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尊于东楹之西」。刊本「楹」讹「槛」,据监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槛」。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楹」,与开元礼卷一0四合。
「养老惇史执笔录善言善行二舞作于悬中」。刊本「行」上脱「善」字,「作」讹「坐」,并据监本增改。
锦按:考证摘句有误,「惇」应作「敦」。殿本、局本脱下「善」,「作」讹「坐」。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下「善」未脱,「作」字不误,与开元礼卷一0四合。
卷一百二十五礼八十五
「皇后受册伏惟殿下坤象配天德昭厚载」。刊本「德」讹「地」,据监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地」。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德」,与开元礼卷一0五合。
「谒太庙皇太子乘舆出次升辂」。刊本「次」讹「自」,据监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自」。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次」,与开元礼卷一0六合。
「临轩册命诸王大臣少退俱西向」。刊本脱「向」字,据监本增。
锦按:明抄本、殿本、局本俱脱「面」。北宋本、王吴本有「面」,与开元礼卷一0八合。傅校本、明刻本作「向」,亦通。
卷一百二十七礼八十七
「皇太子纳妃亲迎若衣若笄」。刊本「笄」讹「花」,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明抄本、王吴本、殿本、局本作「花」,与开元礼卷一一一合。明刻本作「笄」,乃据仪礼士昏礼改者。然唐礼与周礼不尽同,此处自当作「花」。
卷一百二十八礼八十八
「亲王冠前三日」注「筮宾如来日之仪」。刊本「来」讹「求」,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明抄本、殿本、局本作「求」,与开元礼卷一一七、一一九合。明刻本、王吴本作「来」,妄改。考证是非颠倒。
「凡牲体节折」。刊本「体」讹「醴」,据监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醴」,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体」,与开元礼卷一一四合。
「主人西面请宾」注「一品以下及冠者西南拜宾之赞」。刊本「及」讹「又」,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明抄本、王吴本、殿本、局本作「又」,是。明刻本作「及」,误。考证是非颠倒。
卷一百三十二礼九十二
「皇帝讲武左右厢各为三军位」。刊本「位」讹「皆」,据五礼通考改。
锦按:各本均作「皆」,属下「上军在北中军次之下军在南」为读,意自圆通。开元礼卷八五无「皆」,更无「位」。五礼通考不足据。
卷一百三十八礼九十八
「三品以上丧陈衣小敛各陈其敛衣一十九称」。刊本「衣」讹「以」,今改。
锦按:殿本讹「以」。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局本均作「衣」,与开元礼卷一三八合。考证摘句有误,「陈衣小敛」应作「陈小敛衣」。
「成服就祖母前哭亦如之」。刊本脱「母」字,今增。
锦按:「祖」与「前」之间,脱「母及母诸母」五字,应据开元礼卷一三八补。
卷一百三十九礼九十九
「郭门亲宾归出郭若亲宾送者权停柩车」。刊本「送」讹「还」,今改。
锦按:各本及开元礼卷一三九均作「还」,自通。考证妄改,无据。
「小祥祭始食菜果」。刊本「菜」讹「粢」,据礼记改。
锦按:王吴本、殿本、局本讹「粢」。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菜」,与开元礼卷一四0、一四四、一四八合。
「大祥祭掌馔者以馔升自东阶入设于座前」。刊本「设」讹「室」,据监本改。
锦按:王吴本作「置」,臆改。殿本、局本讹「室」。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设」,与开元礼卷一四0合。
「祔庙掌庙者开神主」注「若祔妣则出曾祖妣神主而已」。刊本「祔妣」讹「异姓」,据监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作「异姓」,清人窜改,大误。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祔妣」,与开元礼卷一四0合。
卷一百四十一乐一
「江左初立宗庙尚书下太常祭祀所用乐名」注「汉氏所用文句长短不齐盖以歌咏弦节本有因循」。刊本脱「因」字,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明抄本、殿本、局本俱脱「因」。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有「因」,与宋书乐志一合。
卷一百四十二乐二
「陈武帝初周弘让奏曰齐氏承宋咸用元徽旧式」。刊本「咸」讹「武」,据隋志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殿本、局本「咸」均讹「武」。隋书音乐志上作「咸」,应据改。
「牲出入奏引牺引牲」。案:隋志无「引牲」二字。
锦按:北宋本作「牲出入奏□□引牲」,傅校本作「牲出入奏□□引牲」,明刻本、王吴本作「牲出入奏幽隶引牲」,殿本、局本作「牲出入奏引牺引牲」。隋书音乐志上作「牲入出奏引牺」,是,应据以改正。