领之,请制禄令。」诏如执政官,立为定制。
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皇太子除开封府牧。时上有内禅之意,用本朝故实也。
淳熙四年四月五日,诏皇子魏王恺特授荆南集庆军节度使,依前开府仪同三司,行江陵尹,判明州,兼管内劝农使,兼沿海制
置使。
五年闰六月十三日,诏皇子荆南集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行江陵尹、判明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兼沿海制置使魏王恺特授永兴成德军节度使、雍州牧,依前开府仪同三司、判明州、兼沿海制置使、魏王。八月二日,诏雍州牧铸印,以「雍州牧印」为文。亲王带牧随本镇。
十月四日,礼部、太常寺言:「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