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铸不废,则中国之钱真可流於地上矣。”
唐主李既失江北,困於用兵,锺谟请铸大钱,以一当十,文曰“永通泉货”。谟得罪而大钱废,韩熙载又铸铁钱,以一当二。
钱有铜铁二等。五代相承用唐钱。诸国割据者,江南曰“唐国通宝”,又别铸如唐制而篆文。其後铸铁钱,每十钱以铁钱六权铜钱四而行,乾德後只以铁钱贸易,凡十当铜钱一。两浙、河东自铸铜钱,亦如唐制。西川、湖南、福建皆用铁钱,与铜钱兼行。湖南文曰“乾封泉宝”,径寸,以一当十。福建如唐制。
宋初,钱文曰“宋元通宝”。太平兴国後,又铸“太平通宝”钱。太宗亲书“淳化元宝”,作真、行、草三体。自後每改元必更铸,以年号元宝为文。
太祖皇帝建隆三年,禁诸州铁钅钱,民有者悉送官。
乾德五年,禁轻小恶钱,限一月送官。
自平广南、江南,听权用旧钱,勿得过本路之境。
国初因汉制,其输官钱亦用八十或八十五为陌,然诸州私用各随俗,至有以四十八钱为陌。是岁,所在用七十七为陌,贯及四斤半以上。
真宗咸平四年,旧制犯铜禁七斤以上,并奏裁处死,诏自今满五十斤以上取裁,馀第减之。
天禧三年,诏犯铜、石,并免极刑。
铁钱者,川陕、福州承旧制用之。
开宝三年,令雅州百丈县置监铸铁钱,禁铜钱八两川。後令兼行,铜钱一当铁钱十。
太平兴国八年,以福建少铜钱,令於建州铸大铁钱,与铜钱并行,寻罢铸。
凡铸铜钱有四监:饶州曰永平,池州曰永丰,江州曰广宁,建州曰丰国(京师、鄂州、南安军、旧并有钱监,杭州有宝兴监,後并废之)。每千文用铜三斤十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成重五斤。惟建州增铜五两,减铅如其数。至道中,岁铸八十万贯,景德中,至一百八十三万贯。大中祥符後,铜坑多不发,天禧末,铸一百五万贯。铁钱有三监:邛州有惠民,嘉州有丰远,兴州有济众(益州、雅州旧亦有监,後废)。大钱贯重十二斤两,以准铜钱(旧皆用小铁钱,十当铜钱之一。景德二年,令知益州张咏、西川转运使黄观同裁度嘉、邛二州所铸大铁钱,每贯用二十五斤八两成直,铜钱一小铁钱十,相兼行用。後以铁重,多盗为器,每二十五斤鬻之直二千。大中祥符七年,知益州凌策言:“钱轻则行者易赍,钱小则者鲜利。请减景德二年之制,其见使旧钱亦令仍旧行用。”从之)。岁总铸二十一万馀贯。
太祖时,取唐朝飞钱故事,许民入钱京师,於诸州便换。其後,定外地闲慢州乃许指射。自此之後,京师用度益多,诸州钱皆输送,其转易当给以钱者,或移用他物。
先是,许商人入钱左藏库,以诸州钱给之,而商旅先经三司投牒,乃输於库,所由司计一缗私刻钱二十。开宝三年,置便钱务,令商人入钱者诣务陈牒,即日辇致左藏库,给以券,仍敕诸州凡商人赍券至,当日给付,不得住滞,违者科罚,自是复停滞。至道末,商人便钱一百七十馀万贯,天禧末增一百一十三万贯。
初,蜀人以铁钱重,私为券,谓之“交子”,以便贸易,富人十六户主之。其後富人赀稍衰,不能偿所负,争讼数起。寇尝守蜀,乞禁交子。薛田为转运使,议废交子则贸易不便,请官为置务,禁民私造。诏从其请,置交子务於益州。
诸路钱岁输京师,四方繇此钱重而货轻。景初,始诏三司以江东、福建,广南岁输缗钱合三十馀万易为金帛,钱流民。
凡铸铜钱,用剂八十八两得钱千,重八十两十分。其剂,铜居六分,铅、锡居三分,皆有奇赢。铸大铁钱,用铁二百四十两得钱千,重百九十二两。此其大法也。有许申者,为三司度支判官,建议以药化铁与铜杂铸,轻重如铜钱法,而铜居三分,铁居六分,皆有奇赢,亦得钱千,费省而利厚。诏铸於京师。然铸钱杂铅、锡,则其液流速而易成,申杂以铁,铁涩而多不就,工人苦之,後卒无成。
国朝钱文皆用“元宝”而冠以年号,及改号宝元,文当曰“宝元元宝”,诏学士议,因请改曰“丰济元宝”,仁宗特命以“皇宋通宝”为文。庆历以後,复冠以年号。
时军兴,陕西移用不足,始用知商州皮仲容议,采洛南县红崖山、虢州青水冶青铜,置阜民、朱阳二监以铸钱。既而陕西都转运使张奎、知永兴军范雍请铸大铜钱。与小钱兼行,大钱一当小钱十。奎等又请因晋州积铁铸小钱。及奎徙河东,又铸大铁钱於晋、泽二州,亦以一当十,以助关中军费。未几,三司奏罢河东铸大铁钱,而陕西复采仪州竹尖岭黄铜,置博济监铸大钱。朝廷因敕江南铸大铜钱,而江、池、饶、仪、虢州又铸小铁钱,悉辇致关中。数州钱杂行,大约小铜钱三可铸当十大铜钱一,以故民盗铸者众,钱文大乱,物价翔踊,公私患之。於是奎复奏晋、泽、石三州及威胜军日铸小铁钱,独留用河东。而河东铁钱既行,盗铸者获利十六,钱轻货重,其患如陕西,言者皆以为不便。知并州郑戬请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