玺。”)。彻侯,金印紫绶;相国、丞相,金印紫绶。高帝一十年,更名相国,绿绶。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左右前後将军,金印紫绶;御史大夫,银印青绶。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光禄大夫无。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无。其仆射、御史治书尚符玺者,有印绶。比二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绥和元年,长、相皆黑绶。建平二年,复黄绶。
武帝太初元年,改正朔,数用五(《纪》注云:“谓印文也。若丞相,曰‘丞相之印章’,诸卿及守相印文不足五字者,以‘之’足之。”)。
《孔氏杂说》:汉时印绶,非若今之金紫银绯长使服之也,盖居是官则佩是印,罢则解之,故三公上印绶也。後汉张涣云:“吾前後十腰银艾。”银即银印,艾即绿绶,十云者,一官一佩之耳。印不甚大,淮南王曰“方寸之印,丈二之组”是也。
宣帝时始赐匈奴单于印玺,与天子同。
王莽既篡位,遣五威将军王骏等多赍金帛,遗单于,因易故印。故印文曰“匈奴单于玺”,莽更曰“新匈奴单于章”。骏既至,授单于印绶,令上故印绶单。于再拜受诏,译前,欲解故印,左姑夕侯苏曰:“未见新印文,宜且勿与。”单于解故印绂奉上,受。著新绂,不解视印,饮食至夜罢。右率陈饶谓诸将率曰:“乡者姑夕侯疑印文,几令单于不予人,如今视印,知其变改,必求故印,此非辞说所能距也。既得而复失之,辱命莫大。不如椎破故印,以绝祸根。”即引斧椎坏之。明日,单于果言:“汉赐单于印,言‘玺’不言‘章’,又无‘汉’字,诸王以下乃有‘汉’言‘章’。今印去‘玺’加‘新’,与臣下无异。愿得故印。”将率示以破印,单于知无可柰何,又多得赂遗,乃遣使奉牛马入谢,因上书求故印,後以印文改易,怨恨,勒兵入寇。
高祖与功臣剖符作誓。
文帝二年,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张晏曰:“符以代古之璋,从简易也。”师古曰:“与郡守为符者,谓各分其半,右留京师,左以与之。使,音所吏反。”)。
武帝征和二年,更节加黄旄。初,汉节纯赤,以戾太子持赤节,故更为黄旄加上以相别。
文帝十二年,除关无用传(传,信也。若今过所也。师古曰:“古者或用,或用缯帛。者,刻木为合符也。”)。
景帝四年,复置诸关,用传出入(应劭曰:“以七国新反,备非常。”)。
宣帝本始四年,诏曰:“今岁不登,民以车船载入关者,得用传。”
光武建武三年闰月丙午,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二月乙未,祠高庙、受传国玺。
王莽败时,仍带玺,商人杜吴杀莽,不知取玺,公宾就斩莽首,并取玺。更始将李松送上更始,赤眉至高陵,奉玺上赤眉。建武三年,盆子降光武,奉以上之。
灵帝熹平六年八月戊辰,袁绍等诛宦官,引兵入宫,张逊、段等急迫,劫少帝及陈留王小平津,六玺不自随。辛未,帝还宫。是日,得六玺,失传国玺。袁术死,军破,徐ギ得其盗国玺,及还许,上之。
魏受禅,遣使求玺绶,献穆曹皇后不与。如此数辈后乃呼使者入,亲数责之,以玺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尔!”左右莫能仰视。
後汉:皇后赤绶玉玺。
建武元年,复设诸侯王金玺纟戾绶。公侯金印紫绶。九卿、执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长秋、将作大匠、度辽诸将军、郡太守、国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中郎将、诸郡都尉、诸国行相、中尉、内史、中护军、司直秩皆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中外官尚书令、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公将军长史、中二千石丞、正、平、诸司马、中宫王家仆、雒阳令秩皆千石,尚书、中谒者、黄门冗从、四仆射、都郡监、中外诸都官令、都侯、司农部丞、郡国长吏、丞、侯、司马、千人秩皆六百石,家令、侍、仆秩皆六百石,雒阳市长秩四百石,主家长秩皆四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诸曹长揖擢丞秩三百石,诸秩千石者,其丞、尉皆秩四百石,秩六百石者,丞、尉秩三百石,四百石者,其丞、尉秩二百石,县国丞、尉亦如之,县、国三百石长相,丞、尉亦二百石,明堂、灵台丞、诸陵校长秩二百石,丞、尉、校长以上皆铜印黄绶。县国守宫令、相或千石或六百石,长相或四百石或三百石,长相皆以铜印黄绶。而有秩者侍中、中常侍、光禄大夫秩皆二千石,太中大夫秩皆比二千石,尚书、谏议大夫、侍御史、博士皆六百石,议郎、中谒者秩皆比六百石,小黄门、黄门侍郎、中黄门秩皆比四百石,郎中秩皆比三百石,太子舍人秩二百石(《舆服志》注)。
後汉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薨,皆令赠印玺。
建武二十六年,赐南匈奴黄金玺纟呙绶。
建武之初,禁网尚简,但以玺书发兵,未有虎符之信,杜诗上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