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宗妇等,所请钱米微薄,不能养赡,可
比附两外司孤遗体例,将见请钱米之人籍定名字。如十五岁以上,每月添支钱一贯、米一石;十四岁以下,减半添支。」干道三年十一月二日、六年十一月六日、九年十一月九日赦同。
十三日,崇庆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安定郡王令 言:「依格,任宗官每一岁子孙遥郡刺史以下减二年磨勘。昨自南渡后,任宗官子孙服属稍远,多无任遥郡刺史以下之人。其前官令 子孙皆系文臣,已蒙依所乞收使。今令 子孙亦系文臣,欲望特与收使。」诏依令 例特许回授。二十三日,诏令 与换文阶,特授左太中大夫、充敷文阁直学士、知绍兴府。
二月二十九日,明州观察使、提举佑神观、权主奉吴王祭祀居端言:「伏为系英宗皇帝三世孙、缌麻亲,昨差权主奉吴王祭祀。及脚膝之疾,已蒙除在京久任宫观。近年疾势愈增,乞除一在外久任宫观,台州居住。其合得请给,就本州岛帮请;生日、大礼支赐依士籛等例,于行在帮支。见权主奉吴王祭祀,乞令亲侄保义郎多才权行主奉。」诏并依。
三月四日,洪州观察使、同知大宗正事士铢言:「宗官宣借兵士合差破二十三人,书表、客司每月添破茶汤钱十二贯,抱笏祗应每月添破茶汤钱一十贯。其抱笏祗应阙人,许踏逐辟差。欲乞并依士街、令 已得指挥施行。」诏依。
五月一日,礼部言:「安定郡王令 已换文阶,知绍兴府。大宗正司引集宗室,以序合袭封安定郡王系武德郎、
主管台州崇道观令德。」诏令礼部检照典故,讨论取旨。
七月二日,诏:「故洪州观察使居厚系近属宗子,宜优恤其孤。可自今每月支钱五十贯、米十石,候本家有人食禄日住罢。」二年九月故宗子居仁、三年三月故宗子居门右孤遗诏依此。
八月十二日敕:「应宗室合堂除不厘务人,令三省、枢密院精加铨量,如委有材能,特与厘务差遣。」七年二月十四日赦同。
十二月九日,诏右监门卫大将军、和州防御使士穆特降授楚州团练使。判大宗正事、恩平郡王璩言:「士穆丁忧祥除,不遵指挥回司,尚留福州,恣行凶暴。若不惩戒,切恐其余南班递相视,难以钤束。乞将士穆先次降官,令所在州差使臣兵级管押赴司,以为宗属欺上慢下之戒。」故有是诏。
二年正月二十六日,礼部言:「左朝奉大夫、知南外宗正事不猷言:『窃见诸州差见任宗室充尊长,谓之尊属司,不过检察伪冒请受而已,至于违犯法令者,莫敢谁何。乞将宗子应有负犯,除大宗正司及西、南二宗司各于置司处专一钤束外,其余州县并听本州岛尊长量行训治。』本部今勘当:除宗子所犯情理深重,遵已降指挥取旨施行,其情罪轻者,令本州岛见任尊长依法训治。」诏依。
三月二十四日,临轩唱赐进士第,汝愚初为第一,以宗室有官,降居其次,仍赐第一人恩例。
四月十五日,常德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铢言:「臣筋力不逮,乞依士輵例,
特与出入南北门,免诸处行事、趁赴六参起居。」诏依。
五月十二日,诏:「恩平郡王璩妻王氏特进封泽国夫人,诸般请给、生日时服等并与依庆国夫人靳氏,内东门司给历,下绍兴府帮勘;钱米并于经总制及湖田米内支给。」
六月十六日,诏右监门卫大将军、和州防御使士秀特与转正任防御使。判大宗正事、恩平郡王璩言:「士秀服勤儒学,恪遵礼度,闺门孝友,终始如一。月俸常患不给,而安于分义。近属之贤,实鲜其比。欲望特与进秩一等,以为宗室之劝。」故有是诏。三年四月五日士秀知西外宗室事,替子英,亦璩所请。
十一月十四日,诏居广令趁赴前后殿六参起居,仍与免差诸处行事。
三年四月十三日,故秀王夫人张氏言:「长孙右承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观师夔,次孙右承务郎、前主管台州崇道观师龙,第三孙右承务郎、主管台州崇道观师垂,欲望特与添差差遣一次。亲侄张宏乞于右选内安排。」诏:「恭奉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旨:师夔除直秘阁,添差台州通判,仍厘务;师龙添差湖州签判,师垂添差秀州签判,并不厘务。张宏特与补保义郎。」
五月十九日,诏金州观察使、濮王位检〔察〕尊长士言别特与转保信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铢言,实历十年,合该磨勘,故有是诏。
八月二十九日,皇叔祖、华容军承宣使、提举隆兴府玉龙观士洪言:「已〔得〕指挥,令久任宫观,绍
兴府居住。比来愈衰,伏乞依旧久任宫观、任便居住,请给衣赐并乞于所在州军帮勘。」诏依。
九月二十四日,皇弟少保、静江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恩平郡王璩言:「恭遇陛下节届□圣,而又礼部讲郊天。臣职总宗盟,戚预近属,欲乞随班上圣,且厕陪祠之列。」诏从之。四年九月十九日璩亦有请,诏依。
四年十一月四日,诏璩除少保恩数,与依昨除使相已得指挥施行。
十二月六日,诏:「恭奉太上皇帝圣旨:秀王夫人长孙师夔特赐紫章服。」
二十六日,诏右千牛卫将军士矩特转右监门卫大将军。皇叔祖宣州观察使、提举佑神观士歆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