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官殿中丞张景温官:原作「言」,据《长编》卷三○五改。、勾当官右班殿直吕逵各迁一官,余减磨勘二年,吏赐帛有差。
四年四月十三日,陕西路制置解盐司言:「解盐岁增钱,准条作熟钞召人中买,内陆万缗令三司封桩。去年三司封桩岁增钱陆万缗,凡为钞玖阡柒百伍拾壹席。今民间钞多价贱,若更变卖,恐转损钞价。见钞乞纳三司,更不出。」从之。并所增经制、转运司合得陆万缗,亦令纳三司,自今后并权住给钞。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提举江西广南盐事司蹇周辅已差充河北都转运使,更不差提举盐事官,令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程之邵、江南西路转运司提举盐事司及合属处,依已降条约悉力奉行,毋得有亏岁课。
五年十月十九日,诏宣义郎张元方提举出卖解盐及提举巡捉私盐,相度措置淤咸地淤:原作「于」,据《长编》卷三三○改。。
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广南东路转运副使高镈言:「本
路卖盐场务多亏欠,欲依陆路盐法,就差逐州主管官为盐官,考较功过赏罚,乞令提点刑狱兼提举盐事。」从之。
哲宗元佑六年七月八日,三省言言:原无,据《长编》卷四六一补。:「陕西制置解盐司旧专设官总领,后来方令转运使一员兼管,致职务不专不:原作「下」,据《长编》卷四六一改。,有害钞法。乞依旧差官,专充制置解盐使。」从之。
八月二十二日,命复置解盐使,依诸路转运副使资序。
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权发遣陕府西路转运副使陈元直专切提举出卖解盐。
绍圣元年六月七日,陕西路转运司言:「相度制置解盐,从来令转运使、副兼,别无阙旷。盐司钱物并系朝廷临时指挥支给,于转运司亦别无侵耗,其制置解盐司专官可废罢。」从之。
二年十二月三日,提举出卖解盐司言,本司管勾卖盐官合依旧以常平主管官兼领。从之。
元符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诏差陕西转运副使、兼制置解盐使王博相度盐地开河,并修月堰。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二月十三日,权发遣虢州孙升权发遣陕府西路转运副使,兼制置解盐使。
大观四年八月六日,中书省言:「奉御笔:见议钞法,将欲颁行,逐路专委运副一员推行。数内陕西路仍委制置解盐司官同共措置,在京并永兴军两处买钞场合用监官二员,并堂除选差一员,委户部郎官一员,提举买钞、支还客人钱物、催促印给三路文钞应干事务。」诏提举买钞差户部员外郎李友闻。诸路提举解盐官,陕西路
差权发遣陕府西路计度转运副使公事陈敦复复:原作「后」,据本书选举三三之二六改。。同提举解盐官:河东路差权发遣河东路提点刑狱公事王勤,京西路差权发遣京西路转运使张杲,榷货务买钞官差宣德郎鲍嗣宗,陕西路买钞官差奉议郎蹇竞辰。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四 经制使
经制使
【宋会要】
神宗熙宁十年八月六日,诏入内副都知李宪、权发遣秦凤等路转运副使赵济同经制熙河路边防财利,许举勾当公事文武官五员。如事干经略安抚司,即连书以闻。
十二月七日,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条上利害事内有可行者,宜先行下,庶于田事可及时经画,以助边费。时以熙河用度不足,仰度支供亿,于是命入内都知李宪置领经制财用司。中书具宪所条上可施行者凡十四事,如所奏行之。
十一日,以秦凤等路提点刑狱、驾部员外郎霍翔兼同管勾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事,其提举官庄及营田弓箭手公事并罢,悉归本司。
十八日,诏:「近下经制熙河路财用司画一治田等事,闻所降指挥已入递付熙州治所,缘本司官李宪见在京师,宜别录本速札下,庶令及时,早得行遣。」
二十五日,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兼秦凤路财利事,及置市易务,不隶都提举市易司。其熙河、秦凤路市易务并罢。」
二十七日,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言制:原作「利」,据《长编》卷二八六改。:「州、军、城、寨各有蕃部弓箭手官庄,营田水利等事务繁多,乞依常平司逐州军差通判或职官一员、逐城寨选使臣一员充管勾官。」从之。
元丰元年正月十七日,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增秦凤路,行熙河路事称「经制熙河路边防财
用司」,行秦凤路事称「经制秦凤路财用司」。御笔改「用」作「利」字。改「用」作「利」,据御笔批,后却并作「用」,不知何时又改。
十九日,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根括冒耕地为官庄,限半年听民自陈。其方田更不施行。
二十二日,诏秦凤等路转运副使、同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太常博士赵济候经画就绪,与除馆职馆:原作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