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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导航地图-第504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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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差去处疾速出阙,如无人愿就,即下所属辟差。其尤系辟阙,令速行奏辟。」
六月二十三日,上谕辅臣曰:「知县员多,朝廷难以一一差选,有过亦难尽察,须责之监司、郡守。如治状可嘉,即与转官再任,或升擢差遣,庶可激励。」
二十年十月十六日,诏:「诸守、令遇劝农,不得用妓乐迎送及宴会宾
客,如违徒一年,着为令。」
二十四年七月十二日,宰执进呈郡守、县令能布宣德泽,实惠及民,有政绩者,令监司、守倅保奏升擢。上曰:「或迁官,或升差遣,庶有激劝。如失不保奏,令御史台弹劾。」遂降旨行下。
十二月十七日,司封员外郎王葆言:「郡守、县令,民之师帅,而县令则于民为尤亲者也。近年以来,监司、郡守多缘好恶之私以更易县令。在法,命官犯罪,虽有实状,亦须具奏,方许对移。今或谓有赃污不法而对移者,初未究见罪迹,有不俟奏禀而行者。在法,县有繁(减)[简]难易,监司察令之能否,随宜对换,亦必具奏听旨。今或谓疲懦不才而两易者,所易之官未必循良,亦有反为民蠹者。遇有阙令去处,多差寄居待次之人。夫寄居待次,区区驰骛,以丐摄官,必无体国裕民之心,至有竭仓库以示私恩,从贪残以滋己欲。
一邑之间,公私困弊,物论不容,方为去计。逮其去也,特当挥此处文句似有脱误。,令当官试书札百字以上,方许依格法差注,其四川、二广定差辟差沿边溪洞知县窠阙,依此施行。
二十八年七月十四日二十八年七月十四日,原无「二十八年」,按《建炎要录》卷一七八,何溥于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戊辰始任左正言,二十九年二月庚寅改官(见上引书卷一八一),则此处之「七月十四日」,必为二十八年七月十四日。因补。,左正言何溥言:「乞诏大臣择天下大县,收其阙以为堂除,公选博采风绩显著之人以居其职,假之服色,优以廪给。俟其满秩,特与甄升,籍记姓名,以待他日之用。」本部看详:今来臣僚所请择天下大县,收其阙以为堂除,若将上件阙尽归朝廷,则虑本部有员多阙少之患。
欲依祖宗故事,遇朝廷有选知县,乞下本部点取阙次供申,取旨差除,理作堂除。仍依臣寮所请,与借服色,支破签判供给。候任满,如治状显著,即与升擢差遣。从之。
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诏右迪功郎许状差充均州郧乡知县,以本路监司言状久谙京西人情状:原作「杖」,据前述改。,乞不拘常制破格差注故也。
三十年二月五日,诏今后知县系升朝官即带兵马都监,若宣教郎以下即带兵马监押,从荆湖北路通判王趯请也。
十二月十一日,宰执进呈因知县慵懦不职事。上曰:「知县若非赃私惨酷,自当依祖宗朝两易其任,不理遗阙,兹为良法,岂可不遵奉 」陈康伯奏曰:「不惟不成法,兼绍兴 令所载亦同。」以上《中兴会要》。绍兴三十二年七月八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诏两淮知县除立定赏条外,候任满无过,从本路监司保明,与减举主一员。
八月十三日,知沅州秦杲言沅州:原作「元州」,按宋无元州,且下文所述三县皆属沅州,因改。:「卢阳、黔阳、麻阳三县各接猺獠生界,及接广南系水土恶弱瘴烟之地,县令任满循两资。今乞比照本州岛幕职官与改合入官,或止依判司任满该磨勘,与减举主二员。」吏部勘当:欲将三县县令依见行赏格推赏,如任满得替应磨勘改官人,任内不曾透漏蛮贼五人以上入界,即与依本州岛判司减举主二人,不愿减主者听与循资。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二十三日,吏部言:「〔臣僚〕札子,乞令州郡长吏举行对移知县
不理遗阙指挥,将一州内在任官察可为县者,使之作县令。看详,欲将诸州县分繁简难易,令本州岛长吏察其能否,随宜对换,各取愿状,具奏听旨。有不堪为县者,亦乞依此,各不理遗阙。仍并申监司照会,如对换不实,辄徇私意,仰监司将长吏按劾。」从之。
二年十月五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都钤辖、提刑、转运司言:乞将化州吴川县西乡创置石城县,减吴川县丞员阙充县令吴川:原作「吴州」,据前后文及《元丰九域志》卷九改。,并增置簿尉一员,选差小使臣及校尉年未五十人充。县令注令录以上经任人。吴川县旧系京官知县吴川县:原作「吴县县」,据《元丰九域志》卷九改。,今欲改差选人县令。」吏部勘当,吴川县阙欲先差京官以上,如无正格及破格合入京官,即许通差选人。余依逐司所陈。
从之。
十二月二十日,诏吏部,县令窠阙无应格人愿就,依已节次申降指挥,许破格差注一次。
干道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