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前代修庙室不及权宜设幄行事者,不为不至。”诏速依初旨奉行。
八月癸亥,帝自集英殿导哲宗神主至宣德门外奉祠,有司奉神主,翰林学士承旨蔡京题谥号,行享之祭,权於太庙夹室。诏特置景灵西宫,奉安神宗皇帝於显承殿,为馆寓之首,昭示万世尊异之意。建哲宗皇帝神御殿於西,以东偏为斋殿。右正言陈言:“近修建景灵西宫,拆移元丰库、大理寺、军器监、鸾仪司等处,以其地奉安神考、哲宗神御。然可得而议者有五事焉。夫国之神位,左宗庙,右社稷,今庙据社位,不合经旨,此其可议一也。刑狱之地,必有杀气,今乃择此以建宫庙,此其可议者二也。
西宫之地,虽云只移官舍不动民居,而一寺、一库、一监,一司移於他处,迁此就彼,亦有居民,此其可议者三也。昔者奉安祖宗帝后神御,散於寺观之内,神考合集诸殿会於一宫,今乃析而为二,岁时酌献,銮舆分诣,礼既繁矣,事神则难,此其可议者四也。显承殿奉安以来,一祖五宗神灵协会既久,何用迁徙,宗庙重事,岂宜轻动,此其可议者五也。望别行详议。”
又言:“陛下所以不敢轻改前议者,谓神考素有修西宫之意,蔡京亲闻先训,而实录备载其语,故不可以不恭依也。以臣观之,此乃蔡京矫诬神考之训,无足信者。元丰中,神考於治隆殿後留基以待宣仁,後因御史有请,宣仁以其地为神考庙宫。而绍圣大臣反谓宣仁轻蔑神考,裁损庙制,於是重建显承殿以为奉安之地。当哲宗之时,蔡京最用事,凡可以毁宣仁者,无所不至,岂有亲闻神考之言可以证元之失,而乃隐忍不闻於哲宗者乎?臣是以知其为矫诬也。
”不从。
诏仁宗、神考庙永祀不祧。诏曰:“盖闻有天下者事七世,则迭毁之制有常,祖有功而宗有德,则不迁之庙非一。伏以艺祖应天顺人,肇造区夏;太宗受命继代,底定寰宇;真宗以圣继圣,抚全盛之运,故仁祖并尊为百世不祧之庙。恭惟仁宗皇帝躬天地之度,以仁为治,在位四十二年,利泽施於四海,蚤定大策,授英宗以神器,功隆德厚,孰可拟议!英宗皇帝享祚日浅,未究施设。神宗皇帝以圣神不世出之资,慨然大有为於天下,政令法度莫不革而新之,功业盛大,谦抑不居,而庙┙之制,未议尊崇。
宜令礼官稽参故事,考定仁祖、神考庙制,详议以闻。”
十一月,权太常少卿盛次仲等言:“仁宗、神考请如圣诏,尊崇庙┙,永祀不祧,与天无极。”於是三省表请付外施行,有诏恭依。崇宁二年,诏祧宣祖以哲宗神主太庙第八室。诏曰:“钦惟哲宗实继神考,传序正统,十有六年。升之初,朕方恭默,乃增一室於七世之外,遂成四穆於三昭之间。考礼与书,曾靡有合。比阅近疏,特诰从臣并与礼官,博尽众见,列奏来上,援据甚明。谓本朝自僖祖至仁宗始备七世,当英宗庙,上祧顺祖,暨神考庙,又祧翼祖,则哲宗庙,父子相承,自当为世。
祧迁之序,典礼可稽,览之惕然,敢不敬听。其合行事件,令礼部、太常寺详议闻奏。”
十二月,礼部、太常寺言:“祧迁之序,当祧宣祖昭武睿圣皇帝、昭宪皇后杜氏神主藏於西夹室,居翼祖简恭睿德皇帝、简穆皇后刘氏石室之次。当迁之主每遇享,即依典礼。其祧迁祭告,兴工择日,学士院撰祝文,望依故事。”诏恭依。
三年,诏增太庙为十室,复翼祖、宣祖庙。诏曰:“朕惟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乃者,有司以哲宗皇帝嗣承神考,父子相继,自当为世,故上祧宣祖於夹室,据经合礼,已依所奏。去古既远,礼文残阙,诸儒之说不同。郑氏谓:‘太祖及文、武不祧之庙与亲庙四,并而为七。’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内。王氏谓:‘非太祖而不毁,不为常数。’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外。惟我祖考功隆德大,万世不祧者,今已五宗,则七庙当祧者,二宗而已。迁毁之礼,近及祖考,殆非先王尊祖奉先之意。
礼以义起,称情为本,可令有司集议典礼以闻。”礼官言:“先王之制,庙止於七,後王以义起礼,乃有增至九庙者。详酌典故,当自朝廷。”礼部尚书徐铎又言:“唐之献祖、中宗、代宗与本朝僖祖,皆尝祧而复。令存宣祖於当祧之际,复翼祖於已祧之後,以备九庙,礼无不称。”
九月,诏曰:“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惟我治朝,祖功宗德,圣贤之君六七作,休烈之盛轶於古,先尊为不祧者至於五宗,迁毁之礼近及祖考。永惟景钦崇之诏,已行而不敢逾;暨我元符尊奉之文,既隆而不可杀,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