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06-史藏 -10-政书

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导航地图-第4897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从之。
政和五年七月九日,祠部员外郎胡献可奏:「(士)[土]人管押纲运,若不立定理界年限、轻重等第,更互交押,委是劳逸不均。今相度,欲乞应募(士)[土]人路分,纲运窠名轻重及理界年分,并理运数,并依自来都官差副尉条法施行,候界满日令更互管押。」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二 发运使
发运使
【宋会要】
太祖干德二年二月,以吏部郎中何幼冲充京畿东面水陆发运使。
景德二年五月,以崇仪副使李溥制置淮南江浙荆湖茶盐矾税,兼都大发运使。时新易榷茶法,故专任溥以集其事。
八月,以大理寺丞李渭为太子中舍,充黄河三门发运使。
三年二月,以虞部员外郎冯亮为度支员外郎、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兼都大发运使,赐金紫。
【宋会要】
太平兴国五年正月,命右赞善大夫姚沆为陕西三门发运。
十月,命太子中允刘顺监三门发运务。
八年九月,以儒州刺史许昌裔,洛苑使、演州刺史王宾,同知水路发运;军器库使、领顺州刺史王继升,驾部员外郎刘蟠,同知陆路发运。先是,每岁运江淮米四五百万斛以给京师,率用官钱僦牵船役夫,颇为劳扰。至是,每船计其直给与舟人,令自召募,甚以为便。既而舟数百艘留河津,月余不得去,计史自言有司除常载外,别科置皮革、赤烟、铅锡、苏木等物,守藏者不即受故也。太宗怒,夺三司使一月俸,分命昌裔等领水陆发运,自是贡输无滞也。
【宋会要】
景德三年,发运使李溥奏请取十年酌中之数为额。故六路上供六百万石,其后或增或减,然其大约以景(佑)[德]所定岁额为准。
【宋会要】
天禧二年二月,以崇仪使、高州刺史贾宗领昭州团练使,淮南发运副使、殿中侍御史薛奎为户部员外郎,并充淮南江浙湖南北路制置发运使。内殿承制、合门祗候郭盛为如京副使,充都监。
【宋会要】
仁宗明道二年六月三日,内侍邓守恭上言,自今制置发运使、副、都监令并满三年,从之。
景佑元年十月五日,诏罢江淮发运使,以其使黄总为淮南发运使,与吴遵路同兼发运司事。所有制置茶盐矾税,令逐路转运使、副兼领之。
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中书门下言:「近省罢淮南、江浙、荆湖等路制置发运司,其公事令淮南转运司兼领,辇运上京斛,专委逐路转运司,各认年额起发。尚虑逐路不切趁办,致亏元数,欲下淮南及逐路转运司,并须公共计置,依元额上供,不得亏少,有 支用。如违,并干系人吏置之法。」从之。
五年八月,诏复置江淮发运司,以兵部郎中、直史馆杨日严为淮南转运使,度支郎中杨告为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矾税、都大发运使、提点铸钱事,其提点铸钱兼转运判官周陵
令赴阙。合行事件,三司限十日擘画条奏以闻。先是,诏罢制置发运,铸钱事令淮南转运兼领,发运、茶盐矾税各归逐路转运,复置判官一员,铸钱亦别设官。上言者屡称不便,故复置焉。
康定元年五月一日,中书门下言:「近差天章阁待制蒋堂充江淮等路发运使,其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北路转运司,自来凡有发运司文牒移易钱帛,逐路多占留,欲令自今公共应副,务从办集。」从之。
庆历元年七月,以三门白波黄渭汴河发运使梁吉甫兼汾洛河发运,应副陕西转运司辇运粮草。
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以江浙等路发运判官、主客员外郎许元为发运副使,更不置正使。
【宋会要】
皇佑四年二月,帝谓辅臣曰:「比以东南灾伤之余,民力匮乏,尝令江淮发运司减上供百万斛。今发运使施昌言、许元乃欲分往两浙、江南调发军储,是必诛剥疲民,求羡余以希进尔,宜约束之。」因诏昌言等遵前诏,毋得辄有科率。
五月,诏江浙制置发运司、诸路转运司仍旧以公牒往来。先是,发运使许元欲广收羡余以媚三司,惮诸路不从,请以六路转运司自隶,而皆令具公状申本司。既而转运使多论列于朝,故罢之。
十一月,谏官韩贽言:「发运使旧例虽尝入奏,不闻逐次改官。乞今后每岁更不许赴京师奏事,只差人附奏年额足数。」诏
发运司今后押米至京城外,更不朝见。
英宗治平二年九月二日,诏:「今后发运使押米运到京城外,如的有要切公事须合朝见敷奏,即奏候朝旨。如许朝见,候奏事便辞,不得看谒。」
三年六月,以国子博士傅永为淮南江浙荆湖发运司勾当公事,从三司奏置也。三司乞委本官专点检诸州军籴纳,并转般仓卸纳,及自装发至京下卸,常往来觉察纲运中奸弊,仍求其利害奏请,依时往山场按点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