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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第602页

祖(汉武帝祠明堂,高皇帝对之。章帝祠明堂,以光武配,後又以高祖、太宗、世宗、中宗、世祖、显宗配,各一太牢)。其服也,或以衮冕(东晋武帝),或以大裘(梁礼)。其献也,或以一献,或以三献(梁朱异曰:“祀明堂改服大裘。”又以贵质,不应三献,请停三献,止於一献。隋於雩坛行三献礼)。抑又明堂之制,变易不常,与《考工》之说不同,皆一时之制然也。”
朱子曰:“古者,祭天於圜丘,扫地而行事,器用陶匏,牲用犊,其礼极简。圣人之意,以为未足以尽其意之委曲,故於季秋之月,有大享之礼焉。天即帝也,郊而曰‘天’,所以尊之也,故以后稷配。后稷远矣,配稷於郊,亦所以尊稷也。明堂而曰‘帝’,所以亲之也,以文王配焉。文王,亲也,配文王於明堂,亦以亲文王也。尊尊而亲亲,周道备矣。然则郊者古礼,而明堂者周制也,周公以义起之也。”
杨氏曰:“愚按:郊祀配天,明堂配上帝,天与上帝一也,祀上帝祀并如郊祀。然《月令》有大飨之文,《我将》之诗有‘维羊维牛’之语,则明堂之礼为尤备。故程子曰:‘其礼必以宗庙之礼享之。’朱子亦曰:‘祭於屋下,而以神祭之。’盖谓此也。”
又曰:“按:周人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上帝即天也,配帝即文王也。自汉以来,乃有并祭五帝之礼。郑康成注《祭法》,祖文王、宗武王之说,差误特甚。至唐以来,遂有三帝并侑之礼,皆非古人制礼之本意。故今具载於後,并列诸儒议论以明之。”
《祭法》,祖文王而宗武王。注曰:“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尔。《孝经》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月令》春曰其帝太,其神句芒;夏曰其帝炎帝,其神祝融;中央曰其帝黄帝,其神后土;秋曰其帝少昊,其神蓐收;冬曰其帝ダ顼,其神元冥。”
疏曰:“云‘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尔’者,以《明堂月令》五时俱有帝及神。又《月令》季秋大飨帝,故知明堂之神有五人神及五天帝也。《孝经》云‘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故知於明堂也。”又《郊特牲》疏云:“五时迎气及雩祭,则以五方人帝配之;九月大飨五帝,则以五人帝及文武配之。以文王配五天帝,则谓之祖;以武王配五人神,则谓之宗。崔氏云,皆在明堂之上,祖、宗通言,故《祭法》云祖文王,文王称祖。《孝经》云宗祀文王於明堂,是文王称宗。文王既尔,则武王亦有祖、宗之号,故云祖、宗通言。”
王肃郑义曰:“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食於明堂者也。审如郑言,则经当言祖祀文王於明堂,不得言宗祀也。宗者,尊也。周人既祖其庙,又尊其祀,孰谓祖於明堂者乎?郑引《孝经》以解《祭法》,而不晓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义旨也?”
《通典》:“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谓祀昊天上帝,先儒所释不同。若以祭五帝,则以天帝皆坐明堂之中,以五人帝及文王配之;五官之神坐於庭中,以武王配之,通名曰祖宗,故云祖文王而宗武王。文王为父,配祭於上;武王为子,配祭於下。如其所论,非为通理。但五神皆生为上公,死为贵神,生存之日,帝王享会,皆须升堂。今死为贵神,独配於下,屈武王之尊,同下坐之义,为不便。意为合祭五帝於明堂,唯有一祭,《月令》所谓‘九月大飨帝於明堂’也。五帝及神俱坐於上,以文武二祖配五帝及五神而祭之。以文王配祭五帝,则谓之祖;以武王配祭五神,则谓之宗,明二君同配,故《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王。’夫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所以名祭为祖宗者,明祭之中有此二义。”
汉武帝元封五年,初,天子封泰山,泰山东北趾古时有明堂处,处险不敝,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图》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圜宫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命曰“昆仑”。天子从之入,以拜祀上帝焉。於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徐广曰:“在元封二年秋。”),如带图。及五年修封,则祀太一、五帝於明堂上坐,令高皇帝祠坐对之。祠后土於下房,以二十太牢。天子从昆仑道入,始拜明堂如郊礼。礼毕,燎堂下,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师古曰:“计,若今之诸州计帐也。”)。
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於明堂,毋修封。其赞飨曰:“天增授皇帝泰元神策,周而复始。皇帝敬拜太一。”(师古曰:“自此以上,赞祝者词。”)修封禅(徐广曰:“常五年一修耳,今二年,故但祠於明堂。”)。
天汉四年,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计。
太始四年三月,行幸泰山。壬午,祀高祖於明堂,以配上帝,因受计。癸未,祀孝景皇帝於明堂。
征和四年,幸泰山,修封,祀於明堂。
平帝元始四年,安汉公王莽奏立明堂、辟雍。
五年春正月,祭明堂(礼,五年一。者,毁庙与未毁庙之主皆合食於太祖也)。
致堂胡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