馔,珍羞庶品。近礼以羊豕代太牢。今请备少牢之祭,设奠、读册毕,复诣寝宫上珍羞庶品,别行致奠之礼。又《旧仪》,前发二日,太尉告太庙。今请依礼遍告六室。”诏特服素白依,行事次序如告太庙,馀悉依所请。十一月诏:“三陵陪葬皇子、皇孙、公主之未出ト者,及诸王夫人之蚤亡者,将来朝拜日,并令有司随尊卑各设位於诸陵下宫之东序,以致祭焉。”
凡陪葬子孙安陵一百二十一坟,量设三十位,男子、女子共祝版二。永昌陵十五坟,量设十位,祝版一。永熙陵八坟,量设五位,祝版一。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车驾进发,幸巩县朝陵。二十六日,次巩县。帝以诸陵密迩,罢鸣鞭及太常奏严、金吾传呼。二十八日,帝乘马发行宫,至中路,顿进蔬膳。是夕,斋於永安镇之行宫。二十九日,夜漏未尽三鼓,帝乘马,舆辇伞扇,至安陵外,易素服,步入司马门,行奠献之礼。次诣永昌陵、永熙陵,又诣下宫。凡上宫用牲牢、册祝,有司奉事,下宫备膳羞,内臣执事,用家人礼,百官皆陪位。又诣元德皇太后陵奠献,又於陵西南设幄殿,祭如下宫礼。帝每至陵寝,望门而哭。礼毕,遍诸孝明、孝惠、孝章、懿德、明德、淑德、皇后陵,又至怀皇后陵,遂单骑以内臣从巡视陵阙,及亲奠夔王、魏王、岐王、恭孝太子、郑王、安王、周王诸坟。辰後,暂至幄次更衣,复诣诸陵奉辞。初,有司以朝拜无奉辞之礼,帝感慕哀切,未忍遽去,故复往焉。至午而还,左右进伞,帝以陵阙在望,之。度昭应水,许进焉,至行宫始御常膳。仍遣官祭一品坟、皇亲诸亲冢。
大中祥符三年诏:“将来祀汾阴,还时朝拜诸陵,大略如景德四年之礼。”
乾兴元年二月,真宗崩,以宰相为山陵使,馀如旧制。六月,参知政事王曾言奉诏按视山陵,定皇堂之制。深八十一尺,上方百四十尺。宰相等请以前後所降天书置陵中。十月已酉,葬永定陵。自启攒至庙如旧礼。
内侍雷允恭为山陵都监,司天邢中和为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孙,类汝州秦王坟。”允恭曰:“如此何故不就?”中和曰:“恐下有石并水耳。”允恭曰:“先帝独有上,无他子,若如秦王坟,何故不用?”中和曰:“山陵事重,踏行覆按,动经日月,恐不及七月之期耳。”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走马入见太后言之,安有不从?”允恭素贵横,人不敢违,即改穿上穴。及允恭入白太后,太后曰:“此大事,何轻易如此!出与山陵使议可否。”允恭见丁谓言之。谓亦知其非,而重违允恭,唯唯而已。允恭乃入奏太后曰:“山陵使无异议矣。”既而上穴果有石,石尽水出,王曾以谓擅易陵地,意有不善,密奏之。太后大惊,乃诛允恭,谓贬崖州司户。始丁谓请名陵曰镇陵,及谓贬,冯拯谓三陵皆有“永”字,故易曰永定陵。然永安乃永安县名也,宣祖陵止名安陵,又不知翼祖已名定陵,於是复追改翼祖陵为靖陵。议者讥拯不学,当时无正之者。
景初,沧州观察使守节言:“寒食节例遣宗室拜陵,而十月令内司宾往,非所以致恭。”乃诏宗室正剌史以上一员朝拜,罢永定荐纳之非礼者。
四年,减桓子户,安陵、永昌、永熙各留四户,永定五十户,会圣宫十户。
嘉八年三月晦,仁宗崩,发诸路卒四万六千七百八十人修奉山陵。学士王言:“古者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天子称天以诔之’。近制惟词臣撰议,即降诏命,颇违称天之义,欲稽典礼,集中书门下御史台五品以上庶僚於南郊告天,议定,然後连奏以闻。”诏从之。遂为定制。
十月甲辰,葬永昭陵。庚子,虞。丙午,。初,永安县官月朔朝定陵,望朝三陵。韩琦言:“昭陵未有朝日。”乃令县官朔望分朝诸陵。
治平四年正月,英宗崩,遗诏山陵务从省约,所历郡县,无科率烦民。八月癸酉,葬永厚陵,礼如旧制。
元丰八年三月,神宗崩。十月乙酉,葬永裕陵。
绍圣元年四月,太史请徙去永裕陵禁山民坟一千三百馀,以便国音。帝曰:“徙墓得无扰乎?若无所害,则勿令徙,果不便国音,当给官钱,以资葬费。”
元符三年春正月,哲宗崩。七月壬寅,葬永泰陵。
诸陵仪制:治平四年,永厚陵置使、副使二,增募奉先军一指挥。昭陵东南禁地占民田者优买偿之。熙宁五年建昭孝院,奉永昭、永厚陵,以官田给。始诏文臣两省武臣ト门使以上,道陵下听朝谒。故事,岁遣朝陵官自宣祖至真宗、章惠皇后总以太常、宗正卿二人,其馀九陵,则通遣郎中或清望官二人分诣。太常、宗正卿阙,以尚书省四品、两省五品以上,或大卿监充。又阙,遣以次官。独永定陵轮宗寺及太常礼院官一人春秋朝享,因之检察陵事,以陵台令陪位。若非时祭,则遣升朝官。其永厚陵准永定陵故事,应诸陵奉祀。牙床什器,各以东阙庭藏之。元丰二年,诏增陵园地为七十有五步,以应生火中五十之数。禁昭陵东北山口路勿耕凿,中有民田则给其直,或易以官地。旧以兆域南地十顷有畸资官费,而监护官循习以为圭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