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壬辰也。自汉迄周显德,每代略具数语。其论曹操鲞胁君后,无复臣礼,逆节巳显,会其病死,故纂窃之恶,漏在身後。昔人谓其不敢危汉者,亦不其情耳。此论与愚意合。
※《群史姓纂韵谱》六卷
陈氏曰:永福黄邦先宋显撰。凡史传所有姓氏皆有韵,聚而著其所出。建炎元年,其兄邦俊宋英为之序。
※《古今姓氏书辩证》四十卷
陈氏曰:校书郎、史馆校勘临川邓名世元亚撰,其子椿年绪成之。
※《皇朝百族谱》四卷
陈氏曰:长沙丁维皋撰。周益公为之序。时绍兴末也。仅得百二十有三家,其阙遗尚多,未能有续裒集者。
周平园序曰:君子之著书也,有心於劝戒而无意於好恶,然後可以施当今而传来裔。昔者世系之学,盖尝盛矣。姓有苑,官有谱,氏族有志,朝廷以是定流品,士大夫以是通昏姻。然行之一时,其弊有不胜言者,何也?好恶害之也。是故进新门则退旧望,右膏梁则左寒。进而右者以为荣,荣则夸,夸则必侈;退而左者以为辱,辱则怒,怒则必怨。以侈临怨,则生乎其时者悉力以逞憾,出乎其後者贪名以自欺。此正伦所以凿杜固,义府所以陷不辜,而无知如崇韬者,所以流涕於尚父之墓而不耻也。长沙丁公维皋,宿学耆儒,慨然以谱牒为任,未有闻而不求,求而不得,得而不录也。日裒月聚,殆且百家。而又推其源流,条其派别,自微以至著,由远以及近,疏戚穷达,可指诸掌。如尝从其父兄而友其子弟也,如与之同乡党而接姻连也,不亦博而知要也哉!维皋不鄙,谓子使序其首。予曰:书不待序也。然维皋之意,不可以不明。盖世臣巨室则必书,读者可以知先烈之有贻,而思保其阀阅也;方兴未艾则必书,读者可以知将相之无种,而思大其门闾也。至於四姓小侯,重茵叠衮,则知无两汉败亡之祸;勋臣劳旧,传龟袭紫,则知无三世道家之忌。上以彰国朝人物之盛,下以为子孙昭穆之辩,向所谓有心於劝戒而无意於好恶者,不在兹乎!他日其得益多,其编益详,上之太史,传之荐绅,子亦将乞其副而寓目焉。对千客而不犯一人之讳,或可勉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姓氏之书,大抵多谬误。如唐《贞观氏族志》,今巳忘其本;《元和姓纂》,诞妄最多;国朝所修《姓源韵谱》,又为可笑。姑以洪氏一项考之,云:“五代时有洪昌、洪杲,皆为参知政事。”予按此二人乃五代南汉僭主刘Ζ之子,及晟嗣位,用为知政事。其兄弟本迁“弘”字,以本朝国讳,故《五代史》追改之,元非姓洪氏也。此与洪庆善序丹阳弘氏云“有弘宪者,元和四年尝跋《辋川图》”,不知弘宪乃李吉甫之字耳,其误正同。
※《阙里世系》一卷
晁氏曰:皇朝孔宗翰修孔子家谱也。《唐 艺文志》有《孔子系叶传》,今亡。其家所藏谱虽曰古本,止叙承袭者一人,故多疏略。宗翰元丰末知洪州,刊於牍。绍兴中,端朝者续之,止於四十九代。洪兴祖又以《史记》并《孔光》、《孔僖传》及太子贤注,与《宰相世系》诸家校正,且作《年谱》,列於卷首。
※《史氏谱》一卷
陈氏曰:奉直大夫米宪录。盖国初勋臣米信之後。信五世为芾元章,又三世为宪。
右谱牒。
※《唐艺文志》四卷
陈氏曰:《新唐书》中录出别行。监中有印本。
※《吴氏西斋书目》一卷
晁氏曰:唐吴兢录其家藏书,凡一万三千四百六十八卷。兢自撰书附於正史之末,又有续抄书列於後。
※《文选著作人名》三卷
晁氏曰:唐常宝鼎撰。纂《文选》所集文章著作人姓氏、爵里、行事,及其著作之意。
※《十三代史目》三卷
晁氏曰:唐殷仲茂撰。辑《史记》、两汉、三国、晋、宋、齐、梁、陈、後魏、北齐、周、隋史籍篇次名氏。国朝杜镐以唐、五代书目缵之。
※《崇文总目》六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王尧臣等撰。景中,诏张观、李若谷、宋痒取昭文、史馆、集贤、秘阁书,刊正讹谬,条次之,凡四十六类,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康定三年书成,尧臣及提举官聂冠卿、郭稹加阶邑,编修官吕公绰、王洙、刁约、欧阳修、杨仪、陈经各进秩有差。《国史》谓书录自刘向至母所著皆不存,由是古书难考,故此书多所谬误。
陈氏曰:时撰定诸儒皆有论议,欧公《文集》颇见数条。今此惟六十六卷之目耳,题云绍兴改定。
夹氵祭郑氏曰:《崇文总目》,众手为之。其有两类极有条理,古人不及,後来无以复加也。道书一类有九节,九节相属而无杂揉。又杂史一类,虽不标别,然分上下二卷,即为二家,不胜滥。及睹《崇文》九节,正所谓大热而濯以清风也。杂史一家,《隋》、《唐》二志皆不成条理,今观《崇文》之作,贤於二志远矣。此二类往往是一手所编,惜乎当时不尽以其书属之也。
又曰:《崇文总目》出新意,每书之下,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