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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1475页

其衡,则市人不惑,今此新书之谓也。虽然,非达学通人,则亦必不能观之矣。耳牵於所闻,而目迷於所习,恐怀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故亦譬之权衡矣。或利其寡而视权如嬴,或利其多而视权如缩,若此者,非权衡之过也,人事之变也。
晁氏曰:《权衡》论《三传》之失,《意林》叙其解经之旨,《刘氏传》其所解经也。如“桓无王”、“季友卒”、“胥命”、“用郊”之类,皆古人所未言。
石林叶氏曰:刘原甫知经而不废传,亦不尽从传。据义考例,以折衷之,经传更相发明,虽间有未然,而渊源巳正。今学者治经不精,而苏、孙之学近而易明,其失者不能遽见,故皆信之。而刘以其难入,则或诋以为用意太过,出於穿凿。彼不知经,无怪其然也。
陈氏曰:原甫始为《权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後集众说,断以己意,而为之传。传所不尽者,见之《意林》。其传用《公》、《》文体,《说例》凡四十九。
※黎氏《春秋经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黎钅享希声撰。钅享,蜀人,欧阳公之客。名其书为《经解》者,言以经解经也。其後又为《统论》附焉。
※横渠《春秋说》一卷
晁氏曰:张子厚为门人杂说《春秋》,其书未成。
※颖滨《春秋集传》十二卷
晁氏曰:苏辙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师孙复,不复信史,故尽弃三《传》,全以《左氏》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传》、啖、赵。自熙宁谪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数年矣,暇日辄有改定,卜居龙川,而书始成。
石林叶氏曰:苏子由专据《左氏》言经。《左氏》解经者无几,其凡例既不尽经,所书亦多违牾,疑自出己意为之,非有所传授,不若《公》、《》之合於经。故苏氏但以《传》之事释经之文而巳,《传》事之误者,不复敢议,则迁经以成其说,亦不尽立凡例於经义,皆以为求之过。
《朱子语录》曰:苏子由解《春秋》,谓其从赴告,此说亦是。既书“郑伯突”,又书“郑世子忽”,据史文而书耳。定、哀之时,圣人亲见,据实而书;隐、桓之时,世既远,史册亦有简略处,夫子据史册写出耳。
陈氏曰:其书专取《左氏》,不得巳乃取二《传》、啖、赵,盖以一时谈经者不复信史,或失事实故也。
※伊川《春秋传》二卷
程子自序曰:後世以史视《春秋》,谓褒善贬恶而已,至於经世之大法,则不知也。《春秋》大义数十,其义虽大,炳如日星,乃易见也,惟其微辞隐义,时措从宜者为难知也。或抑或纵,或与或夺,或进或退,或微或显,而得乎义理之安,文质之中,宽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权衡,揆道之模范也。夫观百物,然後识化工之神;聚众材,然後知作室之用。於一事一义而欲窥圣人之用心(一本无心字),非上智不能也。故学《春秋》者,必优游涵泳,默识心通,然後能造其微也。後王知《春秋》之义,则虽德非禹、汤,尚可以法三代之治。自秦而下,其学不传。予悼夫圣人之志不明於後世也,故作《传》以明之,俾後之人通其文而求其义,得其意而法其用,则三代可复也。是《传》也,虽未能极圣人之蕴奥,庶几学者得其门而入矣。
《朱子语类》曰:或问伊川《春秋传》。曰:中间有说好处,如难理会处,他亦不为决然之论。如说“滕子来朝”,以为滕本侯爵,後微弱服属於鲁,自贬降而以子礼见鲁,则贡赋少力易供。此说最好,程沙随之说亦然。
陈氏曰:略举大义,不尽为说,襄、昭後尤略。序文崇宁二年作,盖其晚年也。
※刘质夫《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绚质夫撰。绚学於二程。伯淳尝语人曰:“他人之学,敏则有之,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无疑焉。”正叔亦曰:“游吾门者多矣,而信之笃、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几希。”有李参序。
陈氏曰:所解明正简切。
《中兴国史志》:绚传说多出於颐书,而颐以为不尽本意,故更为之。未及竟,故庄公以後解释多残阙。
※《春秋得法志例论》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冯正符所撰。熙宁八年,何郯取其书奏之,久而不报,意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书例最详悉,务通经旨,不事浮辞。正符颇与邓绾、陈亨甫交私,後坐口语被斥。
陈氏曰:蜀州晋原主簿遂甯冯正符信道撰。其父尧民希元为乡先生。正符三上礼部,不第,教授梓、遂学十年,著此书及《诗》、《易》、《论语解》。蜀守何郯首以其《春秋论》上之。熙宁末,中丞邓绾荐之,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王安石亦待之厚。其书首辩王鲁、素王之说,及杜预三体五例、何休三科九旨之怪妄穿凿,皆正论也。
巽岩李氏曰:信道当熙宁九年用御史邓文约荐,召试舍人院,赐出身。文约寻责守虢略,信道亦坐附会,夺官,归故郡。後又得冯允南所为墓铭,信道实事安逸处士何群,其学盖得之群。群学最高,国史有传。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