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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宋朝事实-宋-李攸-第35页

贺傅公主进封兖国表》:中宸有命,美化务先于族亲;贵主进封,优恩不夺于典礼。风声遐被,中外交忻。臣诚欢诚喜,顿首顿首。恭惟皇帝陛下,配天地之德,绍祖宗之基。守无逸于持盈,概至公于立极。御远以近,齐邦以家。治宫等《周官》之规,训女偕尧、舜之法。罔愧前躅,克成令猷。公主分乾之英,体巽之顺,虽曰爱之欲其富,不以生而荣。岂汤沐不可一而充,印绶不可一而足盖诲育之存节,故宠私之有阶。龙光一宣,慈孝两得。教其有素,下嫁岂忘其矩度;泽非不隆,四方孰谓之偏党朝野欢浃,人神气和。迈治古之休光,增太平之盛事。臣限以官守,不获奔走阙庭称庆,无任瞻天踊跃之至!
  德宁公主将出降,上谓辅臣曰:“公主第及房从之物,比傅公主皆减三之一。”又对群臣数称唐公主多适名人,而近世士人乃畏尚主,命择士人。得尚书职方员外郎王克臣之子孝庄者,故驸马都尉承衍曾孙,而父子皆业进士。令至宰相第,试以诗而并其所业一编以进。上召见清居殿,拜左卫将军、驸马都尉,赐名师约。又命以毋废学,后又出经籍及纸、笔、墨赐之。
  ○宣祖女
陈国长公主。
  ○太祖女
  秦国大长公主、晋国大长公主、许国大长公主。
  ○太宗女
  燕国长公主、曹国长公主、晋国大长公主、郑国长公主、
  申国大长公主。
●卷九
  ○官职
  乾德四年,诏御史台、吏部流内铨、南曹、刑部、大理寺,自少卿、郎中、员外郎、知杂侍御史以下及丞簿司直、评事等,并以三周年为满,须常在本司莅事者,至日限满,即与转官。
  诏京朝官将命出入及受代归阙者,宜令中书舍人郭贽、膳部知杂事滕中正、户部郎中雷德骧同考校劳绩及铨量材器,候有阙,中书类能以授之。先是,常参官自一品以下皆谓之京官,未常参官谓之未常参官。近代以常参官为朝官,未常参官为京官,故有朝官之目。
  淳化五年十一月,诏吏部选人赴调,并须于京朝官内求一人为职目,用府县诸司监印。
  太平兴国之初,朝臣班簿才二百人。至咸平初,四百人。
  天圣元年,乃逾千人。
  真宗初即位,以工侍郎郭贽知天雄军,贽自陈恋阙下不肯去,真宗曰:“全魏重地委任于卿,亦非轻也,宜去。”贽退。
  召辅臣问之,辅臣对以近例亦有已受命而复留者,曰:“朕初嗣位,命贽知大藩而不行,则何以使人”卒遣之。群臣皆畏服。
  谏官陈升之言:“比来馆阁选任益轻,非所以聚天下贤才、张弛成就之意,请约今在职者之数,著为定员。有论荐者,中
书籍其名,若有缺,即取其文学行义杰然为众所推者,取旨召试。”诏从之。
  景祐四年三月,诏:“自今尚书省议事,应带职官三司副使以上并不赴。如集议大事,诏特赴者,即别设坐。”初,明道中,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言:“国家每有大事,必集议于尚书省,而本省官自三司副使已带职者多移牒不赴。请凡托故不集者,以违制论。”既而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兼宗正丞赵良规言:“都省集官议谥,用段少连请,应本省官带学士、知制诰、待制。臣谨按国朝故事及令敕仪制,别有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著位视品,即与前朝制度不同,固无在朝叙职、入省叙官之理。今若全不论职,假有中后行郎中兼学士在朝立丞郎以上,入省缀驾库之次,知制诰、待制入朝与六行侍郎同行,入省即位郎官之下。又如员外郎任三司副使、郎中为判官者,在三司为参佐,入省却位其上。所以旧来议事,陈别诏三省悉集,则中书舍人、知制诰与常侍给谏至左右正言皆赴;若内朝官悉集,则学士、待制、三司副使皆赴;若更集他官,则诸司三品、武臣三品各在本司长官之次;若止是集尚书省官,其带职者并合不赴。按閤门仪制:大宴,学士坐殿上,与仆射同行,知制诰与尚书丞郎同行;若曲宴,则三司副使在知制诰之后,重行异位,岂有亲奉至尊于殿上其礼如此,暂入都省而却降损著位。又按故事,尚书省官带知制诰者,并中书奏班簿,即是于尚书省、御史台并不著籍,故有绝曹之语。又国朝以来,凡定学士、舍人两省以上著位,陈先后入外,若有升降,皆是特奉朝旨,岂有在朝入省,迭为高下又郎中员外兼侍御史及任里行者,皆称台官,不赴都省集议。臣以谓本省官兼佐台职,即是与带知制诰、待制等事体无异。又按唐翰林学士有不知制诰者,只是与今直馆事体相类。若国朝学士知制诰、待制,则显
有著位,与唐不同。其侍读、侍讲、龙图阁、枢密等学士及三司副使,即是国朝新制。唐朝三司自是尚书之职,自后别置使额,而与今不同。请自今除集三省官议事即如旧外,若是本省议事,其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更不赴议。”诏御史台与太常礼院详定以闻。礼院言:“按唐李肇《翰林志》,凡学士无定员,皆兼它官,下自校书郎至诸曹尚书,皆得为之。
  既入院,与班行绝迹,亦不系常参类。守官三岁,则迁知制诰。
  五代《职官志》,翰林学士入院,并先后为定,惟承旨一员出自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