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後乎此,咸平二年之诏。至道之诏,劝诱之词意恳切;咸平之诏,关防之规画详明。虽不必如靖所言张官置吏,计口给田,多费官钱,而自足以收劝农之效矣。
真宗咸平二年,诏曰:“前许民户请佃荒田,未定赋税,如闻抛弃本业,一向请射荒田。宜令两京诸路晓示,应从来无田税者,方许请射系官荒土及远年落业荒田,候及五年,官中依前敕,於十分内定税二分为永额。如见在庄田土窄,愿於侧近请射,及旧有庄产,後来逃移,已被别人请佃,碍敕无路归业者,亦许请射,州县别置籍钞上,逐季闻奏。其官中放收要用田土,及系帐逃户庄园、有主荒田,不得误有给付。如抛本业,抱税东西,改易姓名,妄求请射者,即押归本贯勘断。请田户吏长常切安抚,不得搅扰。”
咸平六年,广西转运使冯琏上言:“廉、横、宾、白州民田虽耕垦,未尝输送,已命官检括,令尽出常租。”上曰:“遐方之人,宜省徭赋。”亟命停罢。
大中祥符元年,诏:“版籍之广,赋调方兴,尚虑有司有循旧式,资一时之经费,俾邻郡以均输。况稼穑之屡登,宜庶民之从便,宜蠲力役,用示朝恩。应诸路今年夏税赋,止於本州军输纳。”又诏:“河北罢兵,其诸州赋税,止於本处送纳。”
诏:“夏税,诸州军所纳大小麦,纳外残欠,许以秋色斛斗折纳。”
四年,诏诸州所须繁碎物折便以正税折斛者皆罢。大中祥符五年,上以江、淮、两浙路稍旱即水田不登,乃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择民田之高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内出种法,令转运司揭榜示民。其稻比中国者穗长而无芒,粒差小,不择地而生。
六年,知滨州吕夷简请免税河北农器,诸路农器悉免输算。
天禧四年,诏诸路提点刑狱朝臣为劝农使,使臣为副使,取民籍视其差等,不如式者惩革之。劝恤农民,以时耕垦,招集逃散,检括陷税,凡农田事悉领焉。自景德中置劝农之名,然无职局,至是,始置局案,铸印给之。
开宝末,天下垦田二百九十五万三千三百二十顷六十亩。
至道二年,垦田三百一十二万五千二百五十一顷二十五亩。
天禧五年,垦田五百二十四万七千五百八十四顷三十二亩。
大凡租税有、帛、金铁、物产四类。之品七:一曰粟,二曰稻,三曰麦,四曰黍,五曰祭,六曰菽,七曰杂子(粟之品七:曰粟、小粟、梁、硷、┒粟、秫米、黄米。稻之品四:粳米、糯米、水、旱稻。麦之品七:曰小麦、大麦、青稞麦、<麦广>麦、青麦、白麦、荞麦。黍之品三:曰黍、蜀黍、稻黍。祭之品三:曰祭、秫祭、{麻黍}祭。菽之品十六:曰豌豆、大豆、小豆、绿豆、红豆、白豆、青豆、褐豆、赤豆、黄豆、胡豆、落豆、元豆、荜豆、巢豆、杂豆。杂子之品九:曰脂麻┒子、稗子、黄麻子、苏子、苜蓿子、莱子、荏子、草子)。布帛丝绵之品十:一曰罗,二曰绫,三曰绢,四曰纱,五曰纟,六曰纟由,七曰杂折,八曰丝线,九曰绵,十曰布葛。金铁之品四:一曰金,二曰银,三曰铁、钅,四曰铜、铁钱。物产之品六:一曰六畜,二曰齿、革、翎毛,三曰茶、盐,四曰竹木,麻草、刍菜。五曰果、药、油、纸、薪、炭、漆、蜡。六曰杂物(六畜之品三:曰马、羊、猪。齿、革、翎毛之品七:曰象牙,麂皮,鹿皮,牛皮,狨、鹅翎、杂翎。竹之品四:曰{冉}竹、箭竹、箬叶、芦{废}。木之品三:曰桑、橘、楮皮。麻之品五:曰青麻、白麻、黄麻、冬、苎麻。草之品五:曰紫苏、茭、紫草、红花、杂草。刍之品四:曰草、稻草、穰、茭草。油之品三:曰大油、桐油、鱼油。纸之品五:曰大灰纸、三钞纸、刍纸、小纸、皮纸。薪之品三:曰木柴、蒿柴、草柴。杂物之品十:曰白胶、香桐子、麻鞋、版瓦、堵笪、器、苕帚、麻翦、蓝淀、草荐)。至道末,岁收三千一百七十万七千馀石,钱四百六十五万六千馀贯,绢一百六十二万五千馀匹,纟、纟由二十七万三千馀匹,布二十八万二千馀匹,丝线一百四十一万馀两,绵五百一十七万馀两,茶四十九万馀斤,刍茭三千馀万围,蒿二百六十八万馀围,薪二十八万馀束,炭五十三万馀秤,鹅翎、杂翎六十二万馀茎,箭八十九万馀只,黄铁三十万馀斤,此皆逾十万之数者,他物不复纪。天禧末所收:增一百七万五千馀石,钱增二百七十万八千馀贯,绢减一万馀匹,纟、纟由减九万二千馀匹,丝线减五十万五千馀两,布增五万六千馀匹,绵减一百一十七万五千馀两,茶增一百一十七万八千馀斤,刍茭减一千一百万五十馀围,蒿减一百万馀围,炭减五十万四千馀秤,鹅翎、杂翎增一十二万九千馀茎,箭增四十七万馀只,黄铁增五万馀斤。又鞋八十一万六千馀量,麻皮三十九万七千馀斤,盐五十七万七千馀石,纸十二万三千馀幅,芦{废}二十六万馀张。大率名物约此,其折变及移输比壤者,视当时所须焉。
岁时其类有五:曰公田之赋,官庄、屯田、营田赋民耕而收其租者是也;曰民田之赋,百姓各得专之者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