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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皖政辑要-清-冯煦-第28页

全椒县知县典史来安县知县典史和州直隶州知州州同吏目裕溪巡检牛屯巡检含山县知县运漕巡检典史六安直隶州知州州同吏目马头巡检和尚滩巡检英山县知县七引巡检典史霍山县知县上王巡检典史泗州直隶州知州州同州判吏目盱眙县知县典史续表天长县知县城门乡巡检典史五河县知县典史
  以上各款,除提学使养廉银四千两、皖南道养廉银二千两归粮道库造报,余均由司库造报。此外,芜湖关监督养廉银九百两,各关委[员]七百七十六两六钱,大江口查船委员养廉银一百八两;正阳关监督养廉银一千两,各关委员养廉银六百两。均由该关征收,正税项下动支造报,故不著于表。据《会典》及司卷。
  附:公费
  通省文职各署公费共支银六万一千一百六十两。
  同治三年,藩臬两司会详各属漕粮改折案内,每米一石酌提各衙门公费银二钱。自院司道府同通以及巡捕各首领,共支银五万一千一百六十两。经两江总督曾国藩批准立案。五年,设安庐滁和道,酌减抚、藩、臬及八府公费银七千两,加安庐滁和道公费银三千两及徽宁池太广、凤颍六泗两道公费银各二千两。旋以各府缺分清苦不敷办公,复裁两道公费银四千两,加安庆、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颍州七府及池太同知公费银各五百两。光绪三十一年改设提学使,三十四年裁安庐滁和道,增设巡警、劝业道,所有公费均咨部作正开支。兹将累次详定数目列表如左。单位一两。
一级目录:吏科·卷十·委署
  二级目录:
  卷十委署
  ◇吏科·卷十·委署数目
  职官原定改定现定巡抚布政使提学使按察使江安粮道安庐滁和道现裁徽宁池太广道改皖南道凤颍六泗道改皖北道巡警道劝业道安庆府知府同知通判徽州府知府同知宁国府知府通判池州府知府池太同知通判太平府知府通判庐州府知府同知通判凤阳府知府凤庐同知凤颍同知续表
  通判颍州府知府同知通判文巡捕二员布经历布库大使按照磨按司狱安庆府经历安庆府照磨
  按,现定数目共合银六万一千一百六十两。此外,芜湖关每年报解抚署公费银六千两,凤阳关每年报解抚署公费银一千二三百两,无定数。又,巡抚每月由牙厘局支公费银四百两,由支应局支公费银三百两。提学使每月由学务公所支公费银三百两。巡警道每月由警务公所支公费银三百两。劝业道每月由劝业公所支公费银三百两。均系外销之款,故不著于表。据院司卷。
  ◇吏科·卷十·委署卷十委署
  通省道府直隶州州县同、通、杂职、教职委署章程,有酌委,有超委,有挨委。
  同治元年吏部会议,前任顺天府府尹蒋琦龄条奏疏通正途黏单内开:查署事人员定例,只分别缺分官阶,至轮应何员署理,部中无案可稽。自应明定章程,分班轮署,以示限制。拟请嗣后各省州县缺出,先委正途一人,次委劳绩一人,再将各项委用、试用人员轮委一人。于应署班内统按出缺先后察看人地相宜之员,酌量委署,毋庸计其科分名次并试用年限,以昭慎重。皖省道、府、直隶州及知州向归酌委,知县除要缺归酌委外,中简各缺系遵照部章,分正途、劳绩、试用三项。轮委到班时均先用本班超委一人,不积本班轮委之缺。光绪四年,准部咨照河南委署成案,于六缺后插用同通一人。二十一年以正途人员拥挤,准于同、通相间插委。二十九年设课吏馆,所有各班考取人员均准于本班轮用一周后插委一人。三十年改定直隶州州同、州判委署轮次,并准与同、通一律插委知县。三十二年变通知县轮委章程,并定佐杂酌委章程。三十四年更定知县及佐杂委署轮次,详准自宣统元年正月起均查照新章办理。兹将各班轮次开列于后。
  一、道府两班均归酌委。
  一、直隶州及知州两班均归酌委。
  一、知县要缺均归酌委。其中简各缺先用正途超委一人,次用正途挨委一人,次用劳绩超委一人,次用法政及高等以上学堂毕业一人,次用捐纳超委一人,次用新例考取一、二等一人,次用同知、通判一人,次用法政及高等以上学堂毕业一人,次用正途超委一人,次用正途挨委一人,次用劳绩超委一人,次用法政及高等以上学堂毕业一人,次用捐纳超委一人,次用新例考取一、二等一人,次用课吏馆超酌委一人,次用直州州同、州判一人,以十六缺为一轮。
  一、同知、通判合为一班。先用正途一人,次用法政及高等以上学堂毕业一人,次用各项超酌委一人,次用正途一人,次用法政及高等以上学堂毕业一人,次用新例考取一、二等一人,以六缺为一轮。
  一、直州同、州判合为一班。先用正途一人,次用法政及高等以上学堂毕业一人,次用各项超酌委一人,次用正途一人,次用法政及高等以上学堂毕业一人,次用新例考取一、二等一人,以六缺为一轮。
  一、佐杂六品至八品合为一班。先用正途一人,次用法政及高等以上学堂毕业一人,次用各项超酌委一人,次用赈务、闱差超酌委一人,次用新例考取一、二等一人,次用各项超酌委一人,次用正途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