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世有典籍,史迁所记,乃以汉氏继於百王之末,非其义也。故断自高祖,终於孝平王莽之诛,为十二纪、八表、十志、六十九传。潜心积思二十馀年,建初中,始奏表及纪传,其十志竟不能就。固卒後,始命曹大家续成之。先是明帝召固为兰台令史,与诸先辈陈宗、尹敏、孟冀等共成《光武本纪》,擢固为郎,典校秘书。固撰後汉事,作列传、载纪二十八篇。其後,刘、刘毅、刘陶、伏无忌等相次著述东观,谓之《汉纪》。及三国鼎峙,魏氏及吴并有史官。晋时,巴西陈寿删集三国之事,唯魏帝为纪,其功臣及吴、蜀之主并皆为传,仍各依其国,部类相从,谓之《三国志》。寿卒後,梁州大中正范颖表奏其事,帝诏河南尹、洛阳令就寿家写之。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唯《史记》、《汉书》师法相传,并有解释。《三国志》及范晔《後汉书》虽有音注,既近世之作,并读之可知。梁时明《汉书》有刘显、韦棱,陈时有姚察,隋代有包恺、萧该,并为名家。《史记》传者甚微,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
晁氏曰:後世述史者,其体有三:编年者,以事系日月,而总之於年,盖本左邱;明纪传者,分记君臣行事之终始,盖本於司马迁;实录者,其名起於萧梁,至唐而盛,杂取两者之法而为之,以备史官采择而巳,初无制作之意,不足道也。若编年、纪传,则各有所长,殆未易以优劣论。虽然,编年所载,於一国治乱之事为详,纪传所载,於一人善恶之迹为详。用此言之,编年似优,又其来最古。而人皆以纪传便於披阅,独行於世,号为正史,不亦异乎!
王氏《挥麈录》曰:凡史官纪事,所因者例有四:一曰时政记,则宰执朝夕议政、君臣之奏对之语也;二曰起居注,则左、右史所记言动也;三曰日历,则因时政记、起居注润色而为之者也,旧属史馆,元丰官制属秘书省国史按,著作郎佐主之;四曰臣僚墓碑行状,则其家之所上也。四者,惟时政,执政之所日录,於一时政事最为详备。左、右史虽二员,然轮日侍立,榻前之语既远不可闻,所赖者臣僚所申,而又多务省事,凡经上殿,止称别无所得圣语,则可得而记录者,百司关报而已。日历非二者所有,不敢有所附益。臣僚行状於士大夫行事为详,而人多以其出於门生子弟之类,以为虚辞溢美,不足取信。虽然,其所泛称德行功业不足以为信可也,所载事迹,以同时之人考之,自不可诬,亦何可尽废云。
《汉志》:九家,四百一十一篇(元附《春秋》,今入史门)。
按:班孟坚《艺文志》,《七略》无史类,以《世本》以下诸书附於《六艺略 春秋》之後。盖《春秋》即古史,而《春秋》之後,惟秦、汉之事,编帙不多,故不必特立史部。後来传代既久,史言渐多,而述作之体亦不一,《隋志》史之类已有十三门,唐以後之志皆因之。然《汉志》所录《世本》以下九书,《隋志》则以《太史公书》入正史门,《战国策》、《楚汉春秋》入杂史门,而其馀诸书,则後学所不尽见,无由知其合入何门矣,故姑以此九者尽置之正史之首云。
《隋志》:六十七部,三千八十三卷(通计亡书,合八十部,四千三十卷)。
《唐志》:正史、集史共七十五家,九十六部,五千一百有七卷。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二千一十卷。
《宋两朝志》:六部,五百五十六卷。
《宋四朝志》:一十三部,一千一百六十七卷。
《宋中兴志》:三十九家,四十二部,二千八百七十七卷。
右正史。
《隋 经籍志》:自史官放绝,作者相承,皆以班、马为准。汉献帝雅好典籍,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命颖川荀悦作《春秋左传》之体,为《汉纪》三十篇,言约而事详,辨论多美,大行於世。至晋大康元年,汲郡人发魏襄王冢,得古竹简书,字皆科斗。帝命中书监荀勋、令和峤等,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唯《周易》、《纪年》最为分了。其《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纪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无诸侯国别。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尽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谓之“今王”,盖魏国之史记也。其著书皆编年相次,文意但以《春秋经》,诸所记事多与《春秋左氏》扶同。学者因之,以为《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体。今依其世代,编而叙之,以见作者之别,谓之古史。
《宋三朝艺文志》:编年之作,盖《春秋》旧,自东汉後,变名滋多,至北齐,或曰纪,或曰春秋,或曰略,或曰典,或曰志,梁有《皇帝实录》,唐贞观中,作《高祖实录》,自是讫皇朝为之。
《隋志》:三十四部,六百六十六卷。
《唐志》:四十一家,四十八部,九百四十七卷(失姓名四家,柳芳以下不著录十九家,三百五十五卷)。
《唐志》:实录二十八部,三百四十五卷(刘知几以下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