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州、陇州、河北永宁军、永静军知州军,自今参用文资为之。
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以潭州通判、屯田员外郎赵杨权知邵州,今后仍互差文臣。从本路转运司所请也。
元丰元年五月七日,提举茶场司言:「彭、汉知州许本司权奏辟,如能协力,保明留再任。」从之。
八月八日,诏知顺州、西上合门使、康州团练使陶弼为东上合门使。以尝得旨,顺州知州先转一官,候及一年更转一官,任满升一任,时弼到任一年也。
十二月四日,诏内藏库副使、权太原府路钤辖张世矩罢兼知火山军。以河东都转运司言,准诏具土人武臣知州军者以闻,世矩府州土人故也。
二年四月十七日,广南西路经略司言:「宾州瘴疠,加以兵火之后,难得官愿就,乞差殿中丞吴巘知宾州。」从之。
同日,诏尚书司勋员外郎韩晋卿知寿州「知」上原有「等」字,据《长编》卷二九七删。。先是,晋卿自大理出初知同州,上以晋卿非次替罢,特与一见阙,故易之。
三年正月二十
二日,赐故知琼州俞瑊家银五百两瑊:原作「 陶」,据《长编》卷三○二改。,以本路言瑊在海六年,不得代而死,故优恤之。
三月二十七日,诏泸州自今差武臣,各带本州岛沿边都巡检使,遇有边事,与兵官照应出入。从梓夔路钤辖司所请也。
十月三日,诏应川峡人连任西路知州者,不得过三任。
十一月三十日,诏诸路监司具到部下知州、通判治状最优,有未经朝廷任使者,令中书籍其姓名。
四年九月十五日,诏:「陕西、河东次边近里州县,比自议兵之初比:原作「北」,据《长编》卷三一六改。,朝廷便选择守令者,不惟欲供办军需,与转运之官 力,盖以部内兵民一朝悉发,远从征讨,则肃察奸宄宄:原作「究」,据《长编》卷三一六改。,绥靖乡庐,乃所责任。可以朝廷之意丁宁申谕,俾各遵守。苟能于兵夫未还之间夫:原作「火」,据《长编》卷三一六改。,警察盗贼,镇抚部民,各获安居,当议旌褒,显擢职事。」
五年正月二十六日,客省副使、知诚州谢麟言:「本州岛旁近户口或远隶他州,见有封疆不足城守,乞增割户口、山川,并降属县名额。」诏沅州新修贯堡、托口、小由、丰山堡寨,系控扼蛮蜑形势之地,宜以濒渠河贯堡寨为治所,合置渠阳县,隶诚州。仍以麟知沅州,主管沅诚州沿边安抚公事。置兵马监押、职官、司户参军各一员,并令谢麟举官一次。诚州官满,依沅州酬奖。
七年八月二十四日,诏堂除及吏部使阙知州,自今三年为一任。
二十九日,诏武臣知州军及军使,并三年为一任。
十二月十七日,诏黎、茂、威三州知州,委钤辖、
转运司依选格奏差。
八年七月十二日,诏今后知州年及七十,不许奏举再任。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二十八日,诏:「今后差知西京、大名、应天、成都、太原府原:原作「元」,据《长编》卷三七○改。、永兴、成德军、秦、延、青、郓、杭、瀛、定、庆、渭、熙、广、桂州,并待制已上人,曾任正提刑已上即权,余并权发遣。其兼安抚、总管等自依旧条。其知河阳、荆南、江宁、(颖)[颍]昌、河中、凤翔、陕府、陈、兖、襄、邓、潞、扬扬:原作「阳」,据《长编》卷三七○改。
、亳、苏、越、洪、潭、泉、福、梓、徐、曹、蔡、郑、滑、相、邢、同、晋、庐、寿、湖、明、宣、沧、齐、隶州,已上并差曾任正提刑人,余并权,通判已下资序权发遣。其见任提刑已上,因差知州军,即具历任取旨。
六月一日,诏新复郡县知州军并堂选,余吏部选差。
十月四日,诏内地及川、广知州堂除人外,并以三十月为任。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堂除知州成资为任。
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诏三京及带一路安抚、总管、钤辖知州阙,转运、提点刑狱官兼权,余州以次官或转运司选官权摄。武臣知州阙,安(府)[抚]、钤辖司选官权,内河北、陕西安抚本路阙官,许牒转运司权差。先是,武臣有阙,帅臣与监司互差,定州安抚司以为言,着为令。
十月八日,诏知宾、横州悉用武臣。即有警,使以兵互应。
三年六月一日,吏部言:「熙宁敕,知州、通判川广以二年为满以:原作「一」,据《长编》卷四一二改。,元丰敕川广以三十月,元佑敕知州、通判并以三十月为任,即不分川广。请川广知州除有专法指定及酬奖外请:原作「许」,据《长编》卷四一二改。,不以见任、新差官,并二年
为任,其使阙、满替,悉依本法。」从之。
二十二日,诏邢、赵州守臣今后互差武臣后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