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士承旨蔡京议曰:“哲宗嗣神宗皇帝大统,父子相承,自当为世。今若不祧远祖,不以哲宗为世,则三昭四穆与太祖之庙而入。宜深考载籍,迁如礼。”吏部侍郎陆佃黄裳、刑部侍郎郭知章、中书舍人曾肇、枢密都承旨范纯礼议曰:“国朝自僖祖而下始备七世,故英宗庙,则迁顺祖,神宗庙,则迁翼祖。今哲宗皇帝於神宗,父子也,如礼官所议,更增一室,则庙中当有八世况唐文宗即位则迁肃宗,以敬宗为一世,故事不远。将来哲宗皇帝庙,当以神宗为昭,上迁宣祖,以合古三昭三穆之义。”诏如礼官所议。先是,李清臣为礼部尚书,首建增室之议,侍郎赵挺之等和之。会清臣为门下侍郎,论者多从其议,惟曾肇等议异,而蔡京别议与肇同。二议既上,清臣辩说甚力,帝讫从之。
六月,礼部请用太庙东室一间奉安哲宗神主,诏依所请。太常寺言:“若就东夹室奉安,不唯庙室不正,兼狭隘不可容奉神之物,请依八室制度,增建一室,依旧存立夹室。”诏依初旨,权行奉安。太常少卿孙杰又言:“今先帝神主,措之夹室,即是不得於正庙,与前诏增建一室之义不同。昨用嘉故事,专置使修奉,而修奉之使,乃请以夹室奉安神主,亦与元置使之意相违。请如太常前议,增建一室。”尚书省言:“先皇帝享太庙,增室在东,与祖宗并列。今庙室未备,行礼有期,若告迁神主更修庙室,则期日迫趣,功力不及。故须权宜及时升,随即增修,岂为简薄,比之前代修庙室不及权宜设幄行事者,不为不至。”诏速依初旨奉行。
八月癸亥,帝自集英殿导哲宗神主至宣德门外奉祠,有司奉神主,翰林学士承旨蔡京题谥号,行享之祭,权於太庙夹室。
诏特置景灵西宫,奉安神宗皇帝於显承殿,为馆寓之首,昭示万世尊异之意。建哲宗皇帝神御殿於西,以东偏为斋殿。
右正言陈言:“近修建景灵西宫,拆移元丰库、大理寺、军器监、鸾仪司等处,以其地奉安神考、哲宗神御。然可得而议者有五事焉。夫国之神位,左宗庙,右社稷,今庙据社位,不合经旨,此其可议一也。刑狱之地,必有杀气,今乃择此以建宫庙,此其可议者二也。西宫之地,虽云只移官舍不动民居,而一寺、一库、一监,一司移於他处,迁此就彼,亦有居民,此其可议者三也。昔者奉安祖宗帝后神御,散於寺观之内,神考合集诸殿会於一宫,今乃析而为二,岁时酌献,銮舆分诣,礼既繁矣,事神则难,此其可议者四也。显承殿奉安以来,一祖五宗神灵协会既久,何用迁徙,宗庙重事,岂宜轻动,此其可议者五也。望别行详议。”
又言:“陛下所以不敢轻改前议者,谓神考素有修西宫之意,蔡京亲闻先训,而实录备载其语,故不可以不恭依也。以臣观之,此乃蔡京矫诬神考之训,无足信者。元丰中,神考於治隆殿後留基以待宣仁,後因御史有请,宣仁以其地为神考庙宫。而绍圣大臣反谓宣仁轻蔑神考,裁损庙制,於是重建显承殿以为奉安之地。当哲宗之时,蔡京最用事,凡可以毁宣仁者,无所不至,岂有亲闻神考之言可以证元之失,而乃隐忍不闻於哲宗者乎?臣是以知其为矫诬也。”不从。
诏仁宗、神考庙永祀不祧。
诏曰:“盖闻有天下者事七世,则迭毁之制有常,祖有功而宗有德,则不迁之庙非一。伏以艺祖应天顺人,肇造区夏;太宗受命继代,底定寰宇;真宗以圣继圣,抚全盛之运,故仁祖并尊为百世不祧之庙。恭惟仁宗皇帝躬天地之度,以仁为治,在位四十二年,利泽施於四海,蚤定大策,授英宗以神器,功隆德厚,孰可拟议!英宗皇帝享祚日浅,未究施设。神宗皇帝以圣神不世出之资,慨然大有为於天下,政令法度莫不革而新之,功业盛大,谦抑不居,而庙┙之制,未议尊崇。宜令礼官稽参故事,考定仁祖、神考庙制,详议以闻。”
十一月,权太常少卿盛次仲等言:“仁宗、神考请如圣诏,尊崇庙┙,永祀不祧,与天无极。”於是三省表请付外施行,有诏恭依。
崇宁二年,诏祧宣祖以哲宗神主太庙第八室。
诏曰:“钦惟哲宗实继神考,传序正统,十有六年。升之初,朕方恭默,乃增一室於七世之外,遂成四穆於三昭之间。考礼与书,曾靡有合。比阅近疏,特诰从臣并与礼官,博尽众见,列奏来上,援据甚明。谓本朝自僖祖至仁宗始备七世,当英宗庙,上祧顺祖,暨神考庙,又祧翼祖,则哲宗庙,父子相承,自当为世。祧迁之序,典礼可稽,览之惕然,敢不敬听。其合行事件,令礼部、太常寺详议闻奏。”
十二月,礼部、太常寺言:“祧迁之序,当祧宣祖昭武睿圣皇帝、昭宪皇后杜氏神主藏於西夹室,居翼祖简恭睿德皇帝、简穆皇后刘氏石室之次。当迁之主每遇享,即依典礼。其祧迁祭告,兴工择日,学士院撰祝文,望依故事。”诏恭依。
三年,诏增太庙为十室,复翼祖、宣祖庙。
诏曰:“朕惟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乃者,有司以哲宗皇帝嗣承神考,父子相继,自当为世,故上祧宣祖於夹室,据经合礼,已依所奏。去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